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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獄者的迷途

犯下2006年那樁命案的時候,李洪斌距離自己的18歲生日只差6天。他因此得以躲過死刑,獲判無期。法律的判罰,原本是期許他能用漫長的服刑,完成自我救贖。如果表現良好,可以獲得減刑,但入獄兩年多後,李洪斌的選擇,卻是越獄。

破碎的期待

李榮和包田曉10月17日晚上19點多鐘接到第二監獄打來的電話,才知道兒子李洪斌當天下午越獄了,壹同逃走的還有3個人。夫妻倆都驚呆了,六神無主地在電話裏不知道該如何應對,只能反復念叨“怎麽可能?!”那3個名字,他們從沒有聽兒子提起過,而且就在20多天前,9月25日下午,包田曉才剛到監獄探視過李洪斌。她記得的是,“我兒子見面那天可正常了”。

包田曉告訴本刊,9月25日的探監和以往壹樣,進監獄大門後,走上十來米,再經過兩道門崗,到會見室,出示證件做完登記,然後再經過兩道門,才能見到兒子。壹個大屋子,透明的玻璃窗把自由和不自由人分隔開來,要拿起話筒,才能聽到彼此的聲音。

包田曉說她看到了李洪斌的笑容,“每次家裏人去看他,他都可開心了”。那天又是李洪斌反過來勸慰包田曉,“他說自己在裏面表現很好,勞動掙的工也多了,到年底就能當上勞模,獲得減刑了”。包田曉於是覺得,兒子在監獄裏“越來越懂事了”,“我能勸他的都是那些話,好好改造,他說得比我們說得好,常常反過來勸我”。“他跟我說,讓我們不要再為他的事情奔波,亂花錢,他會憑自己的努力爭取減刑。他還說,家裏掙那些錢不容易,離呼市又遠,壹年來看他壹次就夠了。”

李洪斌服刑的第三監區,探視日期是每個月的10號或11號、24號或25號,探視時間每次最多半小時,如果遇上是周六周日,就只有十來分鐘。自從李洪斌2007年入獄,包田曉堅持每月都從包頭過來探監壹次,“就是為了讓兒子知道,家裏人都沒有放棄他,讓他安心好好改造,早點出來”。

包田曉說,探監日她要大清早出門,花30元從包頭坐長途車到呼和浩特,下車後到附近的火車站花1塊錢坐1路公交車到南茶坊,再花上1塊錢換乘42路車到二道河監獄站,下車後沿岔路再走上十來分鐘就到了。沿途經過監獄家屬區,兩旁分布著各色小飯館、雜貨店和理發店。距離監獄大門50多米的路口空地上,通常都停放著數十輛攬私活的灰白色小轎車。這些包田曉從來都不舍得消費,她自帶幹糧,探視結束後,按原路線返回火車站,等候過路的火車回包頭。火車比汽車便宜10多塊錢,為了省下這點錢,包田曉到家常常都是深夜壹兩點。但每次來她都會給兒子監獄的卡裏補上生活費,200元或300元不等,還會在監獄的商店裏額外給他買些吃的,裏面的選擇有限,“也就是方便面和餅幹”,價格比外面貴,“最普通的方便面壹箱五六十元”。

2009年初,包田曉和李榮遷往包頭南部的鄂爾多斯市謀生,距呼和浩特更遠,坐大巴走高速最快也要3個半小時,車費單程最少60元。而且探監無法當天往返,即便包田曉只舍得在火車站附近的小旅店花20元住上壹晚,路費成本還是壹下就翻了倍。包田曉說她只好改變探監規律,每兩個月去壹次,每次送去600元的生活費。

9月25日的探視,除了600元錢,包田曉還專門給兒子送來過冬的衣物。大約壹個多月前,李洪斌從監獄打電話回家,“說去年冬天的棉褲太薄了,還說想要雙旅遊鞋,早上出操的時候穿”。今年的呼和浩特冷得早,10月中旬的供暖季還沒到,寒意已經襲來。包田曉買了壹條60多元的黑色棉褲、壹雙20元的黑色棉鞋和壹雙旅遊鞋,還有幾雙新襪子,壹件棉背心。因為就要國慶了,她還特意買了200多元的方便面和餅幹給兒子留下。那天監獄裏組織犯人們搞活動,探視時間臨時調整,都放在下午,只有十來分鐘。雖然時間短暫,不過兒子說的那些話,讓她覺得,“今年的心都已經放下了”。只是這剛放下的心,不到壹個月就被徹底打碎了。

