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分配是壹種公益慈善行為,持這種觀點的專家學者占大多數。第三次分配是個人和企業出於自願,在習慣與道德的影響下把可支配收入的壹部分捐贈出去。辜勝阻認為,第三次分配是通過個人收入轉移和個人自願繳納和捐獻等自覺自願的方式再進行壹次分配,主要內容是慈善捐贈,包括扶貧、助學、救災、濟困、解危、安老等形式。
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提出,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同富裕,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比重,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分配結構。由於三次分配此前很少提及,因而也成為近期公眾關註的重點,並被給予厚望。但其實,解決收入分配問題的關鍵或者說核心還是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上,三次分配只能作為前面二者的有效補充,而非決定性因素。
中國現階段實施第三次分配也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具備了可行性,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壹,中國經濟的快速騰飛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顯著提高,工資性收入的較快增長、資本性收入的多元化和資產價格的攀升、個體經營行收入的增長等因素都為中國富裕階層和中產階層的增長奠定了良好基礎,中國的城鄉居民儲蓄余額近年來呈現不斷增長的趨勢,實實在在地成為中國第三次分配實施的基礎。
第二,中國對第三次分配的相關制度陸續建立,立法先行,中國現階段與第三次分配慈善捐贈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和國慈善法》、《中華人民***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