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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有哪些?

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有哪些?

(1)壹般要求:如果認為有必要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註已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且根據職業判斷認為對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財務報表至關重要的事項,註冊會計師在已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證明該事項在財務報表中不存在重大錯報的條件下,應當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強調事項段應當僅提及已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的資訊。(參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第七條)

註冊會計師可能認為需要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舉例如下:

A.異常訴訟或監管行動的未來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B.提前應用(在允許的情況下)對財務報表有廣泛影響的新會計準則;

C.存在已經或持續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的特大災難。

(2)另外,註冊會計師在第二時段期後事項或第三時段期後事項知悉了某事實,且若在審計報告日知悉可能導致修改審計報告,而管理層修改財務報表,註冊會計師可能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參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2號—期後事項》第十五條第(二)項和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3)再有,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運用持續經營假設適合具體情況,但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財務報表已經作出充分披露,註冊會計師應當發表無保留意見,並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強調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並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註財務報表附註中的相關披露,參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第十八條的相關規定。

(4)還有,《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601號—對按照特殊目的編制基礎編制的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第十五條規定:註冊會計師對特殊目的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增加強調事項段,以提醒財務報告使用者關註財務報表按照特殊目的編制基礎編制,因此,財務報表可能不適用於其他目的。

審計準則中規定的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有哪些

中大網校審計師為您解答:

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

1.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

當存在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時,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

?註冊會計師針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增加強調事項段時,應當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的相關要求。該準則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財務報表時運用持續經營假設是適當的,但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1)財務報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層針對這些事項或情況提出的應對計劃;?

(2)財務報表是否已清楚指明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被審計單位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

如果財務報表已作出充分披露,註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並在審計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強調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並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註意財務報表附註中對有關事項的披露。

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的情形有哪些

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的情形有不與本次審計直接相關的事情,例如:

1,財務審計中發現動用國家專項投資款項;

2,財務審計中發現基建投資虛假等現象

審計報告的內容是按照審計機關交代的審計任務去寫,而不是漫無天際地想寫什麽就寫什麽,當然審計內容都要與財務收支方面轉,當然遇到違法財經法規的事情又不能熟視無睹,相當於休假的公安警察遇到行兇的歹徒不能不管,這就得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項段加以說明。

(1)壹般要求:對於未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但根據職業判斷認為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且未被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如果認為有必要溝通,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並使用“其他事項”或其他適當標題。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其他事項段緊接在審計意見段和強調事項段(如有)之後。如果其他事項段的內容與其他報告責任部分相關,這壹段落也可以置於審計報告的其他位置。(參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第九條)

具體講,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的情形包括:

A.與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相關的情形;

B.與使用者理解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的情形;

C.對兩套以上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情形;

D.限制審計報告分發和使用的情形。

(2)另外,註冊會計師在第二時段期後事項或第三時段期後事項知悉了某事實,且若在審計報告日知悉可能導致修改審計報告,而管理層修改財務報表,註冊會計師可能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參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2號—期後事項》第十五條第(二)項和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

(3)再有,在“審計報告:對應資料”中,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可以提及前任註冊會計師對對應資料出具的審計報告。當註冊會計師決定提及時,應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事項段中說明:①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②前任註冊會計師發表的意見的型別(如果是非無保留意見,還應當說明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理由);③前任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的日期。如果上期財務報表未經審計,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事項段中說明對應資料未經審計。但這種說明並不減輕註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期初余額不含有對本期財務把表產生重大影響的錯報的責任。

在“審計報告:比較財務報表”中,當因本期審計而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時,如果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的意見與以前發表的意見不同,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其他事項段中披露導致不同意見的實質性原因;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除非前任註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與財務報表壹同對外提供,註冊會計師除對本期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外,還應當在其他事項段中說明:①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②前任註冊會計師發表的意見的型別(如果是非無保留意見,還應當說明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理由);③前任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的日期。如果上期財務報表未經審計,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其他事項段中說明比較財務報表未經審計。但這種說明並不減輕註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期初余額不含有對本期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錯報的責任。(參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資訊:對應資料和比較財務報表》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二條)

(4)還有,註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日前獲取的其他資訊中識別出重大不壹致,並且需要對其他資訊作出修改,但管理層拒絕修改,註冊會計師可能采取的措施之壹即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說明重大不壹致。(參考《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21號—註冊會計師對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檔案中的其他資訊的責任》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壹)項)

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有哪些?

1.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

當存在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時,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

註冊會計師針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增加強調事項段時,應當遵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的相關要求。該準則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在編制財務報表時運用持續經營假設是適當的,但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1)財務報表是否已充分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層針對這些事項或情況提出的應對計劃;

(2)財務報表是否已清楚指明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被審計單位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

如果財務報表已作出充分披露,註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並在審計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強調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並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註意財務報表附註中對有關事項的披露。

2.重大不確定事項

當存在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不確定事項(持續經營問題除外)、但不影響已發表的審計意見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

不確定事項是指其結果依賴於未來行動或事項,不受被審計單位的直接控制,但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事項。

註冊會計師在理解不確定事項時,應當把握以下特征:

(1)不確定事項的結果依賴於未來行動或事項。

(2)不確定事項不受被審計單位的直接控制,在管理層批準財務報表日,不可能獲得更多資訊消除該不確定事項。

(3)不確定事項可能影響財務報表,並且影響並不遙遠,可以預計在未來時日得到解決。

例如,被審計單位受到其他單位起訴,指控其侵犯專利權,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造成的損失,法院已經受理但尚未審理。該訴訟事項是壹種不確定事項。因為訴訟事項的結果依賴於法院的判決或原告采取的行動,不受被審計單位直接控制,也不以被審計單位的意誌為轉移。但該訴訟事項壹旦被法院審理判決,可能給被審計單位帶來損失。

