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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信息披露虛假上市

銀廣夏事件

編輯本段(1)壹個彌天大謊——中國安然事件

銀廣夏公司全稱夏光(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ST銀廣夏(000557)。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1994,曾因業績亮眼、前景誘人而被稱為“中國第壹藍籌”。2001年8月,《財經》雜誌發表了《尹的陷阱》壹文,揭露了尹偽造財務報表的事件。根據專家的意見,天津夏光出口到德國程心貿易公司的是“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和不可能的產品”。以天津夏光提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運轉,也無法生產出聲稱的數量;天津夏光提取產品的出口價格幾乎是荒謬的;與德國出口合同中的部分產品根本無法通過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設備進行萃取。

②疑慮

(1)的利潤率高達46%(2000年),而深滬兩市農業、中藥材、葡萄釀酒上市公司的利潤率很少超過20%。(2)如果天津夏光申報的出口是真實的,根據中國稅法,應辦理數千萬出口退稅,但年報中沒有出口退稅項目。2000年,公司工業生產收入毛利為5.43億元。按照17%的稅率計算,該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至少為9231萬元。然而,該公司披露,2000年底應繳納的增值稅余額為負數,不僅沒有拖欠,而且沒有全額扣除。(3)2000年,公司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總體保持同步增長,貨幣資金和應收賬款總額與短期借款總體保持同步增長。考慮到公司當年的銷售和資金回籠並不理想,顯然公司希望通過囤積巨額貨幣資金來顯示銷售和回款情況。(4)簽訂總金額60億元合同的Fedelity Trading GmBH僅單線聯系銀廣夏。據說它是壹家百年老店,但實際上它是壹家註冊資本只有6.5438億馬克的小型貿易公司。(5)原材料采購量大,均為整數噸位。如果妳壹次買幾千噸肉桂和生姜,恐怕整個工廠都裝不下,倉庫和技術也不允許外人檢查。(6)提取技術在高溫高壓下消耗高功率,但1999的水電費用僅為20萬元,2000年僅為70萬元。(7)1998之前的所有財務數據神秘“消失”。

⑶欺詐和違規行為

2002年5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公司從65,438+0,998至2006,5438+0累計虛增利潤77,654,38+0,567,000元,其中虛增利潤65,438+0,776,654,38+0,000元,主要原因如下。1999虛增17818600元,實際虧損5003200元;2000年虛增56704.74萬元,實際虧損14940654.38萬元;2001、1-6月虛增894萬元,實際虧損25576438+0萬元。從購買原材料到生產、銷售和出口,該公司偽造了所有文件,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銀行匯票、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文件。2001年9月後,審計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最多的會計師事務所深圳中天勤實際上因銀廣夏利潤造假案而解體。財政部也於9月初宣布,擬撤銷和許的註冊會計師資格;將撤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並會同中國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同時,將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

④假流水線

庭審記錄顯示,6月份,接到(銀川)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丁的電話,要求每股收益0.8元。董做了相應的計算,得出了天津公司需要多少利潤。然後,根據這壹利潤,他計算出天津夏光需要多少產量,多少銷售量和購買多少原材料。1999的財務造假是從購買原材料開始的。董波虛構了北京瑞傑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京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東風實用技術研究所等單位,使這些單位作為天津夏光的原料供應商,虛假采購提取產品的原料蛋黃粉。生姜、肉桂、產品包裝桶等。,並在黑市上購買發票、匯票、銀行匯票和其他票據,從而偽造了這些單位的銷售發票和天津夏光寄給這些單位的銀行匯票。有了原材料的采購,產品就會銷售出去。董波偽造了四份出口報關單,總價值為56.65438億馬克,偽造了三份出口產品銀行收據,德國高捷公司北京辦事處支付了5400萬元人民幣。為了改進偽造過程,董波還指示時任天津夏光提取有限公司總經理的嚴金岱偽造提取產品的生產記錄。因此,閆金岱指示天津夏光員工偽造虛假的原料收貨單據、班組生產記錄、產品發貨單據等。最後,董波虛構天津夏光提取產品出口收入為23898.6萬元。該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經深圳眾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並入銀廣夏公司年度報告。銀廣夏公司向社會發布的虛假凈利潤高達1278.66萬元。2000年,財務欺詐仍在繼續,但這壹次不再需要編造原材料供應商。董波仍然接受龔敏的指示,偽造虛假的出口銷售合同、銀行訂單、銷售發票、出口報關單和德國程心貿易公司支付的付款票據,並指示天津夏光的雇員偽造虛假的財務憑證。結果,2000年天津夏光假冒提取產品出口收入為7.24億元,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由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註冊會計師、許簽署無保留意見後,虛假凈利潤為465,438+0,764,438+0,000元。2001年初,為了進壹步完善造假程序,董波虛報銷售收入,從天津市北辰國家稅務局購買了50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向正常銷售單位開具發票外,董波還指使天津夏光公司員工付書通以天津夏光公司的名義向天津和源公司(天津夏光公司提取產品總經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0份,價稅合計221456594元,含稅376471900元。後來,他只是以銷售款未全部收取為由將它們支付給北辰區國家稅務局。2001年5月,銀廣夏總裁李有強以購買設備為由向上海金頓投資公司借款654.38+0.5億元,並以提取產品銷售的形式歸還至天津夏光賬戶,其中654.38+0.25億元以天津夏光利潤的形式交給天津夏光公司。根據董波在法庭上的供述,在詐騙過程中,壹些金融文件和涉案銀行的公章是在電腦上制作的。因此,根據審判和起訴書,尹的偽造是在批準、丁指示、實施、嚴金岱協助下進行的,和許“知道”存在虛假的過程。

