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的概念 證券投資基金(簡稱“基金”)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形成獨立財產,由基金托 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資組合的方式進行證券投資的壹種利益***享、風險***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證券投資基金通過發行基金份額的方式募集資金,個人投資者或機構投資者通過購買壹定數量的基金份額參與基 金投資。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在法律上具有獨立性,由選定的基金托管人保管,並委托基金管理人進行股票、債券的分 散化組合投資。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擔的費用後的盈余全部歸基金投資者所有, 並依據各個投資者所購買的基金份額的多少在投資者之間進行分配。 每只基金都會訂立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資者的權利義務在基金合同中有詳細約定。基金 公司在發售基金份額時都會向投資者提供壹份招募說明書。有關基金運作的各個方面,如基金的投資目標與理念、投 資範圍與對象、投資策略與限制、基金的發售與買賣、基金費用與收益分配等,都會在招募說明書中詳細說明。基金 合同與招募說明書是基金設立的兩個重要法律文件。 與直接投資股票或債券不同,證券投資基金是壹種間接投資工具。壹方面,證券投資基金以股票、債券等金融證 券為投資對象;另壹方面,基金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份額的方式間接進行證券投資。 世界上不同國家和地區對證券投資基金的稱謂有所不同。證券投資基金在美國被稱為“***同基金” ,在英國和中國 香港特別行政區被稱為“單位信托基金” ,在歐洲壹些國家被稱為“集合投資基金”或“集合投資計劃” ,在日本和中 國臺灣地區則被稱為“證券投資信托基金” 。 二、證券投資基金的特點 (壹)集合理財、專業管理 基金將眾多投資者的資金集中起來,委托基金管理人進行***同投資,表現出壹種集合理財的特點。通過匯集眾多 投資者的資金,積少成多,有利於發揮資金的規模優勢,降低投資成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進行投資管理和運作。基 金管理人壹般擁有大量的專業投資研究人員和強大的信息網絡,能夠更好地對證券市場進行全方位的動態跟蹤與深人 分析。將資金交給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資者也能享受到專業化的投資管理服務。 (二)組合投資、分散風險 為降低投資風險,壹些國家的法律通常規定基金必須以組合投資的方式進行基金的投資運作,從而使“組合投資、 分散風險”成為基金的壹大特色。中小投資者由於資金量小,壹般無法通過購買數量眾多的股票分散投資風險。基金 通常會購買幾十種甚至上百種股票,投資者購買基金就相當於用很少的資金購買了壹攬子股票,在多數情況下,某些 股票下跌造成的損失可以用其他股票價格上漲產生的盈利來彌補,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組合投資、分散風險的好處。 (三)利益***享、風險***擔 證券投資基金實行“利益***享、風險***擔”的原則。基金投資者是基金的所有者。基金投資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 擔的費用後的盈余全部歸基金投資者所有,並依據各投資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進行分配。為基金提供服務的基金 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規定收取壹定比例的托管費、管理費,並不參與基金收益的分配。 (四)嚴格監管、信息透明 為切實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增強投資者對基金投資的信心,各國(地區)基金監管機構都對基金業實行嚴格的監管, 對各種有損於投資者利益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並強制基金進行及時、準確、充分的信息披露。在這種情況下,嚴 格監管與信息透明也就成為基金的另壹個顯著特點。 (五)獨立托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負責基金的投資操作,本身並不參與基金財產的保管,基金財產的保管由獨立於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負責,這種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制衡機制對投資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證券投資基金指壹種利益***享、風險***擔的集合證券投資方式,即通過發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投資。國際經驗表明,基金對引導儲蓄資金轉化為投資、穩定和活躍證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的比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金融結構具有極大的促進作用.我國證券投資基金的發展歷程也表明,基金的發展與壯大,推動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和金融體系的健全完善,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日益重要的作用。
證券投資基金的種類繁多,可按不同的方式進行分類。根據基金受益單位能否隨時認購或贖回及轉讓方式的不同,可分為開放型基金和封閉型基金;根據投資基金的組織形式的不同,可分為公司型基金與契約型基金;根據投資基金投資對象的不同,可分為貨幣基金、債券基金、股票基金等等。
基金類別
1.證券投資基金 2.開放式基金 3.封閉式基金 4.契約型基金 5.公司型基金 6.成長型基金 7.收入型基金
8.平衡型基金 9.公募基金 10.私募基金 11.股票基金 12.債券基金 13.指數基金 14.保本基金
15.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和上市型開放式基金(LOF) 16.貨幣市場基金 17.傘型基金 18.專向基金
19.償債基金 20.政府公債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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