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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概覽(2003年版)2008-07-2110:04:55 |分類:項目管理|標簽:|字號、中、小訂閱。

《浙江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03年版)依據浙江省建設廳、省發展計劃委員會、省財政廳《關於組織編制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和計價方法(2002年版)的通知》(簡佩筠發【2002】100號)及其相關規定。新定額以全國統壹的《建設工程基本定額》(GJD-101-95)和《浙江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1994)為基礎,於2002年6月開始編制,2002年8月正式啟用,2004年3月編制完成,共歷時20年。

新配額概述

配額的構成

新配額的組成可分為三個部分:

第1塊:壹般說明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第二塊:每個章節的配額

新定額共18章,其中第壹卷結構部分9章,第二卷裝飾部分6章,措施部分3章。每章均有章節說明工程量的計算規則及定額子目表新增定額,共計2541個定額子目,其中結構部分1.320個定額子目,裝飾部分1.056個定額子目,措施部分1.65個定額子目,較原94個定額共增加529個定額子目。

第三部分:附錄

新定額中有四個附錄:即砂漿和混凝土強度等級的施工機械隊單獨計算的費用、建築材料的施工損耗率表以及人工、材料和機械隊價格(基期價格)定額表。

配額的形式:

新定額仍為大16K直排形式,各章節定額子表在實行量價分離計價方式的前提下仍為量價合壹形式,以定額表中所列人工材料機械隊基期價格(2002年價格)作為工程計價依據。

使用新定額時,材料單價應采用市造價管理處發布的市場信息價格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結算價格計算,人工和機械臺班單價仍暫按新定額設定的基期價格計算。

新配額的壹般描述

定額總說明是對全套建設工程預算定額通用性的全面解釋和規定。正確認識和掌握定額的壹般說明是重要的壹步。

配額的作用

1.本定額是影響指定計量單位計價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的消耗標準,反映全省平均消耗水平。

2.本定額是統壹全省建設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劃分計量單位的依據。

3.本定額是本省編制設計預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標底、調解解決工程造價爭議和認定工程造價的依據;它也是用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和確定工程成本價的基礎。

配額的適用範圍

本定額適用於浙江省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不適用於建築等專業工程,也不適用於國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和各類建築構件出廠價格。

③定額水平

確定定額水平是編制定額的核心,定額是壹定時期生產力的反映,與勞動生產率水平成正比,與資源消耗量成反比。

本定額是根據現行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施工驗收規範,根據正常的施工條件、合理的施工組織、成熟的施工工藝和大多數施工企業的設備情況編制的。是本省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建築分項工程(合格產品)所需人工材料和機械的消耗標準,反映本省平均消耗水平。施工企業可根據項目特點及自身技術實力和管理水平進行合理調整和轉換。

新定額與原94定額水平對比:根據本省工程建設項目特點,選取5個項目作為計算對象(高層辦公標準廠房別墅、多層住宅科研樓)。與94定額對比後(量機價格以新定額為準),新定額比原94定額水平高出10.97%。

(4)關於勞動的說明和規定。

1.本定額的人工消耗量以現行國家統壹的建築安裝工程勞動定額為基礎,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編制而成。直接就業和其他就業(遠距離工作和臨時停水停電等材料重疊的安全和質量檢查)。)和每個工作日的勞動幅度差異已按八小時工作制考慮和計算。

所謂勞動幅度差是指正常施工條件下應在預算定額中考慮的勞動定額時間以外的各種工時消耗。

2.本定額的日工資單價分為三類:土方垂直運輸工程按24元的日工資單價計算;工廠倉庫門特種門及木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和六章裝飾工程(地板墻柱面吊頂門窗油漆及其他)均按日工資單價30元計算;其余項目均按日工資單價26元計算。

(5)材料說明和規定

1本定額中材料(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消耗量包括主材、輔材和零星材料。所有可以計量的材料都按品種和規格逐壹列在定額表中,相應的損耗(包括運輸損耗、施工作業損耗和施工現場堆放損耗)已經包括在內。定額表中的材料損耗率見附錄三。次要零星材料不壹壹列出,但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費中。

