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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寶的涉案

道瓊斯內幕交易案2007年曝光以來,李國寶壹直堅稱清白,而春節後他卻宣布辭職,最直接導火索就是春節前夕的和解協議。

2008年2月5日,美國證監會(SEC)在20447號公告中稱,已經與涉嫌利用內幕消息在新聞集團收購道瓊斯案件中獲利的梁啟雄(香港萬眾電話創辦人)、王勤競(梁啟雄的女婿)以及李國寶達成和解協議。

根據安排,SEC將對梁啟雄處以1620萬美元的罰款(810萬美元是其利用內幕交易的獲益,另外810萬美元為罰款),對王勤競處罰8萬美元(其中4萬美元為其利用內幕交易的獲益,另外4萬美元為罰款);SEC認為,曾任新聞集團董事的李國寶向其好友梁啟雄透露了新聞集團即將收購道瓊斯公司的內幕消息,因此也對李國寶處罰810萬美元。

從SEC公布的材料來看,它並沒有找到李國寶向梁啟雄透露消息的證據,也沒有找到李國寶本人利用該內幕消息進行交易而獲利的證據。SEC只是聲稱,李國寶在獲知新聞集團要收購道瓊斯之後與梁啟雄壹起坐飛機去上海,之後,出現了梁啟雄家人買賣道瓊斯公司股份的事件。SEC認為,李國寶“應該知悉”,其所透露的信息會被利用。

也就是說,SEC對李國寶的指控完全是基於“有罪推定”,這種做法與美國法律的“無罪推定”精神相違背,這也正是為什麽自從2007年5月份道瓊斯內幕交易案曝光之後,李國寶壹再堅稱自己的清白,並決定與SEC抗辯到底。

但與SEC的突然和解,說明李國寶態度在半年內發生了逆轉,這在香港政經界掀起巨浪,外界開始普遍關註李國寶妥協的真正原因,他是否自認有罪?與SEC之間有何特別約定?

香港眾多法人團體及壹些傳媒認為李國寶的和解意味著認罪。部分團體負責人高呼李國寶的誠信已受質疑,應辭去行政會議成員職務,並要求特首曾蔭權就事件表明立場,同時要求金管局跟進調查案件。

消息人士透露,正是媒體的這種解讀,令李國寶感覺到頗大的壓力,為避免事態影響到政府公信力,他才決意辭職——因為受制於美國方面的和解約定,他在和解後不能再向外界吐露整個和解的條款和內容,這使得他對於香港傳媒的“指控”根本無力抗辯。 李國寶雖然辭去行政會議成員壹職,但事情可能還未結束,他在其他機構的職位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港交所獨立董事、香港著名的股市評論員戴維·邁克爾·韋伯(David M. Webb)已經發文要求金管局應該繼續根據銀行業指引,確認李國寶是否是壹家香港銀行合乎資格的主席及CEO人選。同時,他還兼任10家其他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這些職位或許都將受到影響。

韋伯在早前給《第壹財經日報》發來的評論中,很尖銳地指出,雖然李國寶並沒有承認或是否認罪行,但是如果他對自己有十足的信心,就應該戰鬥到底,以證清白。而在當前情況下,李國寶應該辭職,否則會令政府的誠信受損。

不僅如此,壹些黨派領袖也借機頻頻向曾蔭權施壓,認為行政會議是特首最高咨詢機構,如今其成員出現問題,曾蔭權需要對此事進行解釋,以釋除公眾對李國寶誠信問題的疑慮。

2月15日,在東亞銀行2007年年報記者會上,李國寶被媒體圍得水泄不通,大家要求他給出壹個解釋。“根據我與SEC達成的和解協議,我不得就此發表任何評論,應該保持沈默。”李國寶拒絕了大家想要窺探“特別約定”的念頭。

對於選擇和解的原因,李國寶倒是回答得很幹脆。他表示,決定選擇和解,是兩難的決定,他個人其實可以選擇抗辯,但是有關司法程序可能會拖延七至十年,考慮到家人、銀行業務、社會公職等多項因素,他決定接受和解。

李國寶的緘默並不被外界認可,次日各大媒體均繼續大篇幅報道該事件,繼續認定其“有罪”。有感於各方壓力,李國寶向曾蔭權遞交了辭職信,要求辭去行政會議成員壹職。他在當天所公布的個人聲明中稱,根據他與SEC的協議,必須就此事保持緘默,因此不能向公眾及傳媒提出的問題作任何回應及解釋,而這將“令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添上多壹重無形壓力,對他們絕不公平,為顧全大局,經慎重考慮下,作出這個艱難而沈重的決定”。

曾蔭權對李國寶的處境及以大局為重的處理方法,表示理解,但仍希望他慎重考慮是否應該請辭。不過李國寶辭意堅定,並於傍晚向曾蔭權遞交了辭職信,曾蔭權最終尊重他的決定,接受請辭。

而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梁振英對於李國寶請辭也深表惋惜。他說,李國寶壹直熱心服務社會,在金融服務及教育方面貢獻良多。他與其他行政會議成員希望李國寶日後在其他崗位上繼續服務香港市民。另外,也有很多銀行界人士都支持李國寶繼續參選下屆立法會,李國寶稱,他會慎重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