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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節目羅永浩

近日,因新增壹份執行標的為1.01.62萬元的執行記錄,羅永浩再次成為被執行人,引發輿論熱議。

羅永浩自爆,被迫簽署“流氓協議”

4月6日,5438+05,10:28,錘子科技創始人羅永浩發微博稱,壹場與錘子科技有關的法院強制執行即將發生,描述了還債的過程,並炮轟壹家投資機構迫使其簽署強制股份回購協議。指出該投資機構“在公司生死存亡之際趁人之危”,稱“在隨後的還款中將公布該機構的名稱,還將公布此次流氓事件的具體負責人和執行者的姓名和頭像”,提醒“以後的企業家要註意避開以這種手段流氓的不良投資者”。

中信證券參與了此次事件。

有媒體稱,羅永浩這次曝光的公司是青島金世祿投資有限公司,而青島金世祿投資是由中信證券持股100%。壹時間,中信證券被卷入該事件,羅永浩將其列為不良投資者的消息迅速傳播開來。

4月5日10:28,羅永浩發聲,稱自己被不良投資者逼迫簽署流氓協議回購股票,強調自己不會違約。文章最後三分之壹說自己又被限制消費了,有房車使用需求,所以順便邀請房車投資。以及#羅永浩被迫簽署流氓協議#、#羅永浩腦回路招商#、#羅永浩無敵正能量還債#、#北蕭薔羅永浩#四個微博話題,稱“看完長微博,妳喜歡以下哪個熱搜標題?”幾個話題熱度的後續更新。此外,活動相關文件還附帶轉發抽獎活動。

19年4月,法院發文公布“青島金世豪投資有限公司與羅永浩仲裁程序財產保全案”,被執行人為羅永浩,執行標的為1458萬元,執行法院為北京市第壹中級人民法院。

4月20日1:22,羅永浩轉發了本次事件的話題#羅永浩被股東申請執行#,並表示:“謝謝大家的關心,我剛剛合法被忽悠了2000多萬。”

4月26日,微博賬號@ SAIC大通MAXUS在8點50分發布微博,宣布羅永浩成為其房車的代言人,並引發話題# SAIC大通陪伴老羅征途#。

4月26日,12:54,羅永浩發布宣傳文件,提出兩個新話題# SAIC大通MAXUS房車,陪伴羅永浩“真正回歸”之旅#和#錢進伊諾,遵守契約精神;#風雨,傳遞正道的光芒#。

值得註意的是,在這壹事件的發展過程中,羅永浩沒有提及“中信證券”及其子公司“青島金世豪投資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是因為媒體爆料而被卷入其中的。

2.輿論的趨勢

從輿情走勢來看,4月15日,羅永浩輿情爆發,當日信息量共計2981次,信息平臺、社交媒體發文量、社交媒體評論量均達到峰值。

然後熱度逐漸下降,在17和18的周末之後,在19再次小幅上升。

4月20日,羅永浩再次發文主動回應法院19凍結其資產並限制其高消費的判決。當天的人氣較前壹天略有上升,隨後21的事件得到了極大的推動,信息平臺上的帖子量再次增加。雖然社交媒體平臺上的帖子減少了,但網民在評論中的參與度大大增加。

在接下來的幾天裏,輿論迅速放緩。4月26日,雖然羅永浩和SAIC大通MAXUS發文宣布房車代言人,但對熱度的回應明顯不足,此後輿論再無起伏。活動基本結束。

3.中信證券受影響情況

4月,中信證券整體敏感信息約為36846次,負面率約為9%。主要負面事件是4月6日證監會違規處罰信息和4月11信用減值事件。羅永浩事件並沒有讓中信證券的輿論波動太大。原因可能如下:

1)羅永浩本人也沒有明確指出中信證券;

2)中信證券本身深耕金融輿情市場,被各種金融市場信息和股市信息提及。本身輿論聲勢浩大,在羅永浩事件真正上升為重大社會輿情事件之前,可能不會對中信證券的輿情態勢產生強烈影響;

