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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幣制改革的基本內容是什麽?如何評價這項改革?

第壹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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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春、二月交三銖。《漢書·武帝史》的主人在古代就指出:“用四銖賺這種錢,和它的文字壹樣重要。見食物記錄。這壹改革使銅幣的名義價值回到了法定重量。這壹措施第壹次改變了貨幣單位的名稱。

第二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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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次改革後,由於三銖錢與當時的四銖半兩等值流通,加上盜鑄盛行,三銖未能堅持流通。因此,建元五年春(前136),漢武帝“停付三銖,付半文。”史書上說:“有壹家公司說:‘今天,半兩錢值四兩’”。這與文帝的四銖錢的區別在於它是用外國郭鑄造的,因此被命理學家稱為“武帝的半兩”。

第三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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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壽四年(前119),漢武帝命重鑄三銖,鑄白鹿皮幣、白金。為了遏制盜鑄行為,漢武帝還對盜鑄錢的人下達了死刑令。這次改革是漢武帝歷次貨幣改革中的壹次大動作。第三次變法前,由於漢武帝的功利主義、四夷之爭、連年征伐、疆域擴張,國家財政空前膨脹,很快耗盡了文景年間積累的社會財富,導致“縣官空虛。”在此背景下,漢武帝開始了第三次幣制改革。

《史記》載:“禁苑有白鹿,屋中多銀錫。自從小文多賺了四泰銖後,已經四十多歲了。自元朝建立以來,使用較少。縣官常在銅山上多鑄錢,百姓也偷錢,不勝枚舉。錢更輕了,但東西更便宜了。有句話說:“古人花錢買錢幣,王侯將相雇來享用。黃金有三個等級,黃金是最高的,白金是中間的,紅金是最低的。今天,錢法重四銖,但叛徒或小偷從中取錢,而且錢又輕又貴,所以用錢很麻煩。“它是壹平方英尺的白色鹿皮,是壹枚帶海藻的皮革硬幣,直幣40萬。當皇室成員從事朝聖活動時,他們必須用皮革硬幣推薦,然後他們才能這樣做。”也就是說,皮幣的實施主要用於王子的朝聖,使他們向中央政府的進貢不受劣幣的影響。

幣制改革中的五銖

因為少府的銀和錫比較多,“銀和錫制成白金。”人們認為天像龍,地像馬,人像龜。所以白金有三種:壹種是重八兩,壹種是龍文,稱為“白選”,達到三千;第二,重要的是小,而且是方的,其文馬是直的,500;第三,它很小,是只烏龜,而且是直的。“鉑金的價值介於三銖和黃金之間,因此形成了比過去更復雜的貨幣體系。中央政府可以借機剝奪大商人的財富,並通過他們手中積累的以前不是貨幣的白銀和錫設定高價來增加中央財政收入。

漢武帝還“令縣官賣錢半兩,鑄錢三銖,重如文。”這是繼第壹次改革後,用三銖取代半兩的又壹次嘗試。

可以看出,漢武帝貨幣制度改革的內容有:壹是賣半文鑄半文;第二,發行大量虛擬貨幣皮幣和鉑金。改革的目的是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

然而,這壹貨幣改革和禁止人們盜竊鑄造的命令未能從根本上遏制民間鑄造貨幣,更高貨幣的白金產品的實施刺激了民間鑄造盜竊。“盜鑄萬金罪已亡,但盜鑄白金者不計其數。”

壹些部長對Pibi的實施也有不同意見。宜顏大農就是其中之壹。”湯上既交了白鹿皮硬幣,問。奕曰:“今王公王公賜寶數千,其革薦四十萬,不成比例。“天子不言。”

第四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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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壽五年(前118),距離上壹次改革僅壹年,漢武帝開始進行第四次幣制改革。改革內容是廢除三銖,改為五銖。半兩也被明確廢除。“停止半兩並支付五銖。““有句話說三銖輕而奸詐,但更重要的是要求郡國鑄造五銖,這樣周郭燦就不會磨它了。”在當時,那些盜竊銅幣的人往往通過研磨獲得銅屑,然後將銅屑鑄造成貨幣。“周國齊下”的五銖錢受到郭威的保護,因此很難研磨銅屑,因此可以有效防止盜竊。

五銖錢重量適中,比較適合我國古代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對貨幣單位的要求。因此,它在漢武帝以後的西漢乃至東漢、蜀、魏、晉、南齊、梁、陳、北魏、隋等朝代均有鑄造,歷時739年,成為中國歷史上鑄造貨幣最多的貨幣。僅在西漢時期,“自元壽五年三官、孝武之始,至元初,成為二百八十余億元。”

