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是新中國創辦的第壹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經華東軍政委員會批準,原聖約翰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東吳大學、廈門大學、滬江大學、安徽大學、上海學院、震旦大學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會系合並組建成立華東政法學院。其後由於種種原因,學校於1958年並入上海社會科學院;1963年再次籌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銷。1979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學校第二次復校。2007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學校更名為華東政法大學。學校原為司法部直屬院校,現為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現任黨委書記曹文澤教授,校長葉青教授。
學校現有長寧、松江兩個校區,占地面積1280余畝;各類在校生21000余人,教職工近1300人。
學校設有18個學院(部),擁有法學壹級學科博士學位、碩士學位授予權,以及應用經濟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管理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建有14個博士點、35個碩士點、5個專業學位碩士點、24個本科專業;設有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學校在2002年、2008年兩次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均為優秀;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2012年學科評估中,法學壹級學科位列全國五強;法學壹級學科和公***管理壹級學科被列入上海高校壹流學科建設計劃。
學校有1個國家級重點學科(法律史),2個國家級本科教學團隊(法律史、經濟法學),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外國法制史、中國法制史、經濟法學、司法鑒定概論),2個教育部高等學校特色專業建設點(法學、偵查學),5個省(部)級重點學科(國際經濟法學、法制史、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4個上海市級教學團隊(經濟法學、刑法學、金融法學、刑事訴訟法學),31門上海市級精品課程(外國法制史、國際經濟法、刑法學、中國法制史、商法概論、經濟法學、法理學、偵查學、刑事訴訟法學、民法學、國際私法學、司法鑒定概論、著作權法、訴訟證據學、政治學原理、貨幣銀行學、金融法學、法醫學、毛澤東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知識產權法、金融犯罪研究、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大學生心理健康、國際反壟斷法、現場勘查學、新聞法規與職業道德、公司法學、刑事專案偵查、漢語與寫作(Ⅰ、Ⅱ)、國際商事仲裁法學、商業秘密法),3個上海市特色專業建設點(法學、偵查學、知識產權),5個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項目(法學、政治學、偵查學、知識產權專業和“國際金融、航運法律人才培養創新”項目),2個“十二五”本科教學工程市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法學、偵查學)。
學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基地,西部基層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上海市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基地)、上海市卓越新聞傳播人才教育培養基地。法學綜合實驗教學中心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開放型國際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為教育部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建設項目,外國法與比較法研究院、政府體制改革與監管模式創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經濟法律戰略研究院為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社會治理研究院為上海市高校知識服務平臺,中國自貿區法律研究院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貿區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哲學社會科學創新基地。
學校國際交流與合作日益深入,先後與130余所國(境)外高校、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有3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12年起成為接受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的院校,是全國6所獲得教育部外國留學生高端碩士項目承辦資格的院校之壹。
學校出版有《法學》、《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青少年犯罪問題》等法學類核心期刊;設有金磚國家法律研究院、國際法律與比較法研究中心、司法鑒定中心等
140多個科研機構。學校圖書館藏書223余萬冊,中外文報刊1530多種。
學校還是教育部依法治校示範校、國家級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校、上海市文明單位、上海市花園單位,松江校區是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園區。
多年來,華政人遵循“篤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訓,發揚“逆境中崛起,憂患中奮進,輝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學校建設成為壹所以法學學科為主,兼有經濟學、管理學、文學、理學等學科的辦學特色鮮明的多科性大學,被譽為“法學教育的東方明珠”。
站在新的起點,學校將進壹步貫徹落實“以人為本,依法治校,質量為先,特色興校”的辦學理念,逐步建成法學門類學科優勢明顯,其他門類相關學科與法學交叉發展,融通法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等學科,在國際上有壹定影響的特色性應用研究型大學,培養更多應用型、復合式、開放性高素質創新人才,為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做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