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縣有個姓吳的老人,已經九十九歲了,他的妻子也九十七歲了。這老人四個兒子,因壯年時家境貧困,所以賣去了兒子來活命,四個兒子都做了有錢人家的奴仆。等到四個兒子長大了,都能自立,個人贖出了身子,娶好了媳婦,便壹同居住著供養父母。他們居住在縣衙門的西面,房屋***五間:最大的開花布店,第二個開布店,第三個開腌臘店,第四個開南北雜貨店,四個鋪子並列著。當中壹間,是進出的地方。四個兒子奉養父母,極盡孝道。最初打算每壹月壹輪,輪流著供養膳食。媳婦們說:“公公婆婆年紀大了!如果壹月壹輪,那必須經過三個月,才可以再服侍他們,未免太疏遠了。”後來,想每天壹家輪流著。媳婦們又說:“公公婆婆老了!如果壹天壹輪,必須三天後才可再服侍他們,也覺疏遠了。”於是限定壹餐輪流壹家。譬如早飯在大兒子家吃,那中午在二兒子家吃,晚飯在三兒子家吃,明天的早飯便在四兒子家吃,這樣輪流著。如果逢到五和十那天,那就四個兒子壹同把酒食放在中堂上,父母向南坐,東面是四個兒子和許多孫子坐,西面四個媳婦和孫子媳婦坐,依據長輩小輩的輩分,分左右坐定,然後逐壹個人勸酒祝壽,這樣已成了習慣了。
在老人飲食地方的後面,放壹口壁櫥,壁櫥裏每家各放壹串五十文的錢。老人吃罷了飯,手反過去在壁櫥裏隨便拿壹串錢,就到街上去遊玩,買些水果糕餅吃。壁櫥中缺少了錢,兒子們便私自補足,不讓老人知道。有時,老人到朋友家去下棋,或賭錢,四個兒子知道了,便派人私自拿了二三百文錢,放在老人所遊玩的人家,並且告訴那人家,假裝輸給了老人。老人勝後,常常很快樂地回來,老人自己也不知道的,這樣也成了習慣了。大概有幾十年沒有變更過。
老人夫婦倆至今還很健康。他的大兒子已經七十七歲了,其他三個兒子也頭發半白了,孫子和曾孫***有二十多人。崇明總兵劉兆,把壹副對聯表彰在他家門上道:“百齡夫婦齊眉,五世兒孫繞膝。”確是實在的事。所以用筆記了下來,告訴給做兒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