編輯本段(1)壹個彌天大謊——中國安然事件

銀廣夏公司全稱夏光(銀川)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證券簡稱ST銀廣夏(000557)。6月上市的銀廣夏公司,1994,曾因業績亮眼、前景誘人而被稱為“中國第壹藍籌”。2001年8月,《財經》雜誌發表了《尹的陷阱》壹文,揭露了尹偽造財務報表的事件。根據專家的意見,天津夏光出口到德國程心貿易公司的是“不可能的產量、不可能的價格和不可能的產品”。以天津夏光提取設備的產能,即使通宵運轉,也無法生產出聲稱的數量;天津夏光萃取產品的出口價格近乎荒謬;與德國出口合同中的部分產品根本無法通過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設備進行萃取。

編輯這壹段(2)存疑。

(1)的利潤率高達46%(2000年),而深滬兩市農業、中藥材、葡萄釀酒上市公司的利潤率很少超過20%。(2)如果天津夏光申報的出口是真實的,根據中國稅法,應辦理數千萬出口退稅,但年報中沒有出口退稅項目。2000年,公司工業生產收入毛利為5.43億元。按照17%的稅率計算,該公司應繳納的增值稅至少為9231萬元。然而,該公司披露,2000年底應繳納的增值稅余額為負數,不僅沒有拖欠,而且沒有全額扣除。(3)2000年,公司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總體保持同步增長,貨幣資金和應收賬款總額與短期借款總體保持同步增長。考慮到公司當年的銷售和資金回籠並不理想,顯然公司希望通過囤積巨額貨幣資金來顯示銷售和回款情況。(4)簽訂總金額60億元合同的Fedelity Trading GmBH僅單線聯系銀廣夏。據說它是壹家百年老店,但實際上它是壹家註冊資本只有6.5438億馬克的小型貿易公司。(5)原材料采購量大,均為整數噸位。如果妳壹次買幾千噸肉桂和生姜,恐怕整個工廠都裝不下,倉庫和技術也不允許外人檢查。(6)提取技術在高溫高壓下消耗高功率,但1999的水電費用僅為20萬元,2000年僅為70萬元。(7)1998之前的所有財務數據神秘“消失”。

編輯這壹段(3)的欺詐和違規行為。

2002年5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公司從65,438+0,998至2006,5438+0累計虛增利潤77,654,38+0,567,000元,其中虛增利潤65,438+0,776,654,38+0,000元,主要原因如下。1999虛增17818600元,實際虧損5003200元;2000年虛增56704.74萬元,實際虧損14940654.38萬元;2001、1-6月虛增894萬元,實際虧損25576438+0萬元。從購買原材料到生產、銷售和出口,該公司偽造了所有文件,包括銷售合同和發票、銀行匯票、海關出口報關單和所得稅免稅文件。2001年9月後,審計上市公司財務報表最多的會計師事務所深圳中天勤實際上因銀廣夏利潤造假案而解體。財政部也於9月初宣布,擬撤銷和許的註冊會計師資格;將撤銷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資格,並會同中國證監會吊銷其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同時,將追究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負責人的責任。

