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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秦漢唐宋明清建立的中央行政機構。

1漢代:“中國朝鮮”與“外國朝鮮”,

(1)漢初,英雄被任命為丞相,丞相是皇帝的高級助手,掌握著真正的行政權力。

(2)漢武帝時期,頻繁設立“中朝”(中朝的概念:是由皇帝身邊的近臣和將領組成的決策機構,由皇帝任命並直接指揮),以對抗“外朝”(外朝:以宰相和帝國官員為首的帝國官僚),形成“中外朝”。從而實現了削弱相對力量、增強軍事力量的功能。

總結漢朝的政治特點:漢武帝利用內朝官員壓制外朝官員以奪取相對權力是漢代中央政治制度發展的壹個突出特點。

2.唐朝的相對權力:三省六部。

展示三省六部示意圖,說明三省職責,保存賬本,決策;省下門下,審核;尚書省,執行。

決策和執行過去是首相的職責。到了唐代,它被分離出來,同時增加了審計司,即門下省,進壹步劃分了權力。把權力分成三份。三省互相牽制,互相合作,首腦都是宰相。與此同時,唐朝還設立了議政廳參與國家大事的討論。被授予“同書議和”稱號的省長和官員可以進入政務大廳進行審議。進入參政大廳的都是宰相。這些有頭銜的官員,因為品味低,便於進退,方便使用。這不僅有助於發揮臣子的聰明才智,而且削弱了大臣的權力,加強了皇帝的權力。

3.宋代:“貳負”

針對晚唐的混亂局面,統治者不斷削弱和分化皇帝的權力,以進壹步加強皇權。三省六部掛名,設中書,參政。宋朝從三個方面削弱了宰相的權力:設置副宰相參與政事,劃分宰相的行政權;設立樞密院,劃分丞相軍權;設三司,以分丞相財權。

引導學生總結君權與相權互動的趨勢:皇帝制度不斷強化。在君權與相權的矛盾中,君權始終處於主導地位,而相權則處於被削弱的過程中。

第三,中國監管體系的變化

引導學生復習秦朝的監察部門:禦史大夫。

西漢:尚書、十三州、六百石制約兩千石,這是中國古代政治智慧的體現,有利於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控制。國家從臨時行政單位變為地方行政單位。東漢末年,地方三級行政機構:州-郡-縣。

東漢-元朝,虞世泰;明,都察院。

皇帝設立監察機構的目的是為了使官員之間相互監督,以便於皇帝控制官僚機構。然而,皇權不受任何人的監督和控制。因此,專制制度的存在必然會影響監督的有效性。

結合當代中國,加強自我監督,真正落實依法治國。

第四,官員選拔制度的變化

過渡:為了維持專制政權,皇帝必須不斷輸入新鮮血液並為之服務。

中國古代選官制度有哪些變化?

官制、檢點制和科舉制。

1,官方系統

田字-三公九卿-郡縣制的立體圖說明了官制的運作。天下官制不等於分封制:沒有土地,兩個官職不能世襲。

分析了官制的弊端:政治權力由世家大族把持,底層優秀人才無法進入政治權力參與政治。

2、檢查制度

檢察監督制度作為壹種選拔官員的制度,意味著選拔官員必須首先由官員訪問,然後推薦給中央政府任命。推薦的標準是德和才。

(1)漢武帝征召

解決官制弊端,從底層招募優秀人才。張謇故事。

征兵制的弊端插入東漢民歌:養秀才,不知書;父親分居的查小蓮純潔無辜,渾如泥巴,高貴的將軍膽小如雞。說明募兵制在後期存在諸多弊端,募兵權被世家大族控制,形成士族。漢人很難進入上層社會,不利於統治。

(2)曹魏的九品鄭智制度

建立三級九品制度。考核有壹定的參考標準。比如才華,外貌等等。它比征兵制更公平、更客觀。但是後期還是有壹系列的弊端。

3.科舉制度

科舉制度是壹種通過考試選拔官員的制度。這壹制度產生於隋,確立於唐,發展於宋,成熟於明清。與科舉制相比,科舉制是壹種更完整、更合理的選官制度。顯然,在科舉制時代,僅憑當前官僚的主觀印象來選拔官員要合理得多。

科舉制的優點是考試壹視同仁,官僚和平民的子女站在同壹起跑線上,為底層人民提供了參政機會,打破了貴族壟斷官場的局面,擴大了統治基礎。這也有利於中央集權。從追求公平正義的角度來看,確保具有相當文化素養的學者從政是合理的,這為提高行政效率創造了條件,有利於在社會上形成學風。

