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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竹書紀年》是壹部顛覆中國歷史的奇書?這件事和歷史記載誰更可信?

中國歷史上有壹部奇書,極大地顛覆了人們對歷史固有認知的印象,不被封建正統所接受。這麽多年過去了,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存在。那麽,這是壹本什麽樣的好書呢?說起這本書,我們必須從壹個傳奇事件說起。

01竹書紀年出土文物:與盜墓賊有關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河內郡薊縣(今河南省衛輝市)發生了壹起對中國歷史有重要影響的事件。壹個名叫吳品的盜墓賊在郊區挖出了壹座古墓。

他不被允許挖掘墳墓,當他來到黑暗的墳墓時,火把很快就燃盡了。當時墓裏剛好堆了很多竹簡,他就撿了壹根點燃用來照明。畢竟這種不是赤裸裸的真金白銀的東西很難入盜墓賊的法眼。不允許借著竹簡點燃的燈光到處搜查財物。最後,它果然如願以償地從墓中偷走了金銀珠寶,溜了出去,逃了出來。

至於這個故事的由來,史料記載說在太康二年(公元281年),《晉書?《舒曦傳》:“太康二年,薊縣人盜墓或延安墓,得竹書數十本。勾踐《穆傳》:“太康二年,薊縣人不許盜古墓。

幾天後,有人發現了壹座被盜的墳墓,並向當地政府報告了此事。在當地村民向政府報告之前,有人已經潛入並試圖帶走壹些東西。可惜的是,妳在墓中所能看到的只是散落壹地的竹簡,其他有價值的金銀珠寶早已被洗劫壹空。

政府派人到現場進行了調查,發現墓地中有大量的竹簡,而且從墓葬的規模來看,這不是壹個普通的墓地,因此當地政府不得不上報。後來,這件事被傳到了晉武帝司馬燕的耳中。當時,司馬燕建立晉國15年,剛剛消滅了吳棟,天下統壹。當他聽說在古墓中發現了大量的竹簡時,他預感到這座古墓的價值絕對非同尋常,他迅速派朝廷官員對其進行整理和解讀。

最後,整理出來的竹簡,用幾十輛車,裝上車運回洛陽。簡牘運到洛陽後,歷史學家和學者立即成立了相關清理小組,對簡牘進行相應的整理和解讀。然而,學者們面臨的第壹個困難是如何破譯竹簡上的文字,因為竹簡上的文字都是蝌蚪。

秦朝以前,各國的文字都不壹樣,秦始皇統壹中國後才統壹了文字。特別是秦始皇統壹六國後,針對當時代表六國的壹些割據勢力,頒布了焚書令,規定史官要將除《秦書》以外的史書全部焚毀,即把天下所有的詩、書、百家書都送到郡縣焚毀。因此,在戰國時期,除了秦國之外,幾乎所有國家的歷史記錄都被銷毀了。讀竹簡上的字不容易。

最後,這個相當復雜的項目花了近十年時間才完成。最後的結果震驚了當時的歷史學家。原來這些竹簡來自戰國時期的魏國,墓主人非同尋常。這個人就是魏國的第四任君主魏襄王。學者們經過逐壹鑒定和翻譯,共整理出75篇古代文獻,共計654.38+萬字。

由於這本書原本沒有書名,後世將它所記載的歷史事件視為編年體,稱之為年表。因為這本原書是竹簡,所以又叫“竹書”。後來,這本書也被稱為“古文年表”或“冀中年表”。古籍十三部,本版兩卷,竹書異同壹書。

《竹書紀年》是中國古代唯壹的編年體通史。這本書的第壹卷以黃帝、顓頊、帝嚳、帝堯和帝舜的歷史開始,但沒有確切的日期。它的記錄時間很長。它從上古時期的黃帝開始,敘述了夏、商、西周、春秋戰國的歷史。它是按年份編纂的,自上而下記載了89位皇帝,跨越了1847的歷史。然而,由於這本書曾被歷代儒生視為異端,因此多次被禁,幾經失傳。

關於《史記》這本書大家都很熟悉。在之前的文章中,杜樹軍也詳細講過這本書的壹些相關歷史知識。

《史記》是西漢歷史學家司馬遷所著的紀傳體史書,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紀傳體通史。《史記》被列為“二十四史”之首,與《漢書》、《後漢書》、《三國誌》並稱為“前四史”。這本書在中國史學界占有不可動搖的地位,其歷史和文學意義及價值毋庸置疑。魯迅先生曾稱贊他為“史家絕唱,離騷無韻”。

《史記》由西漢史學家司馬遷所著,全文52.65萬余字,共130條。它的原名是太史公署和太史公公基。這裏需要強調的是,“太史公”指的是寫史書的人,也就是司馬遷是“寫歷史”的人。此外,這裏特別提到的是,司馬遷寫歷史與《資同治鑒》的作者司馬光有些不同。前者是個人對歷史的書寫,而後者是有官方支持和背書的歷史書寫。《史記》原是古代史書的通稱,從三國時期開始逐漸成為司馬遷《太史公書》的專名。

《竹書紀年》和《史記》誰更可信?說起歷史書,妳可能會想到為國家正統服務的嚴肅作品,正如中國的封建傳統和儒家思想所期望的那樣。然而,《竹書紀年》卻大大顛覆了人們的常規想象。為此,在歷史上,它曾被多次禁止。