編輯本段(4)假流水線

庭審記錄顯示,6月份,接到(銀川)實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丁的電話,要求每股收益0.8元。董做了相應的計算,得出了天津公司需要多少利潤。然後,根據這壹利潤,他計算出天津夏光需要多少產量,多少銷售量和購買多少原材料。1999的財務造假是從購買原材料開始的。董波虛構了北京瑞傑商貿有限公司、北京京通商貿有限公司、北京東風實用技術研究所等單位,使這些單位作為天津夏光的原料供應商,虛假采購提取產品的原料蛋黃粉。生姜、肉桂、產品包裝桶等。,並在黑市上購買發票、匯票、銀行匯票和其他票據,從而偽造了這些單位的銷售發票和天津夏光寄給這些單位的銀行匯票。有了原材料的采購,產品就會銷售出去。董波偽造了四份出口報關單,總價值為56.65438億馬克,偽造了三份出口產品銀行收據,德國高捷公司北京辦事處支付了5400萬元人民幣。為了改進偽造過程,董波還指示時任天津夏光提取有限公司總經理的嚴金岱偽造提取產品的生產記錄。因此,閆金岱指示天津夏光員工偽造虛假的原料收貨單據、班組生產記錄、產品發貨單據等。最後,董波虛構天津夏光提取產品出口收入為23898.6萬元。該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經深圳眾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並入銀廣夏公司年度報告。銀廣夏公司向社會發布的虛假凈利潤高達12778.66萬元。2000年,財務欺詐仍在繼續,但這壹次不再需要編造原材料供應商。董波仍然接受龔敏的指示,偽造虛假的出口銷售合同、銀行訂單、銷售發票、出口報關單和德國程心貿易公司支付的付款票據,並指示天津夏光的雇員偽造虛假的財務憑證。結果,2000年天津夏光假冒提取產品出口收入為7.24億元,虛假年度財務報表由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註冊會計師、許簽署無保留意見後,虛假凈利潤為465,438+0,764,438+0,000元。2001年初,為了進壹步完善造假程序,董波虛報銷售收入,從天津市北辰國家稅務局購買了500份增值稅專用發票。除了向正常銷售單位開具發票外,董波還指使天津夏光公司員工付書通以天津夏光公司的名義向天津和源公司(天津夏光公司提取產品總經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290份,價稅合計221456594元,含稅376471900元。後來,他只是以銷售款未全部收取為由將它們支付給北辰區國家稅務局。2001年5月,銀廣夏總裁李有強以購買設備為由向上海金頓投資公司借款654.38+0.5億元,並以提取產品銷售的形式歸還至天津夏光賬戶,其中654.38+0.25億元以天津夏光利潤的形式交給天津夏光公司。根據董波在法庭上的供述,在詐騙過程中,壹些金融文件和涉案銀行的公章是在電腦上制作的。因此,根據審判和起訴書,尹的偽造是在批準、丁指示、實施、嚴金岱協助下進行的,和許“知道”存在虛假的過程。

