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行政處罰案件必須具備的條件:1。違法事實確鑿。這意味著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存在違法事實,並且確實是當事人所為。2.對這壹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有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3.處罰相對較輕,即個人5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組織1000元以下罰款或警告。相關法律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有關內容的規定第二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後,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壹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是被告。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被告。第二十六條兩個以上當事人因同壹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壹具體行政行為發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並審理的,為共同訴訟。第二十七條與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參加訴訟。第二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法定代理人推卸代理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其中壹人代理訴訟。第二十九條當事人和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代理訴訟。律師、社會團體、提起訴訟的公民的近親屬或者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第三十條代理訴訟的律師可以按照規定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可以向有關組織和公民調查收集證據。對涉及國家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材料,應當依法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