元壽五銖

在元壽五年的這次幣制改革中,漢武帝下令所有郡縣和國家鑄造五銖。這種五銖錢被稱為“縣五銖”或“元壽五銖”。

重鑄五銖錢的主要目的是在市場上建立貨幣信譽,以穩定金融,並使私人鑄造者因無利可圖而自動放棄私人鑄造,從而徹底解決私人鑄造問題。但由於鑄幣權掌握在地方督撫和國家手中,各地鑄幣技術水平和銅礦成分不同,地方官員對命令的理解和執行也不同,因此鑄幣【12】差異很大。有的縣國五銖與原漢半兩相同,平背無圓槨;有的穿孔大,肉薄或肉厚。總而言之,這些質量差的縣和國家基本上偷工減料,使錢的重量低於5銖,隨著時間的推移,錢越來越輕,鑄造越來越差。縣官無法改變舊習,靠這種手段中飽私囊。這使得五銖有可能重蹈漢朝的覆轍。

《漢書·食貨誌》載:“我五歲造白金五銖,卻免了幾十萬人偷錢。沒有找到兇手的人是不可戰勝的。有壹百多萬人原諒了自己。然而,妳不能半自給自足,世界上所有無憂無慮的人都在鑄造金錢。有很多罪犯,官員不能懲罰他們,所以他們派醫生,如楚達和嚴旭,分支縣和國家,並利用他們。(顧老師說:“守衛,守縣城。".相,諸侯相。」)"

第五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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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扭轉“郡中許多漢奸鑄錢,但錢太輕”【13】的被動局面,漢武帝丁原二年(115),“妳的官員要求京師在紅色壹側鑄造鐘官,五個壹個,但不在非紅色壹側鑄造鐘官。”如淳說,“以紫銅為其果。如果我今天在金錢中看到紅色的壹面,我不知道該怎麽辦。”索印關掌鑄紅方錢。魏的“邊、邊是也”,所以金卓雲“以紅銅為國。今天看到了金錢的紅色壹面。”管仲的紅色邊被稱為五銖,它也被稱為五銖是因為它在《漢書食貨誌》中被稱為“裸邊”,它也被稱為“裸五銖”。《漢書》的意思說:“就是所謂的紫錢。”新鑄的“紅衣五銖”質量很高,壹枚相當於縣城的五銖。

“白金有點便宜,人們不珍惜它,縣令禁止它也沒用。在我的余生中,白金永遠不會被廢除。”因此,在此之前鑄造的鉑金產品被廢棄。

五銖正面有輪子,背面沒有郭。外徑約26毫米,內徑約9.5毫米,厚度超過2毫米,重量約4克。外國線高而細,明顯高於錢文,整個線條整齊無錯位。錢文的筆畫很細,他的筆跡隨意但工整,人物高低錯落。“五銖”字中的“金”字呈大箭頭形,右邊的“朱”字折成方形,上下長度相同。

第六次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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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紅五銖的價格是縣五銖的五倍,在流通過程中有許多不便,並且由於它從盜鑄中獲得更多利潤,因此吸引了私人鑄造和盜鑄。兩年後,五銖鑄造後,由於“紅色壹面的錢便宜,人民使用巧妙,既不方便又浪費。”

丁原四年(113),漢武帝將所有郡縣的鑄幣權收歸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統壹五銖的鑄造和發行。“於是我得知禁郡無錢鑄造,便命上林三關鑄造。既然有很多錢,沒有天下三官是不可能賺錢的。所有縣和國家鑄造的錢都被廢除並丟失給三個官員。但是,人民的錢少,成本沒有可比性。只有真正的工作才是小偷。”

所謂“三官五銖”或“林中三官”就是改革後鑄造的五銖。裴潛《史記·貨殖列傳》:“漢水衡太師,生於二年,掌袁林,屬林中失官,年中為官,分青銅。”“不過,林三觀,這三個命令是什麽?”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麽上林三官指的是管仲,他們都丟失和區分銅訂單,他們是水恒的下屬官員,負責鑄造貨幣。水橫校尉是中央為推行等損律而新設立的官職,辦公地點在長安上林苑。三官五銖的邊槨整齊,重量準確,在很漂亮。是優質銅幣,盜鑄成本高。“雖然人們投的錢少了,但成本不可能相等。只有真正的工作和大強奸是偷來的。”“三官五銖”的發行壹舉解決了困擾西漢財政多年的私鑄、盜鑄問題,漢武帝的幣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