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法是根據天文變化的自然規律,來測算壹個較長的時間間隔,判斷氣候的變化,預測季節的來臨的壹種規則。分為陽歷(基於地球繞太陽公轉的周期)、陰歷(基於月亮繞地球自轉的規律)和陰陽歷。農歷是壹種基於農歷和陽歷的歷法。
擴展數據
閏月在農歷中的作用
閏月是指農歷(陰歷)中的壹種現象,因為壹個農歷月的長度是29.5306天,正月是30天,二月是29天,所以壹年12個月有354天,農歷的月份沒有季節意義,所以農歷的十二個月構成了漢歷,長度為29.5306 × 18。
農歷年和陽歷年相差11天。僅僅過了17,農歷的日期就會反過來同壹個季節。比如壹個新年在雪中度過,17之後就是新的壹年。使用這樣的歷法自然無法滿足農業生產的需要。所以從秦漢開始,中國的農歷就與二十四節氣並行,用二十四節氣來指導農業生產。
如果太陰年由十三個太陰月組成,則長度為29.5306×13=383.8978天,比回歸年多18天。如果按照上述規定制作歷法,就會出現天氣與歷法不壹致,時間順序錯亂顛倒的奇怪現象。這就是矛盾。
為了克服這個缺點,我們的祖先在天文觀測的基礎上找出了“閏月”的方法,保證正月至三月為春,四月至六月為夏,七月至九月為秋,十月至臘月為冬,同時保證農歷的第壹年在冬末春初(以上均指農歷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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