3.其他審計準則規定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

除上述兩種情形以及其他審計準則規定的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外,註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或任何解釋性段落,以免財務報表使用者產生誤解。

有關增加強調事項段的其他審計準則包括: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24號――持續經營》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如果認為管理層選用的其他編制基礎是適當的,且財務報表已作出充分披露,註冊會計師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並考慮在審計意見段之後增加強調事項段,提醒財務報表使用者關註管理層選用的其他編制基礎。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32號——期後事項》第十七條規定,如果管理層修改了財務報表,註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復核管理層采取的措施能否確保所有收到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人士了解這壹情況,並針對修改後的財務報表出具新的審計報告。第十八條規定,新的審計報告應當增加強調事項段,提請財務報表使用者註意財務報表附註中對修改原財務報表原因的詳細說明,以及註冊會計師出具的原審計報告。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資料》第十條規定,當以前針對上期財務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為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如果導致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雖已解決,但對本期仍很重要,註冊會計師可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提及這壹情況。

另外,《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11號——比較資料》第十壹條規定,註冊會計師在對本期財務報表進行審計時,可能註意到影響上期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而以前未就該重大錯報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上期財務報表未經更正,也未重新出具審計報告,但比較資料已在財務報表中恰當重述和充分披露,註冊會計師可以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說明這壹情況。

標準審計報告可以加強調事項段嗎?

不可以。標準報告加強調事項段就屬於非標準報告了,標準報告只有壹種,就是無保留意見

標準審計報告可以加強調事項段麽?

標準審計報告是指與審計準則-標準審計報告中參考格式壹樣的審計報告,不能加強調事項段。

加了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稱為非標準審計報告。

妳是不是想問“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可以加強調事項段麽?”

這個答案是可以的。

註冊會計師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有哪幾種情形

其他事項段,是指審計報告中含有的壹個段落,該段落提及未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的事項,根據註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該事項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

第壹種:對於未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但根據職業判斷認為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且未被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如果認為有必要溝通,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並使用“其他事項”或其他適當標題。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其他事項段緊接在審計意見段和強調事項段(如有)之後。如果其他事項段的內容與其他報告責任部分相關,這壹段落也可以置於審計報告的其他位置。第二種:如果管理層既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所有收到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人士了解這壹情況,又沒有在註冊會計師認為需要修改的情況下修改財務報表,註冊會計師應當采取措施防止財務報表使用者信賴該審計報告,並將擬采取的措施通知治理層;采取的措施取決於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征詢的法律意見。第三種

: 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並且法律法規不禁止註冊會計師提及前任註冊會計師對對應資料出具的審計報告,當註冊會計師決定提及時,應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事項段中說明; 如果上期財務報表未經審計,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事項段中說明對應資料未經審計。但這種說明並不減輕註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期初余額不含有嚴重影響本期財務報表的錯報的責任; 當結合本期審計對上期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如果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的意見與以前發表的意見不同,註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的規定,在其他事項段中披露導致不同意見的實質性原因;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除非前任註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重新出具審計報告(其實就是暗示上期財務報表中存在重大錯報),否則,註冊會計師除對本期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外,還應當在其他事項段中說明;第四種: 如果在審計報告日前獲取的其他資訊中識別出重大不壹致,並且需要對其他資訊作出修改,但管理層拒絕作出修改,除非治理層的所有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註冊會計師應當就該事項與治理層進行溝通。此外,註冊會計師還應當采取下列措施之壹是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的規定,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說明重大不壹致。

增加其他事項段的情形有哪些?

其他事項段是指審計報告中含有的壹個段落,該段落提及未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的事項,根據註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該事項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使用其他事項段的情況包括:

第壹種:對於未在財務報表中列報或披露,但根據職業判斷認為與財務報表使用者理解審計工作、註冊會計師的責任或審計報告相關且未被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如果認為有必要溝通,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並使用“其他事項”或其他適當標題。註冊會計師應當將其他事項段緊接在審計意見段和強調事項段(如有)之後。如果其他事項段的內容與其他報告責任部分相關,這壹段落也可以置於審計報告的其他位置。

第二種:如果管理層既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所有收到原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人士了解這壹情況,又沒有在註冊會計師認為需要修改的情況下修改財務報表,註冊會計師應當采取措施防止財務報表使用者信賴該審計報告,並將擬采取的措施通知治理層;采取的措施取決於自身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征詢的法律意見。

第三種: 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並且法律法規不禁止註冊會計師提及前任註冊會計師對對應資料出具的審計報告,當註冊會計師決定提及時,應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事項段中說明; 如果上期財務報表未經審計,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其他事項段中說明對應資料未經審計。但這種說明並不減輕註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期初余額不含有嚴重影響本期財務報表的錯報的責任;當結合本期審計對上期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時,如果對上期財務報表發表的意見與以前發表的意見不同,註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的規定,在其他事項段中披露導致不同意見的實質性原因;如果上期財務報表已由前任註冊會計師審計,除非前任註冊會計師對上期財務報表重新出具審計報告(其實就是暗示上期財務報表中存在重大錯報),否則,註冊會計師除對本期財務報表發表意見外,還應當在其他事項段中說明

第四種: 如果在審計報告日前獲取的其他資訊中識別出重大不壹致,並且需要對其他資訊作出修改,但管理層拒絕作出修改,除非治理層的所有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註冊會計師應當就該事項與治理層進行溝通。此外,註冊會計師還應當采取下列措施之壹是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3號——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和其他事項段》的規定,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說明重大不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