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當兵有什麽要求和待遇?
首先,收集對象
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畢業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
年齡要求:高職(專科)畢業生年齡應在23歲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年齡可放寬至24歲。
第二,收集過程
165438+10月前1:預征對象應在入學前登記的地方進行登記,並向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提交《預征登記表》和《學費補償和貸款補償申請表》。未參加預征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回原就讀學校辦理相關手續。
65438+2月31前:應征入伍的畢業生經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審核通過後領取入伍通知書。
第三,優惠政策
以北京市為例,根據《北京市征兵工作條例》第三十七條,義務兵入伍前為全日制在校大學生,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允許其退伍後復學,並享受國家和本市在學費、升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大學生當兵需要滿足壹定的身體條件,不能生病。如果大學生當兵,有壹定的優惠政策。當他們在學校時,他們可以在離開軍隊後繼續上學,表現良好的人還可以減少他們的學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始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
第十五條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當年第壹次兵役登記。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內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首次兵役登記。
兵役登記可以網上首次登記,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當場登記。兵役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第十六條首次兵役登記後未服現役的公民符合服預備役條件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兵役機關可以根據需要對其進行預備役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