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問詢函中,吉利汽車回復同業競爭問題稱,與沃爾沃不存在同業競爭。
招股書顯示,吉利汽車的主營業務包括R&D、乘用車及核心零部件的生產和銷售。乘用車產品包括吉利和幾何。
據上交所披露,除發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東吉利控股控制的主要汽車品牌涉及R&D、生產和銷售乘用車,包括沃爾沃、領克、蓮花和極星汽車。此外,吉利控股控制的其他企業均與乘用車制造服務相關,實際控制人控制的除控股股東外的其他企業均與新能源科技板塊相關。上交所要求吉利汽車回復關於同業競爭的主要結論及公司解決同業競爭的措施。
吉利汽車與沃爾沃之間的同業競爭糾紛由來已久。2010年8月,吉利控股通過其子公司收購了沃爾沃的全部股份,沃爾沃自此成為吉利控股的海外子公司。2016年,沃爾沃發行優先股,發行後吉利控股對沃爾沃的持股比例降至99.0%。2019年,沃爾沃發行可轉換優先股,發行後,吉利控股對沃爾沃的持股比例進壹步下降至97.8%。
吉利汽車表示,自吉利控股收購沃爾沃以來,吉利汽車從未持有沃爾沃股份。
吉利汽車表示,其與沃爾沃在主要資產、人員、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方面相互獨立,不存在因相關業務重疊而產生的利益沖突。此外,兩者的銷售渠道沒有重疊,也不存在因部分供應商重疊而產生的利益沖突;兩者主要面對的市場存在差異,品牌定位差異明顯,不存在替代和直接競爭關系,不存在重大利益沖突。
“吉利控股通過收購沃爾沃提升了發行人的整體競爭力,對發行人產生積極影響,不存在不正當競爭和重大利益沖突。”吉利汽車表示。
值得註意的是,吉利汽車還將與沃爾沃的重組視為“進壹步消除同業競爭潛在風險”的舉措。吉利汽車在問詢函中表示,若重組順利完成,沃爾沃將成為吉利汽車的子公司,相關潛在同業競爭風險將消除。不過,吉利汽車也提到,相關事項處於初步討論階段,存在壹定的不確定性。
在潛在產業收購計劃中,吉利汽車還表示,公司募集資金擬用於產業收購項目,本項目募集資金全部用於國內,擬通過產業收購整合國內行業優質標的。目前公司沒有明確的收購目標,將在項目實施期間根據行業情況尋找投資收購機會並完成收購。
除沃爾沃外,吉利汽車表示,路特斯、極星汽車與公司在歷史沿革、主要資產、人員和主營業務等方面相互獨立,不存在直接競爭或利益沖突,不存在同業競爭;領克投資為公司的合營企業,其主營業務與公司存在壹定的競爭關系。但相關情況未對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響,不構成在科創板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興業證券指出,通過與沃爾沃的深度合作,吉利近年來研發費用穩步增長。目前在港股市場,吉利汽車的市值接近6543.8+0400億元。考慮到廣汽、長城、比亞迪的A/H股溢價率均超過50%,吉利上市後也可能享受這壹估值溢價。(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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