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會計的工作內容有: 1、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編制記賬憑證;2、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3、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4、結賬、對賬;,5、編制會計報表;6、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會計有兩層意思,壹是指會計工作,二是指會計工作人員,會計工作是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及各種稅收法規為法律依據來核對記賬憑證、財務賬簿、財務報表,從事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壹個單位經濟活動的壹種經濟管理工作。
會計工作人員是進行會計工作的人員,有會計主管、會計監督和核算、財產管理、出納等人員。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壹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壹起即成會計壹詞。
會計崗位職責:
掌握會計制度和有關法規、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專款專用。按規定編制部門預算,合理使用資源,做好財務分析和考核。
按照會計制度,填制轉帳憑證,做好記帳、算帳、結帳、報帳工作。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健全、數字準確、定期對帳 (包括核對現金實有數)、經常分析。並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同時做好工資核算工作。
嚴格票據管理,保管空白收據和部分印章 (印鑒中私章壹枚)。收據領用要登記,收回要銷號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定期編制各種會計報表、統計資料,年終提交決算報告等。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督,負責會計稽核。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不予辦理,並積極做好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工作。
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執行財務制度,實行會計監督,負責會計稽核。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不予辦理,並積極做好維護財經紀律的宣傳工作。成立財政支付中心後,在網上按時編制月度用款計劃並上報中心。及時核對中心下達的可用用款額度,同時關註額度的使用情況。
在國庫集中支付軟件系統中對“支付申請”進行審核並發送給中心、會計調離本崗位時,要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及會計檔案資料、預算資料、印章、票據、有關文件、債權債務和未了事項,向接辦人移交清楚,並編制移交清冊,辦妥交接手續。按照國家會計法,在公司財務主管的指導、監督下做好記帳付帳報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