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盛的質疑,國家統計局城市社會經濟調查司負責人3月30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CPI的編制方法是科學的,數據也是可靠的。為什麽在現實生活中居民對消費品價格變化感覺與政府部門統計數據存在很大背離,就在於住房是投資品而不是消費品,因此,住房價格上漲不能反映到CPI中。居民為什麽會有消費價格上漲的感受,往往是因為有的人將居民生活負擔輕重的感受與居民消費價格上漲相比,將居民收入水平或支出水平的高低與居民消費價格上漲相比,將不屬於CPI統計範圍內的商品或服務價格變動與居民消費價格上漲相比,這些都是不科學的。
這壹答復看似有理,其實失之粗糙。民眾的感覺真是不能夠與官方的統計數據統壹嗎?目前國內CPI的統計真是科學的嗎?
居民真實感受可能壹次不真實,也可能壹些人的感受不真實,但不可能居民全部感受或所有人的感受都不真實。退壹步說,如果民眾的感覺與官方數據差異如此之大,不也同樣反證了官方城市社會經濟調查所獲得的數據存在真實性與科學性的問題嗎?
官方發言人還說,官方的CPI編制系統從1950年就開始,無論是從經驗上來說還是歷史數據上來說,都有相當的科學性。但是,把不同經濟體制下的數據進行比較是沒有意義的,其連續性的意義不大。即使是以改革開放後的1978年為界,在1978年到2005年近30年的時間裏,整個經濟制度、經濟條件、經濟環境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這變化的現實經濟生活面前,官方的CPI數據編制的滯後已是不爭的事實。
官方數字統計不把住房作為消費而是作為投資,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個人的住房消費是指當住房用於居民居住時,租住的,其租金計入承租人的消費支出;還有,自住的,比照相應市場(租金)價格,以虛擬房租形式計入房屋所有人的最終消費。也就是說,目前國內居民購買房子是投資而不是最終消費,居民的住房最終消費僅是指居民所支付的房租,而且這種房租國家統計局是無法計算出來的(特別是對於計劃體制下所分的房子來說),或計算出來也不反映真實居民消費(如2004年居住類消費僅733 元)。目前與居民居住服務相關的消費早就占居民消費很大的比重,如果統計不把這種消費反映在數據中,特別是權數過低,看上去居住類消費增長不小,但它對 CPI的貢獻率有限。
如果假定官方的CPI編制是科學的、數據質量很高,那麽為什麽遲遲無法做到將CPI編制過程與程序、樣本的取得、不同消費品的權數等公開化、透明化呢?CPI編制不公開、不透明,既不利國家與企業的經濟決策,也剝奪了廣大民眾與研究者的知情權。
我們的統計數據強調與國際慣例接軌,那麽,為什麽經濟生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而CPI編制卻遲遲無法反映?比如,目前城市居民消費比重較大的教育消費、醫療保健消費、住房消費等都無法反映在編制中。在發達國家,這些方面CPI權數與類型隨經濟生活的變化而隨時調整,以免與現實經濟生活脫節。不能夠反映現實經濟生活指數編制,其對經濟生活的解釋力如此之弱,這樣的數據能夠說是科學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