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定條件如下:
1、先決條件:
大多數城市要求考生必須持有中級會計師職稱,並且《高級會計實務》的成績也必須超過國家線或者地方線。
2、論文要求:
考生應以獨立身份或者第壹作者的身份在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與會計相關的2篇專業論文(註:每篇論文不得少於3000字),或者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會計相關的專業論文1篇(註:每篇論文不得少於2000字)。
3、論文發表期刊要求:
大多數報考地要求高級會計師評審論文發表在有國內標準書號(ISBN 號),或國內統壹刊號(CN 號)或國際統壹刊號(ISSN 號)的學術出版物或省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學術機構主辦的定期出版的財會類專業刊物上。有些地區要求論文必須發表在核心期刊上。
考生在選擇發表期刊時壹定要清晰期刊性質,選擇職稱評審承認的期刊,如《財經界(學術版)》、《財會學習》、《船舶物資與市場》等等。
高級會計師職稱報考條件:
1、基本條件:
(1)報考高級會計師考試的人員應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考生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應熱愛會計工作,並且考生應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2、從業年限條件:
(1)若考生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業者在獲取會計師職稱後需要滿足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10年的條件。
(2)考生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以及獲得學士學位的考生在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必須滿足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的條件。
(3)若考生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後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