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街道辦事處是政府機構,是基層政府機構,不是事業單位。街道辦事處和鎮是平等的,但在行政上它們不如鎮有權力。街道辦事處作為行政機關,其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屬於公務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市的人民政府經上壹級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若幹街道辦事處作為它的派出機關。
街道辦事處的資金來源由區級財政局撥付。街道辦事處公務員的職務包括黨委、政府、人大、應急管理等,行使的職能也是行政職能。政務服務、社區居委會等服務崗位都是事業單位負責,使用的編制是事業編制。此外,還有壹支綜合行政執法隊伍。雖然屬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但由於其行使的權利是行政執法,也是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因此與公務員沒有太大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八條
國家實行統壹的會計制度。國務院財政部門依照本法制定並公布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本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制定對會計核算和會計監督有特殊要求的行業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或者補充規定,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審核批準。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可以根據本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制定軍隊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具體辦法,報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會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