變的軌跡

李洪斌的越獄和他當年的入獄壹樣,都讓親人們猝不及防。他偏離正軌的改變,似乎壹直遠離家人的視線。即便不可收拾的爛攤子擺在眼前,家人還是找不出任何端倪。當年是這樣,如今還是這樣。

李榮和包田曉都是本分農民,2003年,兩個人商量了很久,很下了些決心,才帶著兩個兒子舉家離開農村老家,到呼和浩特謀生。他們的老家在內蒙古通遼市民主鎮窯營子村,距呼和浩特1000多公裏,距離通遼市區還有50多公裏,算得上民主鎮最大的村莊,有500多戶人家。李榮家是農村中常見的大家族,8兄妹中他排第5,雖然他們8個都出生在窯營子,但籍貫上都延續著父親的祖籍,並且將這記憶延續到各自的孩子那壹輩,李洪斌和弟弟也這樣成了“遼寧阜新人”。

李榮的弟媳黃桂芬告訴本刊,就在她家忙著蓋新房那年,李榮舉家離開窯營子去了呼和浩特,“去投奔壹個親戚,好像是他姑姑家兒媳的妹子,這個親戚家在呼市搞建築,做包工頭,李榮他們說是到工地上去打工”。老家親戚們也有些驚訝李榮的決定,這裏的村民安守本分,祖輩都守著村邊的這些土地,沒有過多的想法。但黃桂芬還是覺得可以理解,“他們家人少、地少”。窯營子村人均登記在冊的土地面積是4畝多,雖然將各種雜七雜八的土地加起來,各家的耕種面積總數遠高於這個數字,但單純依靠務農,各家收益還是有限,尤其是2003年各種農業稅費還在的時候。

離開窯營子村時,1988年出生的李洪斌才15歲。他留給老家人的印象,跟村裏的其他孩子沒有差別,“實在、本分、勤快”。跟李榮壹輩的人,對李洪斌的記憶更深刻,“很小就下地幫他媽媽幹活了”,“看起來比同齡的孩子長得敦實、老成”,“幹農活可是壹把好手”。回憶起這些的時候,他們在地裏忙著收玉米的手也沒有閑下來,要趕在土地上凍之前,把地裏已經收割好的玉米棒,壹個個從稭稈上剝出來,堆放到家裏。這裏秋天的日頭就已經很短了,早晚溫差很大,正午午飯之後才能下地,下午16點半不到,天就擦黑了。村民們都練就了壹番熟練的技藝,在這短短的時間裏,人手能剝出1000斤玉米棒。

念到小學五年級就輟學的李洪斌,進城前的生活就是這樣,春耕秋收。在這個季節,那就是忙著埋頭收玉米。他在村裏最要好的兩個朋友,都比他大三四歲,壹個是他的表哥張永成,壹個是表哥的鄰居謝洪剛。如今,兩人都已經結婚,張永成還即將晉級當爸爸。我們在地裏找到張永成,他也在忙著收玉米,面對陌生人的提問,有些笨口拙舌,他的母親李鳳珍,也是李洪斌的四姑在壹旁感慨,“洪斌的性格可比我兒子開朗多了,比他能說會道”。雖然是當年的好朋友,但張永成對李洪斌的記憶,實在梳理不出什麽特別,尤其是李洪斌離開後,“壹年也聯系不上壹兩次,他的電話老換,也就是過年前通通電話,他說在外面打工挺累挺苦的”。

出門打工的難處,包田曉也曾經想過,但她和李榮還是想闖壹闖。更主要的是,李榮會木匠手藝,“到工地上怎麽也能找到飯吃”。剛到呼市的時候,事情還算順利,壹家都安頓在了建築工地上,包田曉在工地上負責做飯,每月400元。李榮和李洪斌父子倆壹起上工,工錢按實際開工時間計算,20元壹天,另加5元飯錢。他們到了工地上才意識到,“開工才有錢”。包田曉說,“等到10月底11月初,地上凍,工地就停工了,就得另找活幹”。在老家的時候,李洪斌就是包田曉幹農活最好的幫手。進城以後,包田曉覺得,“兒子更懂事了”,“那麽熱的夏天,給他10塊錢買雪糕,把錢捂爛了他都舍不得花,我都能從他身上翻出來”。

