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去年以來,我市及時出臺“莞九條”“莞六條”等調控政策,收緊限購、限售、限貸等措施,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加強商品住房價格調控,持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較好地遏制了房價過快上漲勢頭。我市被列入房地產市場監測重點城市名單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強調東莞必須保持清醒頭腦,進壹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切實扛起城市主體責任, 更加自覺地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堅決確保實現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穩地價、穩房價的預期調控目標。 在深入評估前期調控政策成效和不足的基礎上,不斷豐富和充實“壹城壹策”調控工具箱,不斷探索房地產長效機制的“東莞路徑”。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今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再次表明了東莞對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動搖、不放松的態度。
本次調控新政緊緊圍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副總理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講話精神。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省政府有關部署要求,針對當前我市房地產市場和土地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在土地拍賣、住房限購、金融監管、稅收調節、二手房價格、銷售管理、治亂治亂和住房保障等八個方面提出壹攬子措施,加大調控組合拳力度。主要措施包括:
(1)穩定住宅地價。實施以“限房價、控地價、提品質”為主導的土地出讓新模式,強化房地聯動機制。嚴格土地買受人資格審查,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參與住宅用地競買。建立有效的企業購地資金審查制度,對購地資金來源進行穿透式核查,確保投標企業購地資金合法合規。
(2)強化住房限購措施。將“期房”納入限購範圍,暫停向個體工商戶銷售商品房。禁止以欺詐手段取得社保證明的購房人五年內在我市購買商品住房。同時,對新購住房的認定條件進行適當調整,使相關政策的銜接更加合理。
(3)加強規範財務管理。嚴格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加強房地產金融監測分析。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審查購房人首付款資金來源,嚴格查處消費和經營用途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4)加強稅收調節。借鑒部分房地產市場監測重點城市做法,將個人住房轉讓免檢年限由2年調整為5年,提高交易過戶成本,抑制“短期投機”。
(五)發布二手住房指導價。在發布前期交易活躍的二手房地產網上成交價的基礎上,加快建立二手住房交易指導價發布機制,引導商業銀行合理發放二手住房貸款,防控個人住房信貸風險,加大對虛高掛牌價亂象的整治力度。
(六)加強認購和銷售管理。首次將商品房認購納入監管,建立購房意向登記制度。對熱點房地產項目,將實行公證搖號、搖號選房、延長限售期等方式,促進公平公正銷售,遏制“茶水費”亂象,支持購房需求。
(7)不斷規範市場秩序。加大整治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力度,嚴厲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有效管理中介機構等市場機構,加快完善信用管理體系。加強部門聯動,加大執法力度,發揮行業組織協同治理作用。
(8)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部署要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堅持小公寓和低租金,註重實現職住平衡,努力做好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保障工作。
“東莞八條”立足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調控目標,進壹步查缺補漏,壓縮投機炒房空間,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市場監管、信息公開等手段引導市場各方預期,同時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特別是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緩解住房困難。未來,東莞將繼續完善“壹城壹策、因城施策、城市主體責任”的長效調控機制,加快建立多層次、全覆蓋的可持續住房供應體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