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發行社保卡的銀行電話查詢;
2.在社保機構查詢;
3.登錄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查詢。
養老保險是國家為保證公民在養老時能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而設計的壹種社會保障制度。個人有工作單位的,可以由單位和本人共同繳納養老保險;如果沒有,可以以個人名義繳納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是指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參保職工在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工作年限。
無論是用人單位統壹參保繳費,還是個人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繳費,兩者的繳費年限都屬於實際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的計算有以下具體情況:
1.職工個人繳費未落實前,職工在原單位按國家現行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工作崗位折算工齡除外)可視為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的連續工齡不能視為繳費年限。
2.轉制為企業的原固定職工符合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3 .單位和職工在繳費期間因各種原因不繳納或欠繳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不作為繳費年限;只有付款後才能作為付款期。
4.中斷繳費後職工重新繳費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連續工齡)合並計算。
5.享受疾病救濟費的患病職工,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時間可以與連續工齡合並計算繳費年限。
6 .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7.職工被辭退後,原企業固定職工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為繳費年限;重新就業的,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018修訂)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