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壹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壹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 *** 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壹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壹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問題二:什麽是個體企業?什麽是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壹個所有制概念。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通俗說,就是私人出錢開辦的企業。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壹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面上說的。它強調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與“國營”或“官營”相對應。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集體所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民營企業還有“國有民營”的特殊情況。即由國家占有全資或控股,但交由民營。個體,壹般不稱為企業(稱個體工商戶)。它和私營企業的區別在於“規模”。 壹般而言,雇工數量在壹、二十人以內,工商註冊不是“公司”,這就是個體了。
問題三:民營和私企有什麽區別?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壹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壹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壹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盡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問題四:私營企業指什麽樣的企業? 同學妳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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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企業是指生產資料屬於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營利性的經濟組織。私營企業有三種類型:1、獨資企業。指壹人投資經營的企業。獨資企業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2、合夥企業。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協議投資、***同經營、***負盈虧的企業。合夥人對企業債務負連帶無限責任。3、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從以上分類可以看出,在私營企業的三種類型中,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資格,而私營獨資企業和私營合夥企業都不符合企業法人條件,不能取得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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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五:什麽是私營企業 私營企業定義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號)第九條規定:“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合夥企業定義
私營合夥企業是指按《合夥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同投資、***同經營、***負盈虧,以雇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閥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定義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另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自然人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問題的通知》(1994年11月18日,工商個字〔1994〕第325號)第六條規定:“凡由自然人為主申請,自然人出資額占註冊資本51%以上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適用上述規定(按照私營企業管理)。”
問題六:私營企業和私有企業有什麽區別? 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劃分企業登記註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號)第九條規定:“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壹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壹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兩者完全不壹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伐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問題七:如果是私企的公司,其所有制形式應該是什麽 從不同的角度,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企業劃分成不同的類型。 壹、按企業資產的所有制性質分類 這是我國過去常用的壹種分類方法。按照企業資產的所有制性質可將企業分成如下幾種類型: 1.國有企業 也稱全民所有制企業。它的全部生產資料和勞動成果歸全體勞動者所有,或歸代表全體勞動者利益的國家所有。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的國有企業全部由國家直接經營。由國家直接經營的國有企業稱國營企業。 2.集體所有制企業 簡稱集體企業。在集體企業裏,企業的全部生產資料和勞動成果歸壹定範圍內的勞動者***同所有。 3.私營企業 這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屬私人所有的企業。我國《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私營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4.混合所有制企業 這是指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所有制經濟成分的企業,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國內具有多種經濟成分的股份制企業等。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由外國企業、個人或其它經濟組織與我國企業***同投資開辦、***同管理、***擔風險、***負盈虧的企業。它在法律上表現為股權式企業,即合資各方的各種投資或提供的合作條件必須以貨幣形式進行估價,按股本多少分配企業收益和承擔責任。它必須是中國法人。 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是由外國企業、個人或其它經濟組織與我國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同投資或提供合作條件在中國境內***同舉辦,以合同形式規定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的企業。它可以具備中國法人資格,也可不具備。合作各方依照合同的約定進行收益或產品的分配,承擔風險和虧損,並可依合同規定收回投資。 二、根據企業制度的形態構成分類 這是國際上對企業進行分類的壹種常用方法。按此方法可將企業分成業主制企業、合夥制企業和公司制企業。企業制度是法律高速的結果,所以這種分類方法劃分而成的企業類型也稱法律形式。 1.業主制企業 它是由壹個人出資設立的企業,又稱個人企業。出資者就是企業主,企業主對企業的財務、業務、人事等重大問題有決定性的控制權。他獨享企業的利潤,獨自承擔企業風險,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從法律上看,業主制企業不是法人,是壹個自然人。 2.合夥企業 它是由兩人或數人約定,***同出資或以技藝***集壹處設立的企業。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之間是壹種契約關系,不具備法人的基本條件,不是法人。但也有些國家的法典中,明確允許合夥企業采取法人的形式。根據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責任不同,可將其分為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人擁有參與管理和控制合夥企業的全部權利,對企業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其收益是不固定的。有限合夥人無參與企業管理和控制合夥企業的權利,對企業債務和民事侵權行為僅以出資額為限負有限責任,根據合夥契約中的規定分享企業收益。由普通合夥人組成的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同組成的企業為有限合夥企業。 業主制企業和合夥制企業統稱為古典企業。 3.公司制企業 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設立,具有資本聯合屬性的企業。國際上有關公司的概念,壹般認為:“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設立,以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因此,公司具有反映其特殊性的兩個基本特征: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公司資本具有聯合屬性。這是公司區別於其它非公司企業的本質特征。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我國將存在國有獨資公司,這是壹種特殊的公司形式。 對公司企業可進壹步按照其股東的責任範圍進行分類,將公司分為: (1)無限公司 是由兩個以上的股東出資設立,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連帶責任的公司。 (2)有限責任公司 是由壹定數量(我國公司法規定為2~50個)的股東出資設立,各股東僅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負清償責任的公司。有限責任......>>
問題八:私營企業和民營企業有什麽區別? 民營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夥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註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從本質上說二者沒有什麽區別。
有壹種說法認為私營企業泛指除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以外所有私營企業;民營企業是指規模比較大的私營企業。
問題九:集體所有制企業與私營企業有什麽區別? 集體所有制企業分為大集體和小集體,大集體是國有企業投資成立,小集體壹般是原來街道居委會成立的,產權並不明晰,但壹般都認為還是國有資產.私營場業出資人就純屬自然人個人了.