擴大了統治基礎。

本文分析了科舉制度的弊端:科舉考試的內容超出了儒家經典的範圍,特別是那些被選為八股文的人是那些缺乏進取和創造精神的人。

動詞 (verb的縮寫)地方政治制度的演變

秦國地方行政區劃:郡、縣(道);西漢初年的郡國並行制度:東漢地方行政區劃:州、郡、縣;

唐代地方行政區劃:道、州、縣;

宋代地方行政區劃:路、州、縣;

元朝:行省制。

省是銀行賬面省的縮寫,簡稱省。

該省是中國圖書省派往當地政府的臨時機構。元朝的地圖很不方便展示,元朝的地圖占地面積很大,所以向首都報告非常不方便,所以設立了壹個省。

省級官員原本代表中央政府執行政務,因此他們可以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控制。然而,與中書省不同的是,它被剝奪了主要的民事權利、軍事和政治優先權以及征稅權,官員們定期前往中央委員會查看並報告工作。後來,它從臨時住所變成了地方行政機構。

行省制度建立的意義:行省制度加強了中央集權統治,鞏固了多民族國家的統壹。行省制度的建立是中國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變革,是中國行省制度的開端,影響深遠。

本文介紹明清地方行政區劃:明地方行政區劃:省、州、縣;清代地方行政區劃:省、省、府、縣。

中央政府管理地方政府的方式:設立監察機構進行監督;省級官員互調制度。

總結地方行政區劃的變化過程,引導學生總結變化的目的:1。維護多民族國家的團結。二、保證中央對地方政府的管理,加強中央集權。

【課程總結】

秦漢至元代統治制度的總趨勢是皇權不斷加強,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控制日益加強,有利有弊。好處是加強了封建中央集權,維護了封建國家統壹。缺點是地方政府沒有自主權,人浮於事,行政效率低下。

組織結構

三省:唐代以來正式確立的中央政權體系,即:尚書省——最高行政機關,負責執行國家重要政令;門下省——議事機構,負責審查政府法令;決策機構中書省負責起草和發布詔令。中書省主要負責與皇帝討論起草法案和起草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查詔令內容,並根據情況將其退回中書省。這兩個部門是決策機構,審查通過的法律交由尚書省執行。《尚書省》設六部,即:吏部:三省六部制,負責四類以下官員的考核、任免。

住房部:負責財政和國庫禮儀;兵部:負責軍事處罰;負責司法和審計事務。大理寺負責具體審理。重大案件由刑部、禦史臺、大理寺聯合審查。它被稱為第三次分庭審判。工部:主管中書營造的巡撫隋代稱為內史令,唐代稱為中書令,副銜為中書侍郎。在隋朝,省長被稱為閻娜,在唐朝,它被稱為侍中,侍郎是副手。尚書省督叫尚書令,尚書仆射之。然而,由於唐太宗在登基前曾擔任過這壹職位,因此在唐朝後期,這壹職位並沒有被輕易授予,而是被任命為尚書省省長。維安之亂後,郭子儀為唐朝做出了巨大貢獻,沒有官員寵信他,因此他被授予大臣勛章。另壹個朱溫篡逆前也自稱。在中書省,有壹些中書舍人,他們負責起草詔令。門下有省內官員,掌管事物,騎常侍,勸諫醫生,住郎,拾遺等。尚書省下設左右丞,掌管六部。六部的官員都被稱為大臣。在三省中,大臣和仆人的地位很高,他們是極端的大臣,沒有實權。實際行使相對權利的是中書省和門下省的大臣。

編輯這壹段中三個省的歷史沿革。

1,秦朝秦朝在少府設立尚書,掌管古籍,這是後世尚書省的開端。2.在漢朝,漢武帝奪取了外朝(以宰相為主的正式政府機構)的權力,建立了以將軍為首的內部王朝來處理軍事事務。以原屬少府的《尚書》和鐘情於漢書的人傳章,與國內外王朝交流,是後世《尚書省》的開端。在東漢時期,設立了壹個大臣辦公桌來負責官員的事務,這就是所謂的大臣令。但此時尚書臺仍屬少府制,官位較低,故另派將軍、府、太傅以錄尚書事之名治理。東漢末年,石鐘寺作為皇帝的侍從和顧問機構而設立。中舉、中騎等官職多由學識淵博的學者擔任,是壹種臨時選舉。3.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曹操親自出任丞相,遷尚書省吏部曹、選部曹等尚書曹為丞為官,將漢武帝建立的內朝變為外吏部,這是設立尚書省的開端。據:東漢雖有尚書臺,已成為處理政務的主要機關,但畢竟是內廷之下的官職,不能說是國家的官方政務機關。唐代三省六部