2.本定額中的材料價格根據合格產品的材料名稱、規格和定額(從省材料基價中選取)確定。詳見附錄4。材料的固定價格包括市場供應價格、運輸和雜費(包括運輸損耗)、采購和倉儲費(註:不包括檢驗和試驗費)。

3.材料從現場儲存場地或現場加工場地到作業場地的水平運輸已包含在相應的定額中,材料的垂直運輸按第17章垂直運輸工程計算。

4定額中的冷拉鋼絲、高強度鋼絲、鋼絞線均按成品價格考慮。

5.本定額所用砂漿和混凝土的配合比標準按本省常規設計確定。混合比定額見附錄,與設計不同。除定額另有規定外,現澆混凝土構件的定額應按設計要求折算,不含外加劑。當發生時,應按設計要求另行計算。

6定額中使用的砂,如墊層用樹根樁為粗砂,混凝土和砂漿用砂為純砂,其中混凝土用砂為50%的中細砂,砂的篩分人工和篩分消耗已包含在混凝土用礫石的材料價格中。在材料價格中,已考慮了定額中壹定比例的洗滌成本和石灰膏損耗,並根據每立方米石灰膏的消耗量進行編制。

鑒於我市砂石資源豐富,綜合考慮粗、中、細砂,我市混凝土、水泥自2003年實施計價依據以來增量(%)不再調整(《寧波造價信息雜誌》05-8-P16)。

《定額》中的7個樹種分為兩類:ⅰ、ⅱ類(普通樹種)和ⅲ、ⅳ類(硬材樹種)。如果設計中使用的木材種類與定額不同,則應按各章的有關規定計算。

8定額中的周轉材料是根據攤銷額編制的,已包含了回庫維護消耗及相關費用。

9.現澆混凝土工程中用於承重模板鋼結構或空間網格結構安裝的滿堂承重架和其他承重架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或施工總荷載超過10kN/m2(即1t/m2)或集中線荷載超過15kN/m(即1.5 t/m)。

(6)機械臺班的描述和規定。

1.本定額的機械臺班消耗量是根據現行全國建築安裝工程統壹勞動定額和本省實際情況編制的。臺班價格按《浙江省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參考單價》(2003年版)計算,每個臺班按8小時工作制計算,並增加其他直接用於生產的機械的幅度差。

所謂機械幅度差是指在合理的施工組織條件下,施工機械不可避免的時間消耗。

2.本定額中施工機械的種類和規格是根據正常施工合理配置的,並綜合考慮了本省大多數施工企業的機械設備,定額中施工機械消耗量對應的未列出的零星機械已包含在其他機械費中。

3.本機械臺班消耗量定額不包括大型機械的場外運輸和安裝費用。當發生時,應根據施工設計選用的機械的實際類型和規格以及附錄2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計算。

(七)其他相關問題。

1.本定額中按建築面積計算的腳手架垂直運輸費視為壹個整體工程。結構和裝飾單獨發包的,分割比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

2.地下室倉庫、暗室等室內建築中,外圍窗面積小於室內平面面積2.5%的,洞庫的照明費用按涉案子目中固定人工費的40%計算。

為合理起見,本市窯洞臨時照明費80%為人工費,20%為材料費。窯洞照明費屬於施工技術措施費,應在施工方案中明確(寧波造價信息雜誌05-8-P16)。

3.本定額中的垂直運輸應根據不同檐高的建築物和構築物單獨編制,並根據第17章中的具體工程內容執行。

4.本定額除註明高度外,均按20m以內建築物的檐高編制。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增加降效果的人工機械及相關費用按第18章《建築超高施工增加費定額》執行。

5檐口高度和層高的定義:建築物的檐口高度是指從設計的室外露臺到建築物檐口底部的高度,與高度無關的建築物高度,如突出於主樓屋頂的電梯房樓梯間內具有圍護結構的水箱之間的了望塔,是指從設計樓層(樓層)到下壹樓層(房屋)的高度。

6.定額中××(或以下)以內的包括本數;如註明××(或以上),則定額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系數不含自身時,按連續相乘計算。

(八)

1本定額未包括的項目可參照本省其他相應工程預算定額計價。如仍有缺項,地區補充定額可由各地(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站)編制下達,在本地區(市)統壹使用;壹次性使用的臨時定額可由預算單位根據設計要求,按照定額編制原則並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編制,並報當地造價管理處(站)備案。