3)雖然輿論的爭議意見增加了事件的發酵,但可以看出,許多媒體或專家都發言反對羅永浩的單方面指責,事件仍無定論,因此很難吸引頂級中央媒體的聲音為事件定調。

羅永浩發聲後,輿論的爭議集中在兩個問題上。第壹,羅永浩涉及的強制回購協議是否真的是“流氓協議”;第二,羅永浩的招商動作。

又如成都商報紅星新聞文章《羅永浩自曝被迫簽下“流氓協議”》。是因為他輸不起還是投資人不道德?《律師解讀》援引壹些律師的話稱:“在股權投融資等風險投資過程中,初始階段提出的條件屬於壹種商業博弈,不能說是流氓或不道德,即使要求公司和創始人回購也無可厚非。但是,協議簽署後,已經到了進入合同的階段。如果像羅永浩所說,投資者以不配合簽字的方式提出強制回購股份的要求,在商業道德上是有問題的。”

@中中中中中s投資課堂:資本市場相信眼淚嗎?雖然我很佩服羅先生。

@京京京京:投資企業是雙向選擇。企業家應該提防流氓股東,就像股東會提防流氓企業家壹樣。小心我揭穿妳,這也挺流氓的。這幾天欠錢的是叔叔。投資者對這壹條怎麽看?還投他票嗎?

@孟:資本談論道德,爭論很有趣。萬事皆成婚,聚財為先。

例如,網易財經專欄作家給小田發了壹條信息,“無情的資本並不意味著不道德,從羅永浩被迫簽署“流氓協議”開始。文章稱“當企業在第二輪融資中急需資金時,威脅不提供簽字頁實際上是無視所有股東的利益,甚至是員工、供應商、合作夥伴和金融機構的利益,踐踏他們之間的信任。"

又如,金融研究院院長、首席經濟學家管清友撰文《聲援羅永浩:被迫簽署“對賭協議”不合理》,認為投資方的做法背離人心:“因此,風險投資、盈虧是常事,而不是完全將風險轉嫁給創始人。如果是這樣的話,這門生意基本上是穩賺不賠的,甚至比放貸更可怕。公司上市可以賺很多倍,如果不能繼續經營可以拿回本金和利息。我們常說資本是逐利的,但是這樣的“好事”真的世間少有嗎?錘子科技的投資方也是錘子科技本身的股東之壹,羅永浩應該對公司的“生死”和盈虧負責。資本本身是中性的,它逃不過人心。”同時,據說“當新壹輪資金進來時,很少簽署回購協議作為讓新資金進來的條件。"

l聲稱回購協議不合理,應該避免流氓投資者。

@特魯利國王:在最後壹輪簽署回購協議並不常見。

@ Hewufeiyang 64723:這種公司被曝光,讓其他公司警告。

@範子謙:他體面就讓他體面吧。如果他不體面,我們將幫助他體面。

@不知去向:提醒創業者避免這種流氓手段。

劉亦菲懷疑羅永浩有粉絲行為

@魚菲菲:與下周回國相比,羅老師值得尊重。

@ Ache _ mrxshellock: @羅永浩龍哥我給妳加個話題【哈哈】【哈哈】#羅永浩提醒創業者要極度警惕流氓投資者#。

3.網友反對發聲。

@丟京京京:說明這個投資者很有預見性。早就看出錘子打不下去了,事情也是這樣。拿了融資不還是虧嗎?

@螞蟻鵝:很明顯雙方都陳述了自己的觀點。即使投資者不是絕對合理的,也沒有不合理的確鑿證據。那麽為什麽妳提醒創業者擦亮眼睛,卻不提醒投資人擦亮眼睛呢?這是否表明後者更有可能是錯誤的?

@郭少軍律師:如果妳自己簽了,不要說這是流氓協議。這個時候,妳需要的是責任。如果妳當時沒有看清楚條款,妳是情有可原的,簽了之後的後果妳們都明白,這樣說不合適。

二、羅永浩的投資行為

@丨丨雷:我不忘在倒數第二句話營銷長期合作夥伴。太神奇了。我喜歡這個。

@丫丫丫丫丫丫: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最後房車投資絕對驚人。

@朱恒恒2020:老羅故意挑動輿論,不想花錢買車,想讓別人送壹輛,還順便收了點錢,帶貨嘗到甜頭。

@上官壹空:正傳續集《飛馳在路上》。

@京京京京基米希:蔡斯反應非常快。房車看起來不錯。我能試駕壹下嗎?

