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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財經大學人事處

吉林財經大學人事處如下:

壹、人事處簡介

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是我國新時代高等教育的四大功能,各級各類人才是確保實現這壹功能的關鍵。吉林財經大學人事處在學校黨委和行政的領導下,始終堅持黨管人才原則。

緊密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優化隊伍結構,通過規劃制定、招聘實施、崗位聘任、考核評估、薪酬管理、合同管理、檔案服務、退休保障等壹系列人事事務,致力於建立和完善有利於優秀人才成長發展的制度環境,不斷推進學校各項事業實現新跨越。

二、工作職責壹

1、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學校總體建設目標和發展規劃,提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學校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制度建設。

2、負責編制管理、機構設置等工作。制定學校人員編制、機構設置和崗位職數制度,合理配置、管理編制內和編制外人力資源。

3、負責組織實施人才隊伍和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做好各類師資人才的公開招聘、全職(非全職)引進和聘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校外高層次人才引進、校內人才激勵政策。協同做好教師和人才的培訓培養提高工作。

4、負責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定及聘任工作。

4、負責組織開展各類專家稱號的申報、推薦和管理工作。

三、工作職責二

1、負責教職工的政審、鑒定、考勤、考核與獎懲、調動、退休、檔案管理、人事調查、統計、報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做好人事管理信息化工作及相應的教職工數據庫的管理維護工作。

2、績效工資改革工作。根據學校發展需要和事業性收入情況,提出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制定學校有關工資福利方面的分配制度。

3、負責各類人員(離退休)的工資(離退費)、績效和福利等的核定、發放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工資總額計劃的申報和審批等工作。

4、負責教職工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的核定和各類社會保險的交繳工作。負責技術工人考試晉級、聘任等組織管理工作。

5、承辦上級與學校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