(5)審核編輯本段。

(1)銀夏光在編制合並報表時,沒有與子公司進行關聯交易抵銷,也沒有按照股權協議比例合並子公司,虛增巨額資產和利潤。註冊會計師未能發現或報告重大虛假事項違反了《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5號——合並會計報表審計特別註意事項》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編制審計計劃的特別註意事項”第四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了解合並會計報表的編制範圍、集團內公司之間的股權關系、集團內公司之間交易的頻率、性質和規模以及與編制合並會計報表有關的其他事項,以便制定合理的審計計劃;第三章“執行審計程序的特別註意事項”第九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重點審計被審計單位的合並工作底稿、抵銷分錄等合並資料;第十五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對集團內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存貨交易、固定資產交易、收入、支出和其他重大交易的抵銷及其未實現損益進行審計,以確定其影響是否消除;第十七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對合並會計報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進行審計,以確定合並會計報表是否恰當反映少數股東權益和少數股東損益;第四章“編制審計報告的特別註意事項”第二十五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特別關註集團內公司之間是否存在未抵銷的重大交易,並據此確定其對合並會計報表審計意見的影響。(2)註冊會計師未能有效執行應收賬款的確認程序。在對天津夏光進行審計期間,所有確認函均由公司發出,但公司債務人無需直接向註冊會計師發送回復。2000年,發出了14封確認信,但沒有收到任何答復。對於無法函證的應收賬款,審計人員在使用替代程序時未獲取報關單、運單、提單等外部證據,僅根據公司內部證據確認公司應收賬款,違反了《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5號——審計證據》的相關要求。例如,第二章“總則”第五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在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後形成審計意見並出具審計報告。註冊會計師應當運用專業判斷確定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第二章第十壹條指出,審計證據的可靠性可以參照以下標準進行判斷:外部證據比內部證據可靠;註冊會計師自身獲得的證據比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證據更可靠;不同來源或不同性質的審計證據在能夠相互驗證時更為可靠。第12條指出,註冊會計師在獲取審計證據時可以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但對於重要審計項目,審計成本的高低或獲取審計證據的難易程度不應作為減少必要審計程序的理由。(3)註冊會計師未能有效實施分析測試程序,例如,他們沒有發現或報告銀廣夏2000年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而生產和用電量的電費下降的事實;面對銀廣夏2000年卵磷脂生產投入產出比明顯低於1999的異常情況,註冊會計師認為銀廣夏管理層聲稱的“生產進入成熟階段”違反了《獨立審計特定準則第65438號+01-分析性復核》和《獨立審計特定準則第65433號》。例如,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65438號+065438號+0——分析性復核》第二章“總則”指出,註冊會計師在進行分析性復核時,應當考慮會計信息各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會計信息與相關非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 第三章“分析性復核程序的適用”第十四條指出,註冊會計師在對會計報表進行整體復核時,應當復核會計報表及其附註,並考慮為已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意外差異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否適當,是否存在未被發現的異常差異或意外差異;第四章“分析復核結果的處理”第十七條指出,分析復核結果異常時,註冊會計師應當進行調查,要求被審計單位說明並獲取適當的核查證據;被審計單位拒絕解釋或解釋不當的,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實施其他審計程序。《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65438號+02——使用專家工作》第二章“總則”第四條指出,註冊會計師可以根據需要使用專家協助工作;第五條指出,註冊會計師在決定是否使用專家協助工作時,應當考慮相關會計報表項目的重要性、相關事項的性質和復雜程度以及錯報和漏報的風險;第7條指出,註冊會計師可以在下列方面利用專家的工作:特定資產的估值。特定資產的數量和物質條件的確定,以及需要特殊技術或方法的金額的計算。(4)天津夏光審計項目負責人為非註冊會計師,審計人員普遍缺乏外貿知識和專業能力,嚴重違反了《獨立審計基本準則》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審計計劃》的相關要求。例如,《獨立審計基本準則》第二章“壹般準則”第5條規定,擔任獨立審計師的註冊會計師應具備專業知識和經驗,接受過適當的專業培訓,並具有足夠的分析和判斷能力;《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審計計劃》第二章“總則”第七條指出,註冊會計師在編制審計計劃時,應當特別考慮以下因素:審計組成員的專業能力、審計經驗和對被審計單位的了解;第四章“審計計劃的審核”第十七條規定:審計計劃應當經會計師事務所相關業務負責人審核批準;第18條指出,總體審計計劃應審查以下主要項目:審計組成員的選擇和分工是否適當。(5)審計人員未對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異常增值稅和所得稅政策的披露給予應有的關註;在收集了真假報關單後,我們未能對其給予必要的關註(例如,在幾份加蓋了實際上並不存在的“天津東港海關”字樣的報關單上,每件商品前面的“出口商品編號”都是空白的,稍有外貿實務知識的人都可以發現這違反了填寫報關單的基本要求);未註意到海外銷售合同的措辭不符合壹般商業慣例;未收集或嚴格審查重要法律文件的;不關註重大不良資產;審計程序存在壹些重大缺陷,如以預審代替年度審查,未執行三級審查制度,違反了《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265438號+0-了解被審計單位》、《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5號-審計證據》、《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3號-審計計劃》和《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6號-審計工作底稿》等多項準則。