問題十:民營企業屬於什麽性質的單位 民營企業的概念在經濟學界有不同的看法。壹種看法是民營企業是民間私人投資、民間私人經營、民間私人享受投資收益、民間私人承擔經營風險的法人經濟實體。
另壹種看法是指相對國營而言的企業,其按照其實行的所有制形式不同,可分為國有民營和私有民營兩種類型。實行國有民營企業的產權歸國家所有,租賃者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私有民營是指個體企業和私營企業。
還有壹種觀點認為,應該以企業的資本來源和構成定義。企業的資本以民間資產(包括資金、動產和不動產)作為投資主體,即可稱之為“民營企業”。“民營”是具有強烈中國特色的詞匯,從狹義說,民間資產特指中國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包括國有資產和國外資產(境外所有者所擁有的資產)。因此,民營企業是指:在中國境內除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控股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合夥制企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從企業的經營權和控制權的角度看,含廠小部分國有資產和(或)外商投資資產、但不具企業經營權和控制權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亦可稱之為“民營企業”。
我國民營企業界定從廣義上看,民營只與國有獨資企業相對,而與任何非國有獨資企業是相容的,包括國有持股和控股企業。因此,歸納民營企業的概念就是:非國有獨資企業均為民營企業。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聯營企業。“私營企業”這個概念由於歷史原因不易擺脫歧視色彩,無論是私營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雇員或者有意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中性的“民營企業”這個名稱,這就使“民營企業”在許多情況下成為私營企業的別稱,而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的民營企業的界定主要是在於它的狹義的含義。
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均被統稱為民營企業。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業的資本組織形式來劃分企業類型的,主要有:國有獨資、國有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等。按照上面對民營企業內涵的界定,除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外,其他類型的企業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均屬民營企業
民營不等於私營,民營化也不能等於私有化。現在國外有部分學者把民營化等同於私有化,認為是同壹概念,是不對的。我們完全可以按照其內涵和外延的不同而把二者區分清楚。
私營經濟是專指有雇傭勞動關系的經濟成分,即具有資本主義性質的私營企業。從法律上說,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而私有經濟,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現實中它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三部分。
民營或民營經濟,則不是壹個所有制概念。它是從經營層次上說的,指的是以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與民營或民營經濟相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營或官營。因此,只要不是國有國營或官辦的經濟,全都是民營或民營經濟。在民營經濟中,既包括全部私有制經濟,也包括除了國有國營以外的其它公有制經濟,例如鄉鎮企業,合作社經濟,以及社區所有制經濟,社團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等。
所以,兩者完全不壹樣,民營是從經營機制上說的,私營是從產權說的,後者受到相關法律保護,前者以前只是存在於學術理論上的說法,盡管實際運行中人們常說這個,但在工商部門是沒有民營的統計口徑的。只是在科技部門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而已。國家近期才出臺了相關政策保護和規範文件。從歷史上說,民營這個概念以後會消失,不具有法律地位,除非以後約定俗成,給它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才顯得混亂和模糊。
從狹義的角度來看,“民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