寧波市造價管理處接受壹次性補充定額的備案和技術咨詢服務,並幫助施工方分析和編輯壹次性補充定額(寧波造價信息雜誌05-4-p 10【2005】22號)。

2本定額由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及其各地(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站)負責解釋和管理。

關於印發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和計價依據(2003年版)的通知

浙簡佩筠【2004】45號

根據省建設廳、省計委、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組織編制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和方法的通知》【簡佩筠發(2002)100號】的要求和建標【2003】206號《關於印發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3)中建築安裝工程組成的通知》的規定, 三部門編制的《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則(2003年版)》《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費定額(2003年版)》《浙江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03年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2003年版)》(以下簡稱新計價依據)已經審核通過,現予發布,並就實施過程中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新的計價依據適用於工程量清單綜合計價方法和傳統的材料單價法。新計價依據的消耗量是社會平均消耗量,是編制設計預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標底、投標報價、竣工結算、調解、解決有關工程造價的經濟糾紛、鑒定工程造價和衡量投標報價合理性的依據。

凡全部由國有資金投資或主要由國有資金投資的大中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應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要求進行。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時,需要統壹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

(3)新計價依據中人工材料和機械的價格及相關費率實行全面動態管理。市場信息專家應當由各級造價管理機構通過價格信息發布系統發布。

新計價依據中的收費定額根據不同專業項目的不同收費項目分為競爭性和非競爭性兩類。在工程承包過程中,不可競爭費用應按規定計算,不得隨意調整。

這五項新的計價依據自2004年6月65438+10月1起已在全省實施,與原浙江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1994)、浙江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1994)和全國統壹的安裝工程預算定額、浙江省單位計價表(1994)壹致

2004年10之後經招標管理機構批準且未簽訂合同的項目將執行新的計價依據,2004年10之前發布招標文件或簽訂合同的項目將不予變更。

6.浙江省仿古建築和園林工程預算定額、浙江省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等。在新定額出臺前,量和機的消耗標準仍按原定額執行。

在新計價依據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向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反映,由該站負責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

浙江省建設廳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財政廳

2004年5月25日

通用規範

《浙江省建設工程預算定額(2003年版)》(以下簡稱《定額》)是根據省建設廳、省計委、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組織編制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和計價方法的通知》(建發(2002)101-90)及有關規定編制的,統壹了全國建設工程基本定額(GJD-101)。

二、本定額是根據國家標準GB50500-2003的要求和政府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改革思路編制的。本定額是編制設計預算、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標底編制與審查、工程造價爭議調解與解決、工程造價認定的依據;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確定工程成本價的依據

三個定額適用於本省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不適用於建築等專業工程,也不適用於國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和各類建築構件出廠價格。

四項定額是根據現行建築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施工驗收規範、合理的施工組織和正常的施工條件編制的,是本省施工單位完成分項工程所需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的消耗標準,反映了本省社會平均消耗水平。企業可根據項目特點和自身技術實力、管理水平進行合理調整和轉換。

五個定額的工作內容簡要說明了主要工序,雖然沒有壹壹列出次要工序,但已經考慮了定額。

本定額未包括的6個項目可參照本省其他相應工程計價定額計算。如仍有缺項,當地市造價管理機構可編制地區補充定額,報省造價管理站統壹公布;壹次性使用的臨時定額可由預計算單位根據設計要求,按照本定額的編制原則並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進行編制,並報當地造價管理機構備案。

7.關於定額勞動的說明和規定。

1本定額的人工消耗量是根據現行國家統壹的建築安裝工程勞動定額並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編制的。直接雇傭和其他雇傭(超過運輸距離的重疊安全和質量檢查材料、臨時供水和停電等)。)和本項目勞動幅度差已按8小時工作日考慮計算。

2本定額的日工資單價分為三類:土方垂直運輸工程按24元的日工資單價計算;工廠倉庫門及木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工程及卷II地板工程墻柱面工程吊頂工程門窗工程油漆塗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日工資單價30元計算;其余項目均按日工資單價26元計算。

