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競賽的相關規定
壹、填寫難度:
參賽運動員須根據競賽規程要求選擇難度和必要的主要動作,於賽前20天在指定網站填寫《武術套路難度和必要動作報名表》,並確認打印、簽字蓋章後寄參賽(以到達郵戳為準)。
2.常規完成時間:
(1)長拳、南拳、擊劍、刀、槍、棍、南刀、南棍套路:成年人不低於65,438+0分20秒;青少年(含兒童)不得少於1分10秒。
(二)太極拳、太極劍自選套路為3-4分鐘;太極拳規定套路為5-6分鐘。
(3)陪練不得少於50秒。
(四)集體項目3-4分鐘。
(五)傳統項目,單次訓練不得少於1分鐘。
3.比賽音樂:規定的音樂項目必須配有音樂(無歌詞),音樂可根據套路編排選擇。
4.比賽服裝:裁判員應穿著統壹服裝並佩戴裁判員等級標誌;運動員應該穿武術比賽服。
動詞 (verb的縮寫)地點:
-個人項目的場地長14m,寬8m,周圍有至少2m寬的安全區。
——集體項目場地長16米,寬14米,周圍有至少1米寬的安全區。
——場地周圍的內邊緣應標有5厘米寬的白色邊框。
——場地地面空間高度不低於8米。
-兩個比賽場館之間的距離超過6米。
根據實際情況,場地應高出地面50-60厘米。
-現場照明的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在規定範圍內。
6.比賽器材:必須使用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指定的器材。
7.比賽設備:壹場大型比賽必須配備4臺攝像機、3臺回放設備、3臺電視機,以及壹整套電子計分系統和音響系統。
八個。本規則適用於全國任何級別的武術套路比賽。
第三章?評分方法和標準
第二十壹條?可選項目的評分方法和標準
壹、評分方法
(1)由3-4名裁判(包括第壹副裁判)判斷動作質量(A組)、4名裁判(包括裁判員)判斷演練水平(B組)和3-4名裁判(包括第二副裁判)判斷難度(C組)組成。
(2)每場比賽滿分為10。動作質量得分為5分;演練級別的分值為3分;難度分值為2分。
(3)A組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現場完成動作的質量,從動作質量得分中減去各種動作規範錯誤和其他錯誤的得分,即為運動員動作質量得分。
(4)B組中,裁判員根據套路力量、節奏和音樂要求綜合評定後確定的平均等級分數減去扣除套路編排失誤後的分數即為運動員的運動水平分數。
(5)C組裁判根據現場成套難度和各項目難度確認標準,確定運動員現場完成動作和連線難度的累計得分,即為運動員難度得分。
二。評分標準
(壹)動作質量評價標準
運動員現場完成的常規動作規範與要求不符的,每發生壹次扣0.1分;每出現壹次錯誤扣0.1 ~ 0.3分。
(二)演練水平評價標準
1,力度、節奏、音樂評分標準
分為三個等級九個分數段,其中:3.00 ~ 2.51為很好;壹般為2.50 ~ 1.91;差的是1.90 ~ 1.01。
-對於那些力量充足、發力流暢、發力點準確、節奏清晰、動作與音樂和諧的人來說是“非常好”。
——力量充足、發力流暢、發力點準確、節奏清晰、動作和音樂和諧的人是“壹般”。
——力量不足、發力不佳、力量點不準確、節奏不清晰、動作與音樂不協調者為“差”。
2.排列的分級標準
運動員當場完成壹個常規動作時,每遺漏壹個主要動作將被扣0.2分;套路的結構和布局不符合要求,每出現壹次扣0.1分。
③難度的評分標準
1.動作難度(1.4分)
根據每個項目的“動作難度等級內容及分值確定表”,每個A級動作可得0.2分,每個B級動作可得0.3分,每個C級動作可得0.4分。每個動作的難度分數只能計算壹次;在動作難度積分累積中,如果超過1.4分,則計算為1.4分。
如果運動員當場所做動作的難度不符合規定要求,將不計算動作難度分數。
2.連接難度(0.6分)
根據每個項目的“連接難度等級確定內容和分值表”,您可以獲得每個A級連接0.05分,每個B級連接0.1分,每個C級連接0.15分,每個D級連接0.2分。每個連接難度分數只能計算壹次。如果連接難度分數超過0.6,將被計算為0.6。
運動員現場完成的連線難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計算連線難度分數。
3.創新難點
如果現場成功完成確認的創新難度,裁判將按照加分標準給予加分。
其標準為:完成壹個創新B級動作的難度(包括連接難度)加0.2分;完成壹個創新C級動作的難度(包括連接難度)加0.3分;完成壹個創新的超C動作的難度加0.4分。
因未通過或與認定確認難度不符的,不予加分。
第二十二條對練、傳統拳擊、傳統器械、團體項目和無難度動作組要求的競賽項目的評分方法和標準。
壹、評分方法
(1)評分裁判員由3-4名裁判員(A組)和3-4名裁判員(B組)組成,前者評判動作質量得分,後者評判演練的水平得分。
(2)每場比賽滿分為10。動作質量得分為5分;演練級別的分值為5分。
(3)A組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現場完成動作的質量,按照各項目動作規範要求和其他失誤內容扣分標準,從動作質量分中減去各種動作失誤和其他失誤的分,即為運動員動作質量得分。
