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歷史的“結果”的存在。 首先指示我們思考:作為個人,“我”是怎樣的“歷史結果”——自己的歷史是怎樣的?自己在現實生活中註重形成自己的歷史嗎?沒有鮮明歷史彰顯的個人,不是“存在著的無”?“年度總結”是在總結自己的歷史,還是“應付差事”?基於此,該是可思可想的很多了。
人是歷史的“結果”的存在。 這有很切身的壹點:任何個人都是“父母”的“歷史結果”。這就凸現了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個人是怎樣從家庭教育這個“歷史”中獲益呢?遵從父母教誨,還是拒斥父母教育?這得好好反思了。最重要的是,自己作為“歷史”,還會有“歷史的結果”——自己的下壹代,故而,自己的“歷史”能夠成為自己的下壹代的“最好的歷史教科書”嗎?這更得好好琢磨琢磨。
人是歷史的“結果”的存在。 最為根本、最為關鍵的壹點是: “我”怎樣創造屬於自己的歷史? 創造,是不容易的,但也不難: 點滴改變自己,既是創造的起點,也在創造的範疇之中。 其緣由即在於連自己都改變不了,確實就談不上創造了。但只要“點滴改變”地積累,必會“質變”為創造。 沒有創造,能有歷史嗎? 始終壹個“人生樣式”,誰會說妳有“人生故事”?沒有“人生故事”的人生,怎樣載入史冊?
看幾篇《史記》,或許更能深刻地理解馬克思的這個論斷。去看看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