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7月份,財險機構及其負責人***收罰單117張,處罰金額***計1481.32萬元;人身險機構及其負責人***收罰單79張,處罰金額***計637.4萬元;保險中介機構及其負責人***收罰單39張,罰金***計464.5萬元;此外,另有10家銀行機構及5名負責人因保險業務銷售規範問題收到罰單,涉及金額96萬元。
懲處力度上,監管層對機構及個人違規行為的處罰進壹步加強。7月保險業相關罰單中,有50萬元以上大額罰單6張、100萬元以上罰單1張;同時,有3家保險及保險中介機構遭遇被限制接受新業務,1名違規事項負責人被監管直接約談,1名負責人被撤銷任職資格,1名嚴重違規人員被限制進入保險業。
違規事由上,7月,保險業所收罰單中***有54張關聯未按規定進行執業登記和管理、內部管理存在漏洞、許可證損壞或丟失等內控管理不嚴問題,***涉及罰金305.7萬元、相關機構26家,以及相關人員28名。
對保險業而言,內控合規始終是企業穩健、持續經營的基礎。視覺中國
7月,財險公司所受罰金金額、罰單數量均為業內各類公司之首。
企業預警通數據顯示,7月財險機構***收44張,罰金***計1178.52萬元,平均單張金額26.78萬元;人身險機構***收罰單33張,罰金***計531.1萬元,平均單張金額16.1萬元;此外,保險中介機構***收罰單17張,罰金***計344.6萬元,張均金額20.27萬元。
在被罰財險機構中,大型保險公司規模大、業務復雜、分支機構多,被罰概率自然隨之增大。如人保財險***收機構罰單16張,罰金***計327.8萬元;中華聯合財險及太保產險均收罰單6張,涉及金額為126.32萬元及151萬元;平安產險***收機構罰單5張,涉及金額***計132萬元。
其中,7月財險業數額前三的罰單均來自身為保費收入規模第壹梯隊的“老三家”。
上述罰單中,數額最大的90萬元罰單來自人保財險。公開信息顯示,人保財險萊西支公司由於編造虛假承保材料、虛假理賠、未嚴格執行報備費率三項問題,違反《保險法》第壹百六十壹條、第壹百七十條,數罪並罰,被處罰款90萬元。
此外,財險業所收的2張50萬元級大額罰單則分別來自太保產險、平安產險。其中,太保產險湖州中心支公司在7月因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被地方銀保監局處以罰款50萬元;平安產險寧夏分公司則因對旗下銀川中心支公司及興慶支公司編制虛假資料違法的行為負管理責任,同樣被處以罰款50萬元。
在保險公司各類違規原因中,54張保險罰單關聯未按規定進行執業登記和管理、內部管理存在漏洞、許可證損壞或丟失等內控管理不嚴問題,***涉及罰金305.7萬元、機構26家,以及相關人員28位。
具體而言,中國人壽、平安財險、人保壽險、泰康人壽等大型保險公司都因此前內控不合規問題收到金額20萬元以上的罰單。據北京銀保監局披露,中國人壽北京分公司就曾發生產品說明會欺騙投保人、內部管理存在漏洞等問題,因違反《保險法》第壹百六十壹條、第壹百七十壹條,以及《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處3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其負責人李某也被給予警告,並處10萬元罰款。
對保險業而言,內控合規始終是企業穩健、持續經營的基礎,既有助於企業構建監督管理機制,實現流程化、透明化的自我約束,也有助於各負責人、代理人從制度上規避虛列費用、虛構材料壹類“假”問題。
早在2021年6月,銀保監會曾下發通知,在年內組織開展銀行業保險業“內控合規管理建設年”活動,鞏固拓展亂象整治成果,強化內控合規管理建設。文件中,銀保監會明確指出部分保險公司治理不健全,對重要崗位關鍵人員缺乏有效約束,內控要求常常為業務發展讓路,部分領域問題屢查屢犯、屢禁不止。
今年7月,銀保監會也曾在最新下發的《關於進壹步推動金融服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中指出,為進壹步增強金融風險防範化解能力,銀行保險機構要進壹步加強內控合規建設和全面風險管理,提升制度約束和執行力。其中,銀保監會要求保險機構加強資本管理和資本約束,提高償付能力風險管理水平,有效識別管理各類風險,健全審慎穩健資金運作機制,防範風險跨行業傳遞。
除財險機構外,銀保監全系統對各類保險中介機構及保險產品銷售渠道的覆蓋也延續到了7月。
數據顯示,銀保監全系統***有39張罰單針對中介機構開出,涉及金額達464.5萬元,***懲罰機構17家次,追責負責人22人次;懲處力度方面,保險中介機構***收50元以上大額罰單2張,另有2家機構被要求停止接受新業務、2家機構被責令整改。
具體而言,7月,***有廣東輕松保保險經紀等5家保險經紀公司被罰,杭州大蜂保險銷售等3家保險銷售公司被罰,及騰保保險代理、上海東方保險代理等7家保險代理公司遭遇行政處罰。
從違法事由看,上述公司違規事項大多與經營不規範有關,具體涉及給予投保人合同以外利益、超範圍經營業務、作誤導性陳述等內容。其中,廣東輕松保保險經紀違規情節受處罰最重,被銀保監會處以罰款100萬元,罰單金額為月內保險業之最。
據銀保監會披露,廣東輕松保保險經紀存在銷售安心財險、眾惠財險兩家機構保險產品時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行為,違反《保險法》第壹百七十條規定,被處以罰款100萬元。其時任總經理於某、徐某及銷售管理部和技術部負責人余某某均對上述事項負有責任,3人分別追繳罰金10萬元。
此外,作為保險產品銷售的重要渠道,仍有多家銀行機構因保險產品銷售不規範遭監管追責。數據顯示,7月,中國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招商銀行、平安銀行均有分支機構涉及保險銷售規範問題,***涉及銀行機構7家、負責人5位,罰金總計92.7891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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