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是香港政府的首腦,負責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這壹職位於1997年設立,壹般取代了香港總督的職能和權力。它由三層組成:
第壹層是布政司,即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和律政司司長。他們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負責制定香港政府最重要的政策,並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第二層是政策局,也稱為政策局。他們的職能類似於英國政府中的部長。他們負責制定、協調和審查衛生、交通和安全等具體政策,並監督其行政部門的工作。所有政策局共同組成政府總部。在前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二零零二年七月六日實施問責制之前,所有政策局只向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負責。問責制實施後,它將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
新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他的第壹份施政報告中改變了政策局,先向政務司司長和財政司司長報告,然後再向行政長官報告。
第三個層次是部門,是政府政策的執行部門,如衛生署、警務處等。,其負責人均為香港公務員。
此外,少數政府部門,如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直屬行政長官。
現任行政長官是梁振英。
補充:11局(2002年7月1—2007年6月30日)
公務員事務局
政制事務局
教育統籌局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
民政事務局
房屋、規劃及地政局
保安局
工商及科技局
經濟發展和勞工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於2007年7月1日開始運作的政策局
教育局
商務和經濟發展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保安局
食品和衛生局
公務員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勞工和福利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發展局
環境局
運輸及房屋局
“三司十壹局/三司十二局”是對局長和政策局的統稱,自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7月1日實施問責制以來,傳媒壹直沿用這個名稱。
第三個層次是部門,是政府政策的執行部門,如衛生部和警察部隊。
2012政府重組期間的政策局
教育局
信息和科技局
工商及旅遊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保安局
食品和衛生局
公務員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勞工和福利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房屋、規劃及地政局
環境局
運輸及工務局
文化局
2015 165438+政策局於10月20日運行。
教育局
商務和經濟發展局
創新及科技局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
保安局
食品和衛生局
公務員事務局
民政事務局
勞工和福利局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發展局
環境局
運輸及房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