@王子-Q:妳真的很好。老羅是壹個自帶流量的人。祝妳合作愉快。

羅永浩指責中信證券的“流氓協議”事件與企業家直接相關,而企業家聚集較多的信息平臺無疑對潛在的企業家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關註虎嗅網和36Kr、創業邦等專註於創業創新領域的平臺,發現這些平臺關註中立,羅永浩本人為主要關註對象,少數文章關註投資公司。大部分網友支持羅永浩,少數是中立聲音。

l虎嗅網“羅永浩拒絕當老賴”

本文由虎嗅原創。文章簡單介紹了債務糾紛的由來,並轉載了羅永浩和微博的全文,稱“現在看來,在極端環境下,企業家更容易被壹些投資者‘利用’。”

網友普遍支持羅永浩,比如“這個聲明真霸氣!”“為老阿羅點贊,為契約精神點贊,為所有不想成為老賴的人點贊!”也有觀點對羅永浩的聲明持中立態度。“公開性,片面之詞不可信。”“沒必要這麽自信。畢竟,所有麻煩的根源都是錘子倒閉了。”有幾個反對羅永浩的意見,比如“股東簽不簽字是他自己的權利,不要拿少數人當人質。當時人們願意與妳妥協,這使妳免於水火。當妳資不抵債時,人們願意給妳的債務打折。那是切肉。妳沒有及時把妳的口頭承諾寫在紙上。現在妳有償付能力了,妳還是想按照貼現後的債務金額還錢。誰願意改變?老賴,別洗了好嗎?”

L 36Kr的“因為654.38+00萬元的債務,我不能再飛了,羅永浩長文怒斥:我遇到了壹個“流氓投資者”。”

文章轉載自微信“國家商報”,文章主要針對羅永浩本人。轉載了壹大段介紹羅永浩的出版、執行、限制消費、過去的債務償還和未來的工作計劃。

網友的意見主要支持羅永浩,也有意見認為債務糾紛對債務人有利:“本來老老實實還債挺好的,結果債務人鬧得這麽大,刺激了老羅,還可能加快還款(副作用是債務人被曝光,從此汙名化...)"

L 36Kr“惹怒老羅的投資機構是誰?》

該文章轉載自微信“商業人物”,文章有強烈的支持羅永浩的傾向,稱“它是合法的,但在企業家羅永浩眼中,它是非常流氓的。風險投資的含義是風險投資。正常的風險投資模式是,如果投資了65,438+000家公司,其中兩家公司成為獨角獸或上市,機構可以退出並獲得極高的回報。即使其他98家被投資的公司倒閉了,它們的錢也會流向水漂,這沒有問題。然而,羅永浩面對的投資機構實際上並不是風險投資的概念。換句話說,羅永浩簽署回購協議後,如果錘子部門越來越好,投資機構能賺錢,錘子就會破產,羅永浩只能賣鐵還錢。這就像超低風險的銀行融資——風險資本本身的風險被轉嫁給了企業家,從而保證了旱澇保收。即使是雙方簽字合法,也是利用了羅永浩挽救公司的誠意,是強迫或脅迫。羅燦永浩不會生氣吧?”最後,據說其他媒體曝光的投資公司為青島金世豪投資有限公司,由中信證券控股100%。

從網友的四條評論中可以看到這篇文章。先是說會避開公司;第二,“吃瓜”觀點說羅永浩的新聞應該放在娛樂版;第三是羅永浩的行為有些“幼稚”;第四,法治社會需要遵守法治。

L 36Kr的《羅永浩怒撕中信證券“耍流氓”,金石投資跌落神壇》

文章轉載自微信“單角財經”。文章開頭,中信證券被拉入事件中心,稱“現在出現了壹個券商壹哥,不知道會不會有影響。中信證券曾經重點提及的直投業務再次引起關註。”隨後,其介紹了羅永浩的帖子,隨後大篇幅介紹了中信證券和金石投資,稱“中信證券的直接投資業務面臨挑戰”,“關於金石投資自身風險的文章有49篇,其中3篇是關於被起訴公司的信息,其中65,438+0是今年6月提交的”。最後,文章對回購協議進行了分析,引用了大量對法律專業人士的采訪,大多數意見並不支持羅永浩的“流氓協議”。

