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稅階前的前世
1981年正式征收個人所得稅,當年的稅收收入只有500萬元。很少有中國公民的平均月收入能夠達到800元人民幣的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其余的都是由外國在華高級職員支付的。
9月,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規定對公民的個人收入統壹征收個人收入調節稅,扣除標準降至400元。但是,外國人800元的扣除標準沒有改變,內外雙軌標準已經出現。
1993 65438+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將國務院公布的1986和1987中有關個人收入調節稅和城鄉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的規定與65438相同。
1999 8月,《個稅法》第二次修訂,新增“儲蓄存款利息稅”。
2005年8月23日,推遲了幾年的新壹輪個稅改革終於開始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65438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最大的變化是費用扣除額由800元調整為1600元;同時,高收入者實行自行申報納稅。這也是稅法頒布以來的第三次修訂。
2005年9月27日,中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立法聽證會舉行。NPC法律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委員會聯合參加了聽證會,這是立法法規定立法聽證制度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的首次聽證會。
2011 4月20日,十壹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擬將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調整為3500元。2011 6月中旬,調查顯示,48%的網民要求修改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
在2015兩會中,江蘇省國際稅收研究會原副會長姜大明教授對“簡單提高起征點不公平”的說法進行了解讀,他表示還應考慮家庭平均收入。收入相同、家庭情況不同、贍養人數不同的納稅人,其家庭整體收入會有較大差異。全面征稅確實不公平。
他表示,以家庭為單位申報個稅,並以家庭中的平均收入進行判斷,以確保稅負的公平性,這符合國際慣例。然而,在中國實施個人所得稅綜合稅制改革仍存在壹些技術障礙,但至少是壹種努力。
2018 6月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即通常所說的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
擴展數據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稅目有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稅率根據個人每月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分為七個等級,最高等級為45%,最低等級為3%。
2.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按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分為五個檔次,最低檔次為5%,最高檔次為35%。
3.比例稅率。對個人稿酬、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其中,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應納稅額減按30%計算;勞務報酬壹次性收入畸高的,除20%的稅款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按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再按應納稅額征收50%;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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