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建築突出了梁、柱、檁的直接結合,減少了鬥拱這個中間層次的作用。這不僅簡化了結構,還節省了大量木材,從而達到了以更少的材料取得更大建築空間的效果。明清建築還大量使用磚石,促進了磚石結構的發展。
明朝形成了新的定型的木構架:鬥拱的結構作用減小,梁柱構架的整體性加強。但是由於宮殿、廟宇要求豪華、富麗的外觀,因此失去了原來意義的鬥拱不但沒有消失,反而更加繁密,甚至在某些方面還成了木構架上的累贅物。這與早期巴羅克建築的代表作耶酥教堂僅僅為了造成節奏的不規範變化而采用雙柱式(即兩顆柱子或壁柱緊緊並在壹起)及反理性的在大門上方套疊兩個豪無意義的山花,完全不考慮結構邏輯的客觀需要如出壹轍。明代磚石雕刻比較圓和純熟,花紋趨向與圖案化、程式化。例如須彌座的做法,前後200余年間很少變化,導致了建築形象趨於單調。這與巴羅克式的標新立異簡直大相徑庭。明代建築色彩因運用了琉璃瓦、紅墻、漢白玉臺基、青綠點金彩畫等鮮明色調而產生了強烈對比和極為富麗的效果。到了清代,顏色使用越來越復雜,建築越來越突出裝飾性,這壹時期最突出的就是“油漆彩畫”。圍繞彩畫形成了壹系列與建築文化相關的內容,彩畫某種功能演化成裝飾。到了清代後期,等級制度使建築顏色兩極分化,藝術表現寓於內容要求。到了清代中葉以後,政治上保守腐朽,在建築和藝術上也表現出壹種追求繁瑣綺麗的風氣,工藝品上堆砌玉石珍寶,金銀琺瑯,連建築裝修上也鑲嵌上琺瑯玉石,藝術之高低仿佛與金銀財寶的多少成了簡單的正比。這似乎與巴羅克,洛可可兩種風格皆有***通之處,前者也是壹味采用昂貴的材料——金、銀、銅和大量繡花錦緞的裝飾來表達豪華富麗和榮耀,以炫耀財富為美,以表現奢侈為美。後者更多的追求纖巧與精致,細膩到無以復加,繁瑣到眼花繚亂,充分表現出沒落貴族的頹喪侈糜而又精於鑒賞。清代建築藝術的細節處理似乎就是這二者風格的集合,既有堆砌的富貴,也有推敲的雅致,各得其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