曹丕因為大臣和曹操的權力太大,在曹操設立的處理機密文件的秘書省的基礎上設立了中書省,負責機密信息,起草和發布詔令。將有壹個圖書管理員和壹個訂單,圖書管理員是首席執行官。南北朝時期,為中國人服務和騎馬的權力逐漸擴大。北朝出朝政,成為中央政治機構的重點。在晉朝,有壹個正式的省級政府建制。4.隋朝建立後,廢除了北周建立的官銜制度,建立了以三省六部為主體的中央官僚體系。隋朝設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史五省。秘書省類似於後來的亭長,內史省是壹個專門的宦官機構。主持中央政府的三個省是尚書省、門下省和內史省。三省相互牽制,共同對皇帝負責。其中,決策者為內史部,長官稱為內史令;審閱者是門下省,長官說他跑了;處理日常政務的機構為尚書省、尚書令、左右仆射,下設官、禮、兵、官(後改稱民政部)、官(後改稱刑部)和工六個部門。在隋朝,三省總督的職位都是壹樣的。同時,三司使和三司使也參與國家大事,也是宰相。5.唐代三省制的特點是建立後不久即改為兩省壹省。這壹變化的動因在於皇權對相對權利的控制和行政效率的提高。首先,為了控制相對權力,皇帝逐漸使用壹些低級官員參與政治事務並實際行使宰相的權力,但由於沒有崇高的宰相制度,因此很容易控制。漸漸地,宰相的職位,如刺史、侍郎、大臣和左右仆從,都成了壹個崇高的頭銜,而真正的宰相則成了壹個臨時職位,這符合漢代以來相對權力下降的規律。在唐朝,三省的首領“尊重他們的口味,不想輕易給別人,所以他們經常以他為總理職位,並以他的名字為假。”(《新唐書·卷四十六·關白誌》)主要包括“平張世”和“三書同校”。唐太宗貞觀八年,仆射李璟因病辭去宰相職務。唐太宗不同意,讓他“過幾天自己照顧自己。”“平章氏”之名始於此。唐高宗永春元年,壹位官員(黃門侍郎郭岱舉和兵部侍郎岑昌謙)以“同書章”為宰相。長興四年(慕容趙巖父親的印章)被禁止使用,並改為“同壹本書的第二個產品”,因為大臣的仆人從屬於第二個產品。貞觀十七年,蕭毓與李記“同為書法三家”,因石忠、鐘叔陵為三家,“同為書法三家”之名始於此。在高宗皇帝之後,宰相必須被授予“同校三品”的頭銜,否則即使他是中學秘書也不能被稱為宰相,品味高的人也不能被稱為宰相(三司和三司頭銜的人除外)。三省的職能逐漸趨於混合和統壹。三省分權不可避免地會導致扯皮和效率低下的弊端。為了協調三個省之間的行動,三個省的負責人定期在門下省政府大廳舉行討論。自武德時期以來,中書和門下聚集在位於門下省的政府大廳。(《通典》:“舊制時,宰相常於門下議事,名曰府堂。”)。在唐高宗永春年間,“裴炎從自己的職位上搬到了中書令,所以他搬到了中書省。”由此,確立了中書省的中心地位。開元十壹年,中書令張叔陵說,將府堂改為中書令門,府堂的印章也改為中書令門,再分為官、樞機、兵、戶、刑禮五室。自此,中書正式成為宰相的官職。尚書省在唐代曾壹度改名為文昌臺、鬥臺、中臺,後恢復舊名。中書省在唐代更名為西臺省、鳳閣省和魏紫省,並更名為舊中書省。門下省在唐代改名為東臺、灤臺、黃門省,並恢復舊名。6.五代的制度與唐朝沒有什麽不同,但由於多年的戰爭,實際上宰相並沒有掌握權力。這三個省名存實亡。大多數政治事務由皇帝的特使處理,這成為以派遣為官方的宋朝的開端。7.宋在宋朝,雖然三個省的名稱壹直存在,但它們已被混淆為壹個省。同時,由於樞密院和第三司的設立,宰相的軍權和財權被剝奪,三省制度形同虛設。宋代官制“有官、有職、有差:官應持祿銜、敘職,職當待選文,而非被派遣統管內外。”其次,有命令、榮譽和頭銜。因此,學者以階段內閣、晉升和禁止服從為重要官員,並不以官員的延遲為榮;送重要的戲劇是昂貴的,而不是為了排名,榮譽和騎士身份。”(《宋史·卷壹六壹·正史誌》)。不僅總理是壹個臨時職位,而且世界上沒有壹個官員不是臨時職位。至於“不務正業,不務正業”。據《宋會要誌館》載,“陵,侍中,與以上為第三師,同書門下平張,並同為丞相。“然而,實際上存在以石忠為丞相的現象,而不存在以陵為丞相的現象。和尚書陵壹樣,鐘書陵也是壹個榮譽稱號。其他的都是基於同壹本書。(《古今源流論·卷二·三省》:“國三年巡撫為虛名,但仆從中有真慕者。”)宋朝通常同時有兩個階段,這比唐朝少得多。也有單獨或並列的。當三個階段並列時,總理是趙文大學博物館,第二階段監督國家歷史的修訂,最後壹個階段也是集賢大學堂。在這兩個階段,總理還擁有趙文博物館的學士學位,並監督國家歷史的修訂。宗申元豐改制時,他取消了派遣職務。三個省的省長是總理,所有的官員都由自己的官員管理。給大臣、大臣、官員壹個輕獎不方便。因此,《尚書》的左右仆從都是宰相。左仆射是戶部侍郎,是戶部巡撫;右仆射榜樣兼中書侍郎,為中書省巡撫。政和二年,廢尚書令,改尚書為左夫,改尚書為尤弼,都是空的。又改左仆從為太宰,右仆從為少宰,仍在中書、門下兩省任侍郎。靖康元年,尚書左右仆從為宰相,三省巡撫的名號均依元豐官制。南渡後,壹切試圖恢復太宗和太宗的舊制度。建安三年,《尚書》左、右仆從均加中書通例,中書、廈門兩省隸屬中書。孝宗大道八年,《尚書》左右仆從改為左右宰相,鐘石、中書令、上書令的名字被廢除,因此是定制的。8.在元朝和元朝,中書省掌管100名官員,樞密院和禦史臺掌管政治、軍隊和監察。大臣們節省了時間和時間,門下省不再放置,因此中書省比上壹代更重要。9.明初明初沒有中書令,六部仍由中書令統壹,長官稱左丞相、右丞相。洪武十三年,他推翻了胡,廢除了中書省和宰相,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至此,設有三省六部的三省被徹底廢除。10,清朝沿襲明制,任命六大臣管理天下事務,包括王會議、書房和軍事部門。

