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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23年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

壹、專業與課程

(壹)開考專業與課程安排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3年***計開考本、專科層次專業20個(專科8個、本科12個),開考課程223門。

具體開考專業與開考課程安排詳見《202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課程表》(附件1),考試教材用書目錄詳見(附件2)。

(二)專業與課程調整

1.根據《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置管理辦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設置實施細則》相關要求,我區自2023年起對開考專業名稱(代碼)進行調整,考生報名報考均以新專業名稱(代碼)為準。新專業計劃課程設置將於2024年起實施(具體專業計劃課程設置及課程調整過渡辦法另行通知),請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妥善安排後續學習考試計劃。

2.根據全國考委《關於停考<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目錄>有關專業的通知》(考委〔2022〕1號)要求,自2023年4月考試起,漢語言文學(050114)專科和監所管理(030109)本科專業不再接受新考生報名,2026年起不再頒發畢業證書,未取得相應畢業證書的考生可轉入其他專業。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凡中華人民***和國公民,不受性別、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規定

(壹)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新疆招生網查看網上報名報考流程並辦理報名報考手續。

(二)考生可同時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層次和本科層次開考的各專業課程,本科畢業手續須在獲得專科畢業證半年之後辦理。

(三)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護理學”專業的考生,須按照《教育部、衛生部關於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幹意見》(教高〔2002〕10號)的規定,在報名報考時上傳本人“衛生類執業資格證書”,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報名報考。

(四)報考“公安管理”專業的考生,在報名報考時須上傳本人司法從業證明(工作證或單位政治部出具的相關證明)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報名報考。

(五)因條件限制不能進行網上報名報考的考生,可到所在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由當地考辦工作人員提供網上報名條件,並指導考生在網上報名報考。

(六)完成報名報考的考生可於考試前壹周登錄新疆招生網網站打印《準考證》。

(七)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關於調整我區自學考試有關收費標準的通知》(新計價非字〔2000〕1468號)規定,考生報考每門課程須按現行標準(35元/科)交納報名考試費。報名確認後因故未參加考試者,所交費用不退。

四、考試與報名時間

(壹)考試時間

四月考試:2023年4月15日—16日

十月考試:2023年10月28日—29日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上午考試時間為9:00—11:30,下午考試時間為14:30—17:00。

(二)網上報名報考時間

四月考試:2023年3月13日12:00—17日18:00

十月考試:2023年7月24日12:00—28日18:00

五、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采取紙筆考試,所有課程均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答卷。

六、考試成績查詢與復核

(壹)考生可於考試結束後次月25日起,登錄新疆教育廳門戶網查詢本人考試成績,也可通過各地、州、市教育局自學考試辦公室查詢。

(二)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可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流程》(附件3)申請復核。

七、實踐性環節考核及論文答辯

(壹)有實踐性環節考核要求的專業,考生須按照規定報名參加相關課程實踐性環節考核;畢業論文撰寫與答辯須在專業計劃課程考試全部合格後方可申請。

(二)實踐性環節考核與論文答辯的報名、實施及相關成績發放等工作,由各主考院校自學考試辦公室統壹組織安排。各主考院校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新疆大學自考辦0991-8582934;新疆醫科大學自考辦0991-4363643;新疆財經大學自考辦0991-7843846;新疆師範大學自考辦0991-4333984。

(三)疆外主考院校實踐性環節考核與論文答辯相關工作,請與主考院校指定的助學或教學點聯系。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相關工作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訓練處教育訓練科負責,聯系電話0991-5586055;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相關工作由新疆司法警官學校負責,聯系電話0991-2655650。

八、畢業手續辦理

(壹)考生申請辦理畢業手續時間分別為每年6月和12月(具體時間以各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通知為準)。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依照《自學考試畢業辦理公告》(具體以考試院官網發布為準)要求申請辦理畢業手續,逾期則需延至下壹辦證周期辦理。

(二)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考生可向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進行學位申請,學位申請條件和要求由相關主考院校制定。

九、自學考試教材

(壹)考試教材用書見《2023年自學考試用書目錄》(附件2)。從2023年起使用新編或修訂的教材已在課程名稱前加註★。

考試教材用書請考生自行購買。

(二)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部分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將會做出相應調整和改變,命題時將截止考試之日前6個月由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範圍。凡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十、本簡章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處地址:烏魯木齊市南昌路456號。咨詢電話:0991—5172013

新疆招生網:

新疆教育廳門戶網:

附件:點擊下載

1.202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課程表

2.2023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用書目錄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績復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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