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上報名
每年8月5日前,有意向應聘的男大學生(含在校生和應屆畢業生)可登錄全國招聘網,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註冊成功後,即可下載打印大學生預招錄對象登記表。
符合國家學費資助條件的,同時還應下載打印《應征入伍大學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和《申請表》),提交所在高校招生和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核。
二、初審
畢業離校前或放假前,根據學校通知,大學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和畢業證書(高校學生持學生證),在規定時間參加學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組織的初審。確定為預征的學生,經兵役機關和學校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後,領取登記表和申請表。
三、體檢和政審
大學生可以選擇學校所在地、入學前註冊地或經常居住地中的壹個作為應征入伍者。征兵開始後,由入伍地兵役機關通知大學生體檢的具體時間和地點。通知要求,大學生可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大學生持學生證)、經審核蓋章的登記表和報名表直接參加入伍地縣級征兵辦公室組織的體檢,由當地公安、教育等部門同步進行政審。
第四,走訪調研
政審、體檢合格者,由縣級征兵辦公室通知大學生所在鄉(鎮、街道)基層人武部,安排參觀考察。
動詞 (verb的縮寫)預訂新員工
縣級征兵辦公室綜合衡量體檢、政審合格者,確定預定批準入伍對象。同等條件下,高學歷應屆畢業生優先作為計劃內錄用人員。
第六,張貼宣傳
擬聘人員名單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時間不少於5天。
七、批準參軍
體檢、政審合格者,經公示,由縣級征兵辦公室正式批準入伍,並發給入伍通知書。學生憑《入伍通知書》註銷戶口,享受義務兵優待,等待交接和出發,統壹運送到部隊服役。
申請學費資助的,還應將加蓋縣級征兵辦公室公章的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至原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五條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當年首次兵役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按照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內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首次兵役登記。
兵役登記第壹次可以網上登記,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當場登記。兵役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第二十二條在征兵期間,被征集服現役的公民和被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招收或者錄用的公民,應當優先履行兵役義務;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服從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需要,支持征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