(6)編輯本段關於審計模式的參數和警告。

在銀廣夏事件中,包括被處罰的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在內的壹些個人聲稱,由於獨立審計準則沒有引入風險導向審計,簽字註冊會計師履行了必要的審計程序,但未發現銀廣夏管理層存在任何欺詐行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李爽認為,從中國發布的獨立審計準則來看,幾乎每個準則項目都引入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這絕不是制度基礎審計所能概括的。此外,簽字註冊會計師根本沒有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他們沒有按照獨立審計準則執業。他們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但未發現銀廣夏管理層存在任何欺詐行為。在殷案中,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未執行已公布的獨立審計準則,在專業能力和職業道德方面均存在重大過失。連最基本的公認審計原則都沒有得到遵守,最基本的審計程序也沒有得到執行,更不用說基於完善的內部控制結構的風險導向審計了。此外,郭金龍等學者認為,根據獨立審計準則,註冊會計師審計的會計報表是否真實合法,主要取決於其與總賬、明細賬、會計憑證和原始憑證是否壹致。如果公司采用偽造原始憑證的方法(如銷售合同、發票等。)對於欺詐或惡意欺詐,這種基於會計賬目的審計方法肯定會失敗。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副秘書長李爽對此予以堅決回擊,他指出,在1920之前,註冊會計師普遍采用基於賬戶的審計,其主要目標是發現錯誤和舞弊。雖然中國的獨立審計準則不是基於對賬目的基本審計,但它明確規定註冊會計師應充分考慮審計風險並實施適當的審計程序,以合理確信他們能夠發現可能導致會計報表嚴重不準確的錯誤和舞弊。盡管當前的審計理論和實踐已經從制度基礎審計發展到風險導向審計,但不能否認賬戶基礎審計的作用。如果被審計單位沒有內部控制或內部控制無效,註冊會計師只能依靠對賬目的基本審計。換句話說,利用賬目的基本審計也可以發現公司管理層的欺詐行為,我國政府查處的壹些重大案件充分說明了這壹點。總之,任何質疑現行獨立審計準則體系的論點都是沒有根據的。相反,殷案給註冊會計師行業的警示是,註冊會計師在執行現行準則方面存在重大疏忽和不力。此外,值得註意的是,審計重要性和審計風險的思想和原則都是在現行獨立審計準則體系中實施的,那些認為現行審計準則體系缺乏風險導向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

編輯本段(7)。中天勤奮嗎?

(1)田琴:受委屈的另壹半?2000年7月,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由原具有證券經營資格的秦天和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合並成立,成為中國最大的會計師事務所。事務所名稱合並後,業務管理未發生實質性合並。為了追求全國第壹的規模,會計師事務所最重要的業務風險管理被嚴重忽視。看似“強強聯合”,實則“壹人壹號,各吹各的調”。實際上,業務和客戶被合作夥伴分割,托管業務的人員長期保持不變,難以形成統壹的業務管理體系和不同部門的交叉檢查和崗位輪換。在業務上,秦天和中天的審計報告編號和業務印章是不同的。秦天的編號為“中天阿沁”,專用章為“中天秦L”;中天號為“中天秦B”,專用章為“中天秦2”。代表外部業務風險由中天勤統壹承擔,內部業務各自為政,沒有統壹的管控機制。只要兩家公司的任何合夥人在某項業務上出現問題,都必須由合並後的中天勤來承擔。這種機制將在客觀上縱容假冒行為,但不會限制假冒行為。秦天的不公正只能歸咎於在談判合並時沒有考慮各自公司的工作風格和職業道德管理。這也是很多現有規模大、業務多、檔次高的會計師事務所合並的癥結所在。(2)中天是否勤勉不義?鐘秦天將審計失敗歸因於企業缺乏誠信,並確定公司所做的審計業務未發現註冊會計師和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鐘也被騙了8年!鐘其實並沒有冤枉。自銀上市以來壹直擔任其審計師的鐘秦天,內部管理混亂,審計態度隨意,對風險的判斷幾乎錯誤:認為銀是壹家高科技公司,應該有高利潤;由於尹不斷披露有關高科技的信息,她認為這些信息是真實的。因為有很多各級* * *的檢查和拍照留念,我相信尹是真的有信心。大多數審計人員不清楚審計的目的、目標、範圍和需要重點關註的問題;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不完善且執行不力;基本的三級審查制度沒有落實,審查工作流於形式。劉家榮安排了審查和發行。

㈧審計後意見

造假者受到法律制裁。根據現行《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隱瞞重要事實,造成股東或者他人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或者導致股票被取消上市資格或者暫停交易的,應當立案調查。2003年9月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尹刑事案件作出壹審判決。天津夏光原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董波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654.38億元人民幣。與此同時,法院判處銀川夏光董事會原副主席兼總裁李有強,銀川原董事兼財務總監、總會計師丁,天津原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嚴金岱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至8萬元不等。被告人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