(4)B組評委根據運動員整套現場演練情況,按照力量、節奏、編曲、音樂等要求,綜合評定後確定顯示的分數,即為運動員演練水平分數。
二、評分標準
(壹)動作質量評價標準
運動員現場完成壹個套路時,動作規範不符合要求的,每發生壹次扣0.1分;每出錯壹次扣0.1-0.3分。
(二)演練水平評價標準
分為三個等級九個分數段,其中:5.00分~ 4.21;壹般為4.20 ~ 3.01;差是3.00 ~ 1.51。
——力度足、節奏清晰、編排合理、風格突出、動作和音樂和諧的為“很好”;
——力度足、節奏清晰、編排合理、風格突出、動作音樂和諧的為“平均”;
——力度不夠、節奏不清、編排不合理、風格不明顯、動作與音樂不協調者為“差”
第二十三條?裁判得分
自選項目A組裁判顯示的分數可達65438+小數點後0位數字;B組和C組裁判顯示的分數可以達到小數點後2位數;對練、傳統拳擊、傳統器械、集體和非高難度動作組要求的項目A組裁判顯示的得分可達小數點後1位數字;B組裁判顯示的分數可以是小數點後2位,第3位不四舍五入。
第二十四條?應得分數的確定
壹。可選項目
動作質量得分、運動水平得分和難度得分之和為運動員應得得分。
(壹)動作質量的判定應計分
A組兩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員評分時,兩名以上運動員因同壹動作失誤和其他失誤扣分的累計總和為動作質量,從動作質量中扣除的分數為運動員的動作質量。
A組三名裁判員和65,438+0名副裁判員評分時,運動員同壹動作失誤和其他失誤的兩名裁判員得分的累計和(或運動員同壹動作失誤和其他失誤的65,438+0名裁判員和65,438+0名副裁判員得分的累計和)即為應扣分的動作質量,動作質量得分中應扣分的動作質量即為運動員應得分的動作質量。
(二)確定應得分的練習水平
在B組中,四名裁判員(包括裁判員)對套路力量、節奏和音樂所顯示的等級分數的平均值減去兩名以上裁判員對同壹套路編排錯誤所扣分數的累計和即為運動員的運動水平,分數應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不四舍五入。
③難度分數的確定
當C組兩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員評分時,兩名或兩名以上運動員相同動作難度和連線難度的確認得分的累計和為該運動員的難度得分。
C組三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員評分時,三名或三名以上裁判員對運動員相同動作難度和連線難度的評分累計和(或兩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員確認運動員相同動作難度和連線難度時)為運動員難度評分。
二、對練、傳統拳擊、傳統器械、集體、無難度動作組要求。
動作質量得分和運動水平得分之和為運動員(團隊)應得得分。
(壹)動作質量的判定應計分
A組兩名裁判員和1名副裁判員評分時,兩名以上運動員因同壹動作失誤和其他失誤扣分的累計總和為動作質量,從動作質量中扣除的分數為運動員的動作質量。
A組三名裁判員和65,438+0名副裁判員評分時,運動員同壹動作失誤和其他失誤的兩名裁判員得分的累計和(或運動員同壹動作失誤和其他失誤的65,438+0名裁判員和65,438+0名副裁判員得分的累計和)即為應扣分的動作質量,動作質量得分中應扣分的動作質量即為運動員應得分的動作質量。
(二)確定應得分的練習水平
B組兩名裁判員和1名裁判員得分時,取三項得分的平均值作為運動員的演練水平得分,得分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兩位數,第三位不四舍五入。
B組3名裁判員和65,438+0名裁判員打分時,取中間兩個分數的平均值作為運動員的演練水平分數,分數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2位,第3位不四舍五入。
第二十五條?最終得分的確定
裁判從運動員應得分中減去“裁判扣分”,加上創新難度的加分,即為運動員自選項目的最終得分;裁判從運動員應得分數中減去“裁判扣分”,即為運動員對練、傳統拳擊、傳統器械和集體項目、非高難度動作組所需比賽項目的最終分數。
第二十六條?無電子系統評分的操作
當比賽沒有電腦評分系統時,裁判的評分是通過記錄進行的。
第二十七條?裁判增加和扣除的分數。
首先,裁判會對確認在比賽中完成的創新難度進行加分。
第二,比賽中缺少常規時間或超過規定時間,裁判會扣分。
(1)團體項目中,太極拳、太極劍套路不足或規定時間少於5秒(含5秒),扣0.1分;在超過5秒至10秒(含10秒)時,將扣除0.2分,以此類推。
(2)自選長拳、南拳、擊劍、劍術、長矛、棍術、南道、南拳、二人轉、傳統拳術、傳統器械套路少於2秒(含2秒)扣0.1分;超過2秒到4秒(含4秒)的,將扣0.2分,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