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的低齡化讓公眾非常擔憂。湖南省保靖縣:雅禮中學學生田某思(女,13歲)與鄧某蘭(女,13歲)等人發生矛盾。雙方在學校女廁所發生口角並發生肢體沖突,導致田某思出現嘔吐、頭痛等癥狀。
2.湖南省沅江市:壹名12歲男孩因不滿母親管教,親手殺死了34歲的親生母親。
3.雲南省昭通市:不滿14歲的範某芳懷疑鄰居的2歲男孩在玩耍時哭泣,用手捂住範文傑的嘴,導致該幼童窒息死亡。
上述每壹起案件都令人震驚,但兇手卻“逍遙法外”。為什麽?因為兇手都不滿14歲,根據上述刑法,他們不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即不能被定罪或判刑。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強奸罪、搶劫罪、販賣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是犯罪逐漸年輕化,由此引出是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話題。壹些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的起始年齡比20世紀70年代提前了2至3年。20世紀90年代末,青少年犯罪年齡大多集中在16-18歲。然而,近年來的研究表明,青少年犯罪的高發年齡已經下降到14-16歲,而14以下的青少年犯罪人數仍在上升。有專家學者認為,我國應根據時代發展修改刑事責任年齡,將刑事責任年齡由“14歲”修改為“12歲”。但也有專家學者認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並非“治本之策”,未成年人犯罪的重點仍在於預防。
1,同意修改法律的觀點:
1979年刑法出臺時,中國的刑事責任年齡定為14。1997年刑法修改後,刑事責任年齡仍為14。當時14歲懵懂無知,消息相對閉塞,發展不好。當時14歲的人還不具備危害社會的能力,甚至沒有想法。現在的生活條件這麽好,無論是心智、成熟度和能力都遠遠超出了當時14的年齡。贊成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學者認為,將年齡從65,438+04歲改為65,438+02歲最為合適,因為65,438+02歲的人基本上已經完成了所有小學教育,具有完整的思維模式。其次,12歲以後,孩子進入青春期,更容易叛逆沖動,傷害他人。將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到這壹階段可以更好地懲罰未成年人;另壹方面,也可以更好更早地塑造孩子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2、不同意修改法律的觀點:
雖然降低刑事責任年齡是合理的,但反對的學者認為,壹味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並不能遏制青少年犯罪。如果以當今生活條件好、青少年發育早作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理論依據,主張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則有推卸責任之嫌。預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國家、社會和家庭共同治理。目前,在國際社會中,通過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來預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是違反人道的。此外,如果將問題青少年投入監獄進行改造,可能會因為交叉感染而適得其反。
三、其他國家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1)大陸法系國家(我國法律屬於大陸法系):
1.受德國法律影響較大的國家壹般為14歲,如德國、奧地利、日本等。
2.受法國影響較大的人壹般為13歲,如法國、阿爾及利亞、尼日利亞。
3.受前蘇聯法律影響的國家,如中東歐的壹些國家和中國,也是14歲。
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建議,拉丁美洲和非洲的大多數國家將年齡定為12歲。從上圖可以看出,最低刑事責任年齡為12-14的國家最多。
②英美法系國家:
英美法系國家的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普遍較低或沒有年齡限制。
1,美國,美國是壹個聯邦制國家,每個州都有自己的立法,所以也不盡相同。在美國50個州中,大多數州沒有最低刑事責任年齡限制,年齡限制最高的州不超過10歲。
2.在英國,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通常是7歲。1993年,英國兩名10歲的兒童殘忍地殺害了壹名2歲的兒童,並被判處8年監禁,直到2001年才被釋放。
結論:是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仍有爭議。任何法律的實施和修改都有利有弊。哪個更重要?小夥伴們對此怎麽看?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