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招標
1、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招標人必須在《中國財經報》上發布招標通告,同時也可在省級以上政府采購管理機關指定的其他報刊和信息網絡上發布。
2、招標通告和投標邀請函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等信息; (2) 標的的名稱、用途、數量和交貨日期; (3) 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和評標辦法; (4) 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和時間; (5) 投標截止時間和地點;(6) 開標地點和時間; (7) 政府采購管理機關規定的其他內容。
3、 招標文件定稿後,招標人應將招標文件報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所需的合理 時間;自招標文件發出至投標截止日,不得少於20天。
4、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 修改時,應當在招標通告和投標邀請函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 15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該澄清或 者修改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招標人可視具體情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壹條 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第三十七條 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前款專家應當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八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由招標人從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的專家庫內的相關專業的專家名單中確定;壹般招標項目可以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特殊招標項目可以由招標人直接確定。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