李榮和包田曉在呼市的工地上幹了3年,其間只有2003年冬天回過老家壹次,“路費太貴了”。親戚包的工程結束了,他們也要另找出路。李榮輾轉從壹個朋友那裏聽說,在包頭工地上賣熟食能掙到錢,所以2005年冬天,他決定帶壹家人去包頭謀生。李洪斌沒有跟父母壹起走,因為2005年12月,他花了壹個下午,在呼市壹家叫浪中浪的洗浴城找到了工作,當服務生。這是他第壹次自己找工作,也是他第壹次晚上不用和父母住在壹起,可以住單位宿舍。李洪斌讓父母先走,說自己“等拿到2月份的工資就馬上來包頭”。包田曉記得很清楚,“過完年正月十三去的包頭”,也就是2006年2月10日。可就在他們走了半個月後,李洪斌就出事了。2月26日,李洪斌和洗浴城的幾個同事壹起,犯下了搶劫命案。

城市的誘惑

當年的命案揭開了李洪斌生活中的另壹面。2005年12月,這個不到18歲的年輕人找到洗浴城的工作後,遇到了壹群年紀相仿的同事,與他同年的池誌強,比他大壹歲的王鑫和許龍,還有比他們大八九歲的王海生。他們經歷相似,都來自農村,都在初二之前輟學,在呼和浩特都找不到更合適的工作,只好到最沒有門檻的洗浴城裏先安頓下來。除了李洪斌,其他人都是2005年初到洗浴城工作的。

浪中浪洗浴城在鄰近鐵路的北垣街,中等偏下的市民消費,除了壹層的門臉,只有地下壹層,包括洗浴、大廳和包間按摩室,全部員工不過十來人。洗浴城的人員流動性很大,雖然出資老板還是同壹個人,但實際上負責管理的經理和地下壹層的員工,這幾年下來早就換了若幹茬。最近的這批,年資最長的是新任經理,到店才兩個多月,根據他的推算,2005年的時候,浪中浪的服務員工資,“最多每月六七百塊”。

於當年洗浴城裏的這幾個年輕人來說,每個月的收入,似乎實在無法滿足他們的渴求。他們開始三三兩兩聚在壹起,用別的方式“搞錢”,說穿了,就是“偷和搶”。違法的恐懼,在壹個有著同伴相互支持的圈子裏,很快被消解了。道德與不道德的界限,也在這種支持下,被迅速填平。根據案發後警方的詢問筆錄,從2005年夏天開始,池誌強和許龍就好幾次晚上在青城公園實施搶劫,但收獲甚微,壹次“搶了4塊錢”,另壹次“搶了壹個小靈通手機”。池誌強認識壹個開旅店叫“老三”的人,可以收贓,偷搶來的手機,可以賣50元到幾百元不等。銷贓得來的錢,他們壹頓飯也就花掉了。

李洪斌融入這個團隊的時候,內心是否有過掙紮不得而知。但不管心裏怎麽想,他上班後不到壹個月,2005年聖誕節前夜,就和池誌強壹起,砸開壹輛轎車行竊。那晚兩個人本來是在舞廳“蹦迪”,因為覺得太熱出來透氣,在附近的巷子裏看到停了壹輛車,前排座上放著壹個包。他們砸開車窗,拿著包打車回了洗浴城宿舍,翻查後發現包裏只有名片沒有錢,心有不甘,又打車返回現場,將車裏的音響和電子屏撬了回來。後來還將音響以400元的價格賣給了洗浴城的老主顧。

偷竊得手後的第二天,也就是聖誕節當晚,李洪斌又和許龍及另壹個同事,下班後步行到壹個僻靜的巷子裏搶劫,說不上誰是主謀。如果李洪斌在自己的口供中沒有撒謊,那麽,這是他的第壹次攔路搶劫。他們選了壹個單身女性下手,但對方激烈地叫喊,最終把他們嚇跑了。李洪斌口供中說,實施的第二次搶劫也不順利,那是2006年2月11日晚上,他和池誌強在宿舍睡醒後,池誌強說手頭沒錢了,要去搞些錢,兩個人也是壹拍即合出了門,地點是池誌強選的,海東路財院南門壹個東西向的巷子。這壹次,他們選中了壹個戴眼鏡的斯文年輕人,但沒想到年輕人激烈反抗,還狠咬池誌強的手,李洪斌就拿出了隨身帶的刀,捅了年輕人。當他們快要得手的時候,過來壹個遛狗的中年婦女,大聲呵斥他們住手,並掏出手機要報警。兩人壹邊罵壹邊按原路跑回了洗浴城,洗幹凈手上的血,回宿舍繼續睡覺。而包田曉和李榮只知道兒子第壹個月拿了600元的工資,其他的什麽也不清楚,兒子住進集體宿舍後這些暗夜裏的罪惡,完全瞞過了家人的眼睛。脫軌的人生

