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人大常委會監督本級總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和下壹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和決議。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和本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監督本級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準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準本級決算;撤銷本級政府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經市政府批準由區政府代編的鄉、鎮本級預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決算草案,應當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第五條 市、區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財經委)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領導下,負責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壹年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本級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第六條 市、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協助人大財經委承擔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審查預算、決算、預算調整方案和監督預算執行方面的具體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跟蹤監督方面的具體工作;承擔預算聯網監督方面的具體工作;承辦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交辦以及人大財經委需要協助辦理的其他有關財政預算的具體事項。
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經主任會議同意,可以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提供預算情況,並獲取相關信息資料及說明。經主任會議批準,可以對各部門、各預算單位、重大投資項目的預算資金使用和專項資金使用進行調查,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積極協助、配合。第七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以下簡稱鄉、鎮人大主席團)對本級預算草案初步方案、預算執行情況、本級預算調整初步方案、本級決算草案等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第二章 預算審查監督的重點和方式第八條 審查監督財政政策的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壹)財政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情況;
(二)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宏觀調控總體要求相銜接的情況;
(三)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工作,對國家重大戰略任務保障的情況;
(四)財政政策制定過程中充分聽取人大代表與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情況;
(五)財政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持續性等情況。第九條 審查監督壹般公***預算應當重點圍繞支出總量和結構、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部門預算、轉移支付、預算收入等內容。
審查監督支出總量和結構的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壹)支出總量和結構貫徹落實國家及本市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情況;
(二)支出總量及其增減的情況;
(三)調整優化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績效等情況。
審查監督重點支出與重大投資項目的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壹)重點支出預算和支出政策相銜接的情況;
(二)重點支出規模變化和結構優化的情況;
(三)重點支出決策論證、政策目標和績效的情況;
(四)重大投資項目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銜接的情況;
(五)重大投資項目決策論證、投資安排和實施進度、實施效果等情況。
審查監督部門預算的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壹)部門各項收支全部納入預算的情況;
(二)部門預算與支出政策、部門職責銜接匹配的情況;
(三)項目庫建設、部門重點項目預算安排和績效的情況;
(四)新增資產配置的情況;
(五)結轉資金使用的情況;
(六)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等情況。
審查監督轉移支付的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壹)各類轉移支付保障各級財政承擔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匹配的情況;
(二)促進本市各區、區內各鄉鎮間財力均衡及增強基層公***服務保障能力的情況;
(三)健全規範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轉移支付結構的情況;
(四)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的情況;
(五)轉移支付預算下達、使用及績效等情況。
審查監督預算收入的重點包括下列內容:
(壹)預算收入安排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國家宏觀調控總體要求相適應的情況;
(二)各項稅收收入與對應稅基相協調的情況;
(三)預算收入依法依規征收、真實完整的情況;
(四)預算收入結構優化、質量提高的情況;
(五)依法規範非稅收入管理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