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職 責
1、助局長處理日常事務工作,協調局內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2、負責目標任務書的分解、年度考核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
3、局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外來文件的收發處理,審查以局名義上呈下達的文電報告,印章與介紹信的管理。
4、負責各種會議的組織安排、記錄以及會議決議的催辦、文件處理。
5、負責全局外事活動的組織安排與來賓接待工作。
6、負責局辦公自動化建設與維護、管理工作。
7、負責全局的對外宣傳工作。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主 要 職 責
1、負責管理全局各部門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
2、負責全局職工隊伍建設,研究提出本局幹部人事及分配制度改革意見。
3、負責中層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培訓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推薦工作和局管幹部的考核、獎懲工作。
4、貫徹執行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和有關規定,負責各類專業技術幹部職務、職稱和技術工人等級的考核、評聘和管理等。
5、負責全局的勞動工資管理和職工社會勞動保險管理。
6、負責全局職工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職工檔案管理工作。
7、負責全局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評騁、考核、管理和人才資源的配置、調轉工作,組織人才交流。
8、負責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責離退休職工管理工作。
9、負責全局審計工作、負責全局監察工作。做好紀檢、信訪工作、負責工會工作。
10、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局黨建規劃,指導各支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主 要 職 責
1、負責全局財務管理工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制度管好用好資金,編制和下達部門預算和各項財務收支計劃。
2、負責組織各項業務經費及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編制各類會計、經濟報表。
3、根據國家有關財經政策,執行上級各項財務制度,制定局內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4、負責全局經濟工作。組織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落實。
5、參與全站各種經濟合同的簽訂與管理,負責各種有償投資的回收。
6、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監督管理和政府采購國庫支付工作,清產核資和財稅檢查工作。
7、負責房改與醫療改革管理工作。
8、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 要 職 責
1、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局黨建規劃,指導各支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2、負責全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中心組的學習。有針對性地開展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做好紀檢、信訪工作。
4、負責全局監察工作。對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議和命令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受理對監督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受理被處分人員的申訴。完善廉政制度,實施專項執法監察,開展廉政宣傳教育,糾正不正之風。
5、負責工會工作。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 要 職 責
1、負責轄區內黃河幹流和主要支流水資源統壹管理。
2、負責上中遊授權河段的河道管理,協助上級審查有關河道工程建設項目。
3、負責管理管轄範圍內的水行政執法和水政監察,協調處理有關水事糾紛。
4、協助地方對違反水保法行為者進行查處;協助上級實施水資源費征收制度。
5、承辦全局普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6、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 要 職 責
1、負責黃河上中遊部分地區預防監督工作。負責國家重點水保生態環境治理區、預防保護區、監督區以及跨省際區域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
2、督促跨省(區)國家大型開發建設項目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協助地方查處水土保持違法案件。
3、依法組織審查分管區域有關水土保持規劃及水土保持方案,並督促檢查規劃、方案實施。
4、編制管理範圍內的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和實施計劃,建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信息網。
5、按上級要求承擔並完成水土保持生態環境建設任務,負責對管理範圍內監測網點人員的技術指導和培訓,開展監測技術.監測方法的研究與交流。
6、負責監測數據的整理、匯總和統計分析,及時預報水土流失動態,編制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報告。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 要 職 責
1、科研課題與技術開發項目的爭取和論證。
2、組織科技人員進行科學試驗研究和技術開發工作。
3、重大科研課題與技術開發項目的計劃與合同管理。
4、科技成果的審報、推薦評獎與推廣應用。
5、負責科技培訓與學術交流活動。
6、負責全局檔案、圖書、情報資料的管理。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