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觀財政政策的定義是基於財政政策在調節國民經濟總量中的不同功能。財政政策可分為擴張性政策、收縮性政策和中性政策。
(1)擴張性財政政策(又稱積極財政政策)是指通過財政分配活動增加和刺激社會總需求;增加國債,支出大於收入,出現財政赤字:
(2)緊縮的財政政策是指通過財政分配活動減少和抑制總需求;
(3)中性財政政策是指金融分配活動對社會總需求的影響保持中性。
財政政策和搭配政策的彈性交替是指在壹個時期實施擴張性政策,在另壹個時期實施緊縮性政策,兩者交替使用。二戰後,英國經濟學家J.M .凱恩斯的繼任者將凱恩斯的短期靜態分析發展為長期動態分析並提出了補償性財政政策。他們認為,財政政策的首要問題不是尋求收支平衡,而是在社會總需求與總供給出現差額時,如何通過財政收支安排彌補差額,使經濟運行恢復到均衡狀態。他們還認為,資本主義經濟並不總是處於危機狀態,但有時繁榮,有時蕭條。財政政策不能總是以擴張為主,應根據經濟的周期性波動交替使用擴張性政策和收縮性政策。大蕭條時期,政府應減稅、增加支出並實施赤字政策;在繁榮時期,政府應該增加稅收,減少支出,實行盈余政策,盈余應該凍結,以便在蕭條時期使用。凱恩斯主義也強調財政自動穩定器的作用。如果實行累進所得稅,當經濟蕭條時,總收入將下降,稅收收入也將自動下降,這將成為增加社會需求和緩解經濟蕭條的自動調節手段;當經濟擴張時,總收入上升,稅收也自動上升,這已成為控制社會需求和緩解經濟擴張的自動調節手段。政府的轉移支出也有同樣的效果。
政策的緊密搭配是指同壹時期不同政策之間的相互配合,可以是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之間的配合,也可以是財政政策內部各種財政手段之間的配合。例如,裏根在任總統期間(1981 ~ 1989),為應對通貨膨脹實行了高利率的緊縮貨幣政策。在財政政策上,壹方面實行減稅高赤字的擴張政策,另壹方面壓縮社會支出,也是上松下緊。
中國從緊的財政政策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國民經濟的正常狀態壹直是社會總需求大於總供給。在幾次國家經濟調整中實施了緊縮的財政政策,以糾正經濟過度發展、嚴重失衡和通貨膨脹的缺點。
實施?調整鞏固充實提高?政策(1961 ~ 1965)本次調整的主要任務是克服?大躍進?給國民經濟帶來的嚴重失衡和混亂。主要緊縮措施有:大力壓縮基本建設投資規模,節約非生產性開支,降低社會群體購買力;減少職員和工人,減少國家工資支出;對於預算外資金?接受、減少和管理?,增加預算收入;加強財務工作的集中統壹,搞好綜合平衡。在實施緊縮措施的同時,我們還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生產和增加有效供給,如加強財政支農和減輕農民負擔,調整投資結構以增加農業和輕工業產品的生產,清理庫存和核實資本,充分發揮物資潛力。經過五年的努力,國民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1963 ~ 1965期間,工農業總產值年均增長15.7%,財政收入年均增長14.7%。各項經濟指標恢復或超過第壹個五年計劃時期的最好水平(1953 ~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