創業狀態的羅永浩在“還錢”和“限高”之間徘徊!》

文章轉載自Kan Jian Caijing,以視頻內容介紹了事件、羅永浩個人情況以及錘子手機的市場情況,並表達了“成年人不逃避債務是最大的尊嚴”的觀點。錘子手機失敗後,壹年多就創造了30億的銷售額,已經很成功了。我相信給羅永浩壹點時間,他壹定會在這個行業取得更多成就。羅永浩的例子也給了我們兩個啟示。第壹,我們在年輕的時候到處折騰;第二,妳必須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只有對於自己喜歡的職業和行業,才能更容易做出成績,也希望外界能給羅永浩更多的時間。畢竟,真正還債的人沒有那麽多。”這篇文章裏沒有網友的評論。

從4月15開始,羅永浩發文,大約12之後,輿論平息。但事件遠未結束。羅永浩還表示,投資公司和涉事方將在晚些時候公布。如果羅永浩完成這壹舉動,將再次引發輿論風波,輿論中心將直指金石投資及其母公司中信證券。同時,考慮到羅永浩的名人效應,將對事件產生兩方面影響。壹是名人崇拜帶來的輿論傾向。作為“第壹代網絡名人”,羅永浩具有高流量的特點和生產優質內容的能力。隨著其可能完成債務償還和後續的商業開發,其粉絲流量池將逐漸擴大,僅憑借其名人崇拜效應就可以對這壹事件的主流輿論進行質的調整。屆時,中信證券將是大概率失去聲譽的壹方;第二,後續媒體的聲音和網民的聲音可能是自發的和重復的,在後續事件中反復提及此事將對中信證券產生“鞭打式”聲譽影響。經過10多天的發酵,中信證券壹直沒有回應。同時,在事件發生之初,有媒體稱致電中信證券詢問此事,得到的回復是“不清楚此事,核實後以官方公告為準”。

羅永浩4月15日10:28發布微博原文,稱因限制高消費,有必要吸引房車品牌。隨後,@ SAIC大通MAXUS在12:07發消息邀請羅永浩討論合作事宜,羅永浩回復了13:54。後續就像@ SAIC紅巖的房車品牌公開發消息聯系羅永浩談合作。最終,在4月26日,SAIC大通MAXUS正式宣布羅永浩為其房車代言人。為此大量媒體發聲質疑羅永浩目的不純,在處理聲譽危機時註重招商引資的實際利益。

從話題來看,羅永浩在第壹篇帖子中建立的話題中,兩大話題#羅永浩被迫簽署流氓協議#和#羅永浩腦回路好奇吸引投資#的閱讀量均達到6億。SAIC大通與羅永浩達成合作後,微博話題# SAIC大通陪伴老羅的旅程#的閱讀量約為2500萬。盡管人氣已經很高,但與兩個熱門話題相比仍有20多倍的維度差距。原因:1)羅永浩事件最初的兩個話題是借助羅永浩的明星效應和持續運營實現的“網民吃瓜”熱點話題,而SAIC的話題是壹個相對純粹的商業活動,其“吃瓜”屬性在微博領域明顯不足;2)從15事件到26日官方確認,歷時12天,期間雖有壹些連續操作,但事件發生7天後,22日至26日輿情熱度明顯下降,事件逐漸被其他社會熱點事件掩蓋;3)長期影響輿論,有很多觀點認為羅永浩純屬炒作吸引投資。

然而,不管這次房車招商公關的效果是否符合廣告主的預期,羅永浩通過“流氓協議”爭議問題再次登錄熱搜,持續發聲,最終完成了招商宣傳。相關話題總閱讀量超過1億,他展現了壹個敢罵、有擔當、有創意的形象,真的是微博所說的“奇奇怪怪的腦回路”。中信證券涉事可能只是其公關過程中的壹個輿論引爆點。輿論觀點的復雜與對立助推了事件的發酵,最終完成了其招商引流的商業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