進行自我檢查/自我反省

隋文帝在中央設置三司、三公、五省(尚書、門下、內史、秘書、內史)。三師三博只是壹個榮譽稱號。五省中,只有尚書、門下、土木三省是真正的中央權威(司書、經史,職較輕;內侍為皇宮服務,並委托壹名太監負責。三省各有明確分工。

內史省(後改為中書省)

中書省,由壹位古代官員簽署。魏曹丕開始建立壹個機構,負責機密信息和發布政府法令。沿隋唐時期,它成為全國政府中心。隋朝改為“內史壹省”。中書省掌握行政權,與掌管軍權的樞密院壹起被稱為“第二府”。元代中書省管官員,樞密院和禦史臺管政治、軍隊和監察。門下省和尚書省都被廢除了,所以中書省比上壹代更重要。地方行政的壹部分也由中書省掌握。明初所用,洪武十三年廢中書省,皇帝直接指揮六部。到了明朝,永樂皇帝設立了內閣,機要職責開始歸屬於“內閣”。負責起草詔令。

門下省

“門下省”是吏部的名稱。東漢時設輔,秩二千石,屬小府。官職圍繞皇帝,贊揚和指導公共事務,顧問作出回應。當皇帝外出時,侍從們也參加進來。門下省過去是皇帝的隨從機構,南北朝時期權力逐漸擴大,北朝成為中央政府的重心。隋唐時期,他與中書省共同負責討論國家大事,並負責審查詔令、簽署章奏,並有權反駁。其官員被稱為“侍中”,或“閻娜”,“向佐”和“黃門劍”,這些都是不時變化的。其下為黃門侍郎、布政使侍郎、散騎常侍、諫大夫、住郎。

國務院

官僚主義。因南宋而得名,原名“尚書臺”。它是從漢景帝的秘書尚書發展而來的。它是魏晉宋以來中央政府的最高政令機構,也是中央政府的最高權力機構之壹。尚書省的建制在隋朝定型。以唐朝的制度為例:設有吏部、禮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個部門,下轄吏部、爵部等24個部門。六部尚書都是以他們的部門命名的,而郎官是以他的部門命名的。負責執行聖旨。