成品和半成品建築材料的註意事項和規定

1本定額中的材料價格是以視為合格產品的材料的名稱、規格和固定價格為基礎的。詳見附錄(4)。

本定額中成品和半成品材料的固定價格包括市場供應價格、運輸費、運輸損失費、采購保管費、檢驗和試驗費。

3.成品材料和半成品的固定消耗包括運輸損耗和施工作業損耗。損失率見附錄(3)。

4.成品和半成品材料從現場儲存場地或現場加工場地到作業場地的水平運輸已包含在相應的定額中,垂直運輸根據第17章“垂直運輸工程”進行計算。

5本定額中的冷拉鋼絲、高強度鋼絲、鋼絞線均按成品價格考慮。

6配合比的原材料用量應根據相應的配合比定額進行分析計算,其中水泥強度標準的配合比定額有兩種。當設計無特殊要求時,應計算強度標準較低的水泥的配合比。

7.現澆混凝土構件的生產定額包括添加劑。當發生時,應按設計要求另行計算。

8本定額中的黃砂為墊層用粗砂和混凝土及砂漿配合比用凈砂,其篩分人工和篩分消耗量已包含在混凝土中礫石的材料價格中,材料價格中已考慮壹定比例的洗選費用和損耗。

9.本定額中每立方米石灰膏為淋水,按生石灰750千克編制。

10本定額中木材種類的分類如下:

ⅰ、ⅱ類:紅松、泡桐、樟子松、樟子松(巴山冷杉)、杉木、楊樹、柳樹、椴木。

三、四類:松樹、黃花松、青松、秋子松、馬尾松、東北榆樹、柏樹、苦楝、黃菠蘿、雪松、南柳、華北榆樹、櫸樹、楓樹、橡樹、核桃和櫻桃。

當設計中使用的木材類型與本定額不同時,應按各章的有關規定計算。

11該固定周轉材料按攤銷額編制,已包含維修消耗及回庫相關費用。

12現澆混凝土工程承重模板鋼結構或空間網格結構安裝滿堂承重架和其他承重架施工時,高度超過8米或跨度超過18米,或施工總荷載超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超過15KN/M時,應按施工組織設計提供的施工技術方案另行計算,並相應增加樓面定額

13本定額項目中的次要零星材料雖未壹壹列出,但已包含在其他材料費用中。

9.施工機械臺班定額的說明和規定。

本定額1臺班是根據現行全國建築安裝工程統壹勞動定額和本省實際情況編制的。臺班價格根據全國統壹的施工機械浙江省臺班單價表(2003年)計算。每個臺班按八小時工作制計算,並增加其他直接生產機器的幅度差。

2定額中施工機械的種類和規格均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未列出的零星機械,結合本省施工企業的機械設備情況綜合考慮,已納入其他機械費內部執行,除定額另有規定或設計有特殊要求外,不得因機械實際使用情況與定額不同而隨意調整。

3 .本定額不包括大型異地運輸機械的安裝和拆卸費用。當發生這種情況時,應根據施工設計選用的機械的實際類型和規格以及附錄(2)和機械臺班費用定額的有關規定進行計算。

十本定額是按建築面積計算腳手架垂直運輸費等。這是壹個整體項目。結構和裝飾單獨發包的,分割比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確定。

十壹在外圍窗面積小於室內平面面積2.5%的地下室倉庫和暗室等室內建築中,其洞穴采光費用均按所涉及子目定額人工費的40%計算。

12.本定額的垂直運輸按不同檐高的建築物、構築物單獨編制,並根據具體工程內容按垂直運輸章節定額執行。

13.除高度外,本定額按20米以內建築的檐高編制。檐高在20米以上的工程,效果降低的人工機械及相關費用按建築超高工程費定額執行。

第14項定額中的檐口高度是指從設計的室外露臺到建築物檐口底部的高度,不包括突出主樓屋頂的電梯房樓梯間內具有圍護結構的水箱間了望塔。

建築物的高度是指從設計樓層到下壹樓層的高度。

十五個配額中標明XX以內或XX以下的包括自己;如果您指出XX或以上以外的內容,您將不會包括自己。

當定額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系數時,應連續相乘計算。

十六、本定額由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解釋和管理。

建築面積計算規則

1.建築面積計算範圍

1單層建築,無論層高多少,均按壹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外墻轉角以上結構的水平面積計算。如果單層建築中有壹些樓層,則第壹層建築面積已包含在單層建築中,第二層及以上應計算為高低建築面積的單層建築。建築面積需要單獨計算的,以結構外緣線為界計算。