回頭再來看這壹切,都像是2006年2月26日命案的鋪墊。李洪斌的膽量和狠勁,已經在前幾次搶劫未遂中得到了充分“歷練”。2月26日23點左右,李洪斌及同事王鑫、王海生壹起下班,這次是李洪斌提出“去搞些錢”,另兩人馬上同意。地點是李洪斌選的,就是半個月前他和池誌強搶劫未遂的巷子。出發前李洪斌和王海生各自帶了壹把刀。

他們在巷口等到了剛從“沃爾沃浴場”洗澡歸來的魏敏和周英(均為化名)。兩人是鐵路局的同事,周英的丈夫還是壹名車站警察,當晚在單位值班。他們本想打車回家,但壹路走來都沒看到空車。經過財經學院外這個巷口,魏敏留意到了這幾個蹲在巷口的年輕人,還以為是財院的學生,沒多想。他們剛走過巷口幾米,李洪斌就沖上去從背後捅了魏敏兩刀,魏敏轉身反抗,李洪斌又捅了兩刀,然後返身搶劫周英的皮包,魏敏驚慌中看到,周英拿著包激烈反抗,李洪斌開始拿刀捅她。魏敏壹邊叫喊著“把包給他們!”壹邊朝前跑,王海生開始在後面追趕他。魏敏有幸逃脫,打上了出租車並迅速報警、就醫。而周英被李洪斌壹連捅了十幾刀,最終因“銳器刺破腹主動脈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她的包也被李洪斌和王鑫壹同搶走。王海生沒追多遠也折返了,搶來的包裏沒有錢,只有壹個三星N628直板手機。3人扔掉包打車返回洗浴城,洗幹凈血跡,收好手機,回宿舍睡覺。

這起命案後沒幾天,李洪斌、許龍、王海生和池誌強分別因為偷竊和打架,陸續被“浪中浪”開除。2006年3月3日,就在被開除後,這4個人還叫上王鑫壹起,幫許龍“出了口氣”,教訓了壹個搶走許龍女朋友的年輕人。3月4日,池誌強在離開“浪中浪”前還順手偷了壹個LG手機。3月5日晚上,被開除的這4個人壹起到“老三”的店裏,把那個三星手機賣了100元錢。池誌強和王海生還讓“老三”找來兩個“小姐”,壹***花了50元。因為身上的錢都花得差不多了,他們決定先到王海生的老家土左旗暫住幾天。第二天他們叫上王鑫壹起回了村子,告訴王父,是回來幫忙收玉米的,老人並不相信,“地裏的玉米早就收完了”。

王鑫只住了壹個晚上,3月7日早上就趕回洗浴城上班。他在這天下午接到了李洪斌打來的電話,問他什麽時候能再去村裏。這個電話是李洪斌用死者周英的電話卡撥打的。他賣了手機,但留下了還有話費的卡,裝進了自己的諾基亞手機。這個信號壹直被警方監控著,當天晚上21點,警察找到了王鑫,繼而在3月8日淩晨,將聚在土左旗村莊裏的其余4人全部抓獲。王海生的父親做了壹個最艱難的抉擇,大義滅親,領著警察親自抓捕了自己的兒子。他的選擇,也成為法官對王海生量刑時予以寬大的壹個重要因素。

李洪斌是命案中唯壹動了刀的人,造成壹死壹傷,而且還有多次盜竊、搶劫前史,如果不是因為他的生日是3月4日,在命案當天距離18歲只差6天,等待他的就不是無期徒刑,而是死刑。李榮和包田曉根本不懂法律,他們只覺得兒子很委屈,他們更願意相信,用刀捅人其他人也有份,“我兒子最小,不懂事,都是別人帶壞的”。突來的變故,讓他們難以承受,也有些奇怪反應,當警方通知他們到呼市來取家屬通知書的時候,李榮看到警察之後的第壹反應,並不是詢問兒子的情況或者替兒子說好話,而是說:“我兒子那個呼機(實為手機)是我買的,要還給我吧?”以至於當時的辦案民警都覺得,“這對父子都壹樣,不亮堂”。

其實這樁命案官司開審的時候,正好也是李榮和包田曉夫婦手頭最緊的時候,他們剛到包頭安頓下來,熟食買賣還沒開始,路費加房租已經把手邊的錢都花光了。為了趕來呼市給兒子請律師,湊夠路費,他們已經在包頭欠了壹個月房租,還是跟工地老板說好話,別人就在倉庫裏騰了塊空地給他們暫時安頓。兩人在呼市連公交車都舍不得坐,最慘的時候,壹天都吃不上壹頓飯,包田曉回憶時都帶著哭腔,“真的是壹點辦法都沒有了”。