(中國封建社會中央政府的)六部

閻娜、內史、尚書領三省總督相當於秦漢時期的宰相。【1】尚書省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它由六個部門組成:官員、儀式、士兵、官員(後改為家庭)、官員(後改為懲罰)和工人,分別與寺廟和臺灣處理各種事務。每個部門都有壹名部長作為最高官員,負責本部門的政務。

民事辦公室委員會

中國古代官署。吏部主管國家官員的任免、考試、晉升、調動等事務。分為四個部門:明清時期是選文部、驗印部、征集榮譽部和考試部。系主任是醫生,副系主任是外交部長。他的下屬官員包括主事、令史、書史等等。官方選拔部門負責審查公務員的等級,並列出、獎勵、選拔、晉升和處理每月選舉。驗印司掌管封爵、公務、恩寵、難處、請求和捐贈。紀訓負責文官的守成、奉養、處理官員的繼承、歸化、復姓等事務。考試部負責文官的劃分和討論,並處理北京檢查和重大計劃。

杜摯(戶部)

戶部,由中國古代的壹位官員簽署,是負責戶籍財政和經濟的六個部門之壹。其首席執行官是戶部部長,他曾被稱為地方官員、大司徒、計劃官和大司農。明清時期,戶部掌管國家領土、土地、戶籍、稅收、俸祿和壹切財政事務。它對政府事務的內部管理是以地區分工為基礎的。各部門除了掌管本省的錢糧外,還掌管其他衙門的壹些共同事務,職責重疊。

禮儀委員會

中國古代官署。南北朝和北周。隋唐是六個部分之壹。幾代人都住在壹起。先生,是禮儀大臣。考紀、甲子、君、彬、兇五禮;管理全國的學校事務、科舉考試和諸侯與外國的交往。禮部下設四司,明清時期分別為:禮制官司、禮部、軍禮及管理事務司、科舉司;廟中祭祀吏部,掌管祥禮和兇禮事務;主客廉吏部,負責客禮和接待外賓;美食清官司,掌管宴會和獄務。

戰爭委員會

官方簽名。隋朝開始設立,六部之壹,掌管選拔軍官和軍事記錄、軍械、軍令等。源於三國魏五兵制度。曹魏從五兵(中、外、騎、別、都)大臣開始,還有參與軍務的曹操。每壹個曹石郎。隋並入兵部,尚書為主官,侍郎為次官。直到清朝末年,歷代王朝相繼出現,但權力各不相同。宋遼金元的兵部都不統管軍事。在明朝,兵部尚書的頭銜是“本兵”,權力最重。武威的所有軍官和士兵都被選舉和授予簡明。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廢兵部,設陸軍部。

督管(刑部)

中國古代官署。隋文帝建立六部制,北齊初設都官,主官為尚書。第二個官員楊悌被任命為輔政大臣。所有的後裔都被刑部判處合法監禁,這在最高法院的性質上與大理寺並列。明清時期,刑部作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和刑名審查的機構,與督察院、大理寺壹起負責大案要案的終審和審查,是“三法制”。刑部的具體職責是:審定各種法律,審查全國各地送到刑部的罪犯姓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候審”死刑案件,並直接審理京畿道地區的未決犯罪案件。

中國封建時期的工部

在中國封建社會,由中央官員簽署的工業部是負責建設項目的機構,是六個部門之壹,其負責人是工業部長,他曾被稱為“東官”和“大司空”。工部起源於周朝官制中的冬官。漢成帝安排了五位大臣,第三位是曹敏。在後漢,人們和曹負責維修、工程、鹽池和園林。西晉以後,曹操設田墾荒,另設司管工程,水部管航海水利。根據《後周周官》的說法,任命冬官,長官是將軍。隋朝黃凱二年設立工部,主管各種工程、工匠、墾荒和水利。最初,六部被稱為六曹,即六部。六部之首為尚書。六部的設立成為後世封建國家中央政權的固定制度。

意義和影響

首先,封建官僚機構形成了完整而嚴密的制度,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政府的統治權力。第二,宰相的權力——分為三個省,三個省的最高行政長官的級別較低,這削弱了相對權力,加強了工廠的皇權。秦漢時期,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國家政事,處於“壹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每當皇帝無能時,宰相就可能專權。設立“三省六部”制度,壹分為三,有利於解決皇權與相權的矛盾,加強皇權;同時擴大了討論政治的人數,收到了集思廣益的效果;第三,各部職責分工明確,有利於皇帝的集權和政令的執行,提高行政效率,充分發揮國家機構的效能。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官制史上的壹次重大變革,標誌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後,歷朝歷代基本上都遵循這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