2多層建築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首層按外墻轉角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按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 .同壹建築層數不同時,建築面積應分別計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廠房、倉庫、商店、車站、地下指揮部等建築面積。相應的出入口按其上部外墻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其防護墻)。

5.在坡地上建造的建築物設計利用懸挑腳手架空間設置架空層和深基礎地下架空層時,其高度超過2.2米的,按圍護結構外周邊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6穿過建築的通道建築中門廳的建築面積按壹樓計算,而不考慮其高度。門廳有走廊時,按其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7室內樓梯間、電梯井、電梯井、垃圾通道、管道井等。建築面積按建築物的自然樓層計算。

8書庫用房有結構層的,按結構層計算建築面積;無結構層的,按承重書架層或書架層計算建築面積。

9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其建築面積應按圍護結構周圍的水平面積乘以樓層數計算。

10當建築內設備管線層儲藏室高度超過2.2m時,應計算建築面積。

11雨棚棚平臺帶立柱等。,建築面積應按柱周圍的水平面積計算;獨立柱雨篷、單柱車棚平臺等。,應按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

12樓梯間之間的電梯機房和屋頂上帶有圍護結構的水箱等。,建築面積應按圍護結構的水平面計算。

13樓外,有壹個門鬥可俯瞰電梯房、陽臺窗戶、走廊等。,建築面積按建築圍護結構外的水平面積計算。

14建築外有柱和屋頂走廊的,按柱外圍水平投影面計算建築面積;當墻外有蓋走廊檐廊寬度大於1.5m時,建築面積按頂蓋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陽臺從無圍護結構的凹陽臺中選取,建築面積按水平面積的壹半計算,建築物之間有頂蓋的架空走廊按頂蓋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15室外樓梯,按自然樓層投影面積之和計算建築面積。

16建築物中變形縫的沈降縫等。,接縫寬度小於300mm的,按接縫寬度計算建築面積,並入建築面積。

2.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突出於墻壁的組件和附件附有墻柱、擱腳板臺階、懸垂遮陽棚、抹灰、砌塊的鑲嵌裝飾表面等。

2用於維護消防等室外梯子。

設計部門使用的高度小於2.2m的3層設備管線庫房、深基礎架空層和懸掛式腳手架架空層。

4.裝載平臺安裝箱或罐平臺,用於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屋頂水箱、花架、涼棚等。無外殼結構。

5 .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櫃水塔油(水)罐儲存棧橋地下人防通道等構築物

6.單層建築分為單層住宅,舞臺和後臺掛有窗簾套。

7建築物中凈寬度大於300毫米的變形縫和沈降縫

其他三個

1建築物與構築物為壹體的,屬於建築物的部分按本細則第壹部分和第二部分的規定計算。

本規則適用於地上和地下建築面積的計算。如有未盡事宜,可參照上述規則辦理。

補充規定

1.建築面積計算範圍

1斜坡屋頂及場館觀眾看臺內的建築空間為設計使用,高度超過2.2m的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高度低於2.2m的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積的四分之壹計算。

2利用平屋頂樓梯頂層空間的涼亭,按外圍水平面積的四分之壹計算建築面積。

3.廠房室外操作平臺的給料平臺設有擋土墻的,按其外圍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4.按自然樓層計算建築面積時,對於位於工業廠房和輔助用房之間的電梯井、垃圾道和管道井,以建築軸線為分界線,按自然樓層計算建築面積。位於附屬建築側面的,建築面積按附屬建築的自然樓層計算。

5.大於1.5m的帶陽臺的底層平臺和帶挑廊、檐廊的底層走廊,建築面積按挑廊、檐廊在上層陽臺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

6相鄰建築物之間無屋頂的架空走廊應按其投影面積的壹半計算。

2.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

1附在外墻外的煙囪垃圾道

2室外金屬防火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