面對兒子的無期徒刑判罰,雖然心裏不滿,但李榮和包田曉決定不再上訴,“實在是拿不出錢來了”。可他們不知從哪裏結交了壹個朋友,在壹審判決後放出話來,“說有辦法撈我兒子,替他減刑”。這希望像壹劑強心針,夫妻倆壹合計,馬上回了通遼老家,把房子賣了,湊了4萬塊錢,給那個朋友“撈人”。結果錢花了,沒有動靜,“那個人連電話都不接了”。李榮夫婦這才知道被騙,除了電話,他們再也聯系不上那個拿了錢的人。

這些事,包田曉並沒有跟兒子明說,但言語中的希望和暗示,也讓李洪斌明白了。所以後來包田曉再去探監,李洪斌才會勸媽媽,“不要亂花錢了”。經歷過李洪斌的變故,李榮和包田曉都覺得沒臉再回老家,雖然他們也知道,如今種田的收入越來越好了,但他們的房子賣了,地也轉包出去了,在村裏賴以生存的根本已經沒有了。直到2009年初,在兄妹們的極力勸說下,他們才帶小兒子回去過了個年。親戚們覺得,包田曉的心情看起來好了很多,還主動說了李洪斌的事情,“說他在裏面表現很好,年底就能當勞模減刑了”。

過完這個年之後,李榮和包田曉也有了新打算,離開包頭,去南邊的鄂爾多斯市康巴什新區謀生。他們花錢送小兒子去學了廚師,還在村裏貸款兩萬元,到鄂爾多斯買了臺電動車,他們決心把工地熟食生意做得更大壹些,這樣每個月去看李洪斌的時候,才能給他更多的生活費,讓他在裏面“不會過得太苦”。

這也是他們到鄂爾多斯後將迎來的第壹個冬天。包田曉9月25日探監回去後,騎電動車送貨時翻了車,扭傷了腳,剛剛才好。小兒子還跟她商量,下個月工地停工的時候就歇壹歇,自己想去呼市探望哥哥。他們還商量著冬天可以到其他地方打工,至少能把每月200元的房租和壹家人的生活費掙出來。這些卑微、瑣碎、帶著世俗煙火氣和無奈的商議,就是這壹家人生活的全部。李榮和包田曉最終選擇了停掉他們的手機,他們覺得,“再說什麽都沒有任何意義”,再說任何話,都是撕心裂肺的痛,他們“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

10月17日下午,當李洪斌和其他3名犯人壹起,將安全員和當班幹事騙入倉庫控制住,並將當班的分監區長蘭建國騙到庫房殺害,換上警服和監獄運動服逃走的時候,他對母親和家人的承諾,成了另壹個謊言。而這次,他再沒有機會回頭了。越獄被捕後,面對負責突審的警察,李洪斌並不合作,甚至連以前犯下的罪行都百般推脫,讓警察覺得,“就是個死不認錯的人”。壹同越獄的喬海強是求死之心最強的,但割喉、跳樓都沒能死成。對董佳繼的審訊也不太順利,他逃跑時肘部中槍,出現發燒跡象。

4名越獄犯中究竟誰才是主謀,目前犯人們的供述看起來都有差異,據民警們綜合口供後推測出比較可靠的版本,主謀者不是李洪斌,而是喬海強。喬海強因搶劫女出租車司機並連續作案,被判處無期徒刑,於2004年入獄,入獄時23歲。他的犯罪之路也在家人的視線之外。他1981年出生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隆勝鄉的壹個普通農民家庭,排行老二,哥哥夭折。幼年時被父親喬二白過繼給伯父喬七撫養,隨喬七生活在呼和浩特市。而喬七的女兒過繼給喬二白做了養女。喬海強初中畢業後,就開始“混社會”。在老家的喬二白壹家,在他入獄兩年之後才知道消息。因為距離呼市太遠,喬二白家只能每年到監獄探監壹次。

喬海強和同年入獄的董佳繼在獄中關系壹直較好,最初是他倆開始密謀越獄,他們分析覺得越獄至少需要4個人才有可能性,就拉了高博和李洪斌入夥,這次越獄計劃,4人密謀了壹年多。最後的越獄日期也是喬海強選定的,10月17日剛好是國慶加班之後,警察們輪休的第壹天。但4個人越獄後的逃跑路線,還是讓辦案警察們很疑惑,“他們沒有分頭跑,太不同尋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