話雖如此,我們可以得出兩個結果:第壹,它不是真實的,原因很明顯,因為它與其他歷史書上記載的歷史大相徑庭。

二是真實,可信度高。因為根據實現的可能性,它壹直被視為異端邪說,可能是因為歷史記錄太真實,沒有粉飾,對正統思想的統治產生了影響,受到了壓制,拒絕和禁止。那麽,真相是什麽呢?這件事和歷史記載誰更可信?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不妨談談這兩本書所記載的內容有多麽不同。

▲ ①內容差異:《竹書紀年》和《史記》記載的壹些歷史事件的沖突和差異。

儒家向來尊重過去,忽視現在。簡單來說就是非常尊重古代。每當我們談論聖帝的統治時,我們必須贊美三皇五帝,姚舜禹唐,並使五帝權力交替帶來的所有沖突居高臨下,以建立皇帝的正統,家庭和世界的價值,並穩定社會。

但是《竹書紀年》對這方面的記載完全顛覆了儒家推崇的思想。如《竹書紀年》記載:“昔堯德衰,為舜所囚。舜把堯囚禁在平陽,奪取了帝位。舜在平陽釋放了姚。舜囚禁了姚,又鎮壓了,使我不能再見到父親。”

翻譯過來,就是堯並沒有主動將皇位拱手讓給舜,而是舜奪取了堯的皇位,將堯流放囚禁。這可以描述為以下罪行。可想而知,這個過程壹定是壹場血腥的事件,而不是我們傳統歷史書上看到的和諧滅亡。

例如,在描述商朝重要輔政大臣伊尹時,《竹書紀年》和《史記》可以說是兩部完全不同的歷史。史料記載?《殷本紀》記載:“太甲皇帝無名,暴虐無道,不服從湯法,又亂,故伊尹將其置於通宮。三年,伊尹攝政,成為諸侯。太甲皇帝在通宮住了三年,悔過自新,反目為善,於是伊尹被授予政府會見太甲皇帝。太甲皇帝修德,王公鹹屬陰,百姓較好。”

翻譯過來大概意思是說,太甲繼位後,伊尹更加盡職盡責,指導和教育太甲如何做壹個合格而賢明的君王。起初,泰嘉很聽話,但時間長了,他忘乎所以,變成了壹個墮落的人。他無視制度的規則,不講美德和良好的常識,根本不聽勸告。

最後,伊尹以國家利益為重,將太甲送到同公的桑林居住,讓他改過自新,而伊尹則親自管理國家事務。太甲表現良好後,伊尹將他帶回京城,並稱贊太甲悔過。在這裏,發動宮廷政變篡位的伊尹成了壹個無私的聖人。

在《竹書紀年》中是這樣描述的:“伊尹從童釋放太甲,尹乃自立,位於太甲七年。邰甲自佟潛入,殺了伊尹,卻立了他的兒子伊壹和伊芬,回到他父親的田舍,分了他們。”

這段話的意思很明顯,就是伊尹“廢除”“太甲”,自己稱王。邰嘉在通宮被囚禁了兩年多,然後他從通宮逃回京城,殺死了伊尹,奪回了王位。他還慷慨地對待伊尹的兩個兒子,給他們肥沃的土地。總之,《竹書紀年》與其他正統史書有顯著不同。

其次,我們來談談寫這兩本歷史書的作者。

②寫出作者的問題

▲《竹書紀年》

從撰寫作者的問題來看,學者們認為《竹書紀年》的作者應該是魏國的史官。另壹方面,歷史學家基本上是實事求是的,如何記錄歷史,而不是隨便修改它。

例如,有壹個必須講述的典型例子:據說晉國大臣趙盾在桃園勸諫晉靈公時,晉靈公不僅不聽,還試圖殺死,趙盾不得不逃跑。後來,他的弟弟趙傳殺死了晉靈公,並把趙盾帶回掌管大局。因此,當歷史學家撰寫歷史書時,他們記錄了“趙盾弒君”。趙盾得知此事後非常惱火,很快辯解道:“我沒有殺那個人,但我哥哥殺了他。我在哪裏殺了國王?”

史學家說:“妳是晉國的大臣,而國君被殺了。妳沒有阻止他抓住兇手。妳實際上是壹個幫兇,說妳根本沒有殺君主。”

趙盾壹家人,眼睜睜地看著這件事被載入史冊。因此,客觀地說,歷史學家編纂歷史的可信度是比較高的。也就是說《竹書紀年》的可信度比較高,很有可能這是司馬遷沒有見過的原始資料。

▲《史記》

眾所周知,《史記》的作者司馬遷是壹位個人史學家,他所寫的史書必然帶有壹定的主觀性。此前,這位學者詳細提到司馬遷寫《史記》有幾個原因。最大的壹個原因是,他帶著攻擊強者、同情弱者的正義感寫歷史。

單從這壹點來看,我們大概可以知道,司馬遷的《史記》具有較大的個人創作自由,所寫的歷史未必完全符合客觀事實。為此,總的來說,《竹書誌》的可信度還是比較高的。

但也有學者認為,《竹書紀年》的作者可能是學者私下撰寫的壹般編年史。它的後期可能被人為改變了。眾所周知,《竹書紀年》大概成書於戰國時期,但發現於相隔數百年的西晉時期。它已經經歷了許多年,它的古代版本可能已經更改。因此,對其高可信度存在壹些懷疑。

然而,客觀地說,如果我們想探索歷史的真相,恐怕不能只通過壹兩本歷史書籍來真正看到它,而應該用大量的其他文物出土來驗證它。只有這樣才能更正確客觀地看待歷史,知道誰的可信度高。

參考資料:

(1)是舊時代的太陽寫的。西晉王朝【M】。2020

②王為民。歷史與文明

(3)王嶽《竹書紀年》與儒家思想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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