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只是金品眾多訴訟中的壹個。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與金品相關的文件多達186份,其中相當壹部分與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品(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有關,涉嫌以私募名義非法集資,侵占、挪用基金財產,導致巨額資金下落不明,大量理財產品逾期未兌付。
“金品系”深陷訴訟
2021年3月1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2020)京0105財保第1611號民事裁定書顯示,申請人範曉婷與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榮盛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發生合同糾紛。範曉婷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凍結金品(北京)投資。存款不足的,查封或者扣押與不足部分等值的財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範曉婷的財產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應予準許。
前壹天3月8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2020)京0105財保第1577號民事裁定書。申請人陳曄向被申請人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雪晶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名下價值410311.11元的財產,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予以準許。
3月3日,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法院也對與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關的委托理財合同糾紛作出民事裁定書,但因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管轄提出異議,案件被移送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
此外,3月5日、3月8日、2月4日分別下發了申請撤回申訴的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品控股有限公司的相關文件。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合同糾紛。今年1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民事裁定書,駁回金品(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撤銷壹起合同糾紛案壹審裁定,駁回金品(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將案件移送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此外,今年1月4日,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民間借貸糾紛案由民事裁定書。原告劉因與被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北京袁氏創世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陳碩剛達成和解協議,並已履行完畢,自願申請撤訴。準許劉撤回訴訟。前後發布了多份與原告和被告相關的民事裁定書,解凍了多名被告被凍結的賬戶和股份。
中國裁判文書網民事裁定書顯示,除少數文書外,上述案件大部分在2020年9月至12月間結案。自2020年第三季度以來,金品部門的公司壹直深陷訴訟。
北京證監局以“爭單”和虛假承諾誤導投資者對投資者進行處罰。
此外,涉案公司還包括壹家名為京投榮盛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的公司,私募涉及的產品有“金品瑞祥3354股票投資5號”和“理財寶積豐優選理財計劃”,均未在中國資產管理協會備案。
但2016年7月實施的《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單只私募基金投資金額不得低於100萬元,個人投資者金融資產不得低於300萬元或者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得低於50萬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分割或者轉讓
3月10日,北京證監局發《關於對品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決定稱,經調查發現,該公司發行未註冊私募基金,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根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決定采取行政監管措施,責令公司改正。
金品系旗下的大量私人理財產品開始出現逾期無法兌付的情況。至今仍有很多投資者投訴無門,其中壹部分人訴諸法律途徑。
律師提醒本案投資者:需要仔細審核調解信息。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民事裁定書顯示,2020年後,越來越多的涉案投資人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包括民間借貸糾紛和合同糾紛。已立案多起,目前已達成***同和解案件。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今年1月29日出具的《賀俊藝與品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壹審民事裁定書》顯示:何俊義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1。被告賠償原告貸款本金40萬元整;2.被告支付原告利息16000元;3.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以41.6萬元為基數,按每年16%計算,自2020年8月29日起至本金全部還清為止;4.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2017年5月,原告通過北京中科創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創公司)購買了由北京金品永昌投資管理中心作為管理人發起的寶積豐精品最優理財計劃,借款***計40萬元,約定利息4%,期限3個月。原告於2017年5月18日向中科創公司支付40萬元。厚科創公司按約定每三個月支付原告利息16000元。2020年3月以來,原告多次向與其對接的該理財產品營銷總監蔣曉提出,2020年5月28日到期後不再續保,並要求償還本金40萬元。但蔣孝先以各種理由拖延償還本金,後來又說公司生意不好,不能按時償還本金,要求原告續還。原告堅持不續簽。幾經交涉,對方提出分10個月支付原告本金,每個月只能支付10%的本金,期間沒有利息。經過原告的考慮
後決定再續期三個月到2020年8月28日,並與被告簽訂了“理財寶季豐精品優選理財計劃入夥協議書”,該協議約定投資期限為三個月,利息仍為三個月4%。2020年8月,原告曾電話向被告負責該產品的姜嘯表示,到期後不再續期,要求償還原告40萬本金,但姜嘯雖認可被告應歸還本金和按4%支付利息,但卻以被告公司沒錢為由拒絕依協議約定歸還本金。後姜嘯安排在2020年9月4日向原告寄送了“說明”壹份及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為簽約方的續期合同,並私自代原告簽了字。該說明表明被告認可依約應在2020年8月28日應返還原告投資款40萬元,但由於疫情原因,無法按期支付,並表示待疫情緩解後再安排支付。以上是本案的基本事實。
雖然品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並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駁回品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異議並維持原判。
此外,根據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發布《劉芳平民間借貸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2020年6月,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已對被告北京中投融盛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兩賬戶、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壹賬戶以及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盛澤匯信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2500000元的股權進行凍結。但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年1月4日發布的《劉芳平與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融盛投資管理中心民間借貸糾紛壹審民事裁定書》顯示,原告劉芳平與被告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投融盛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北京源石創世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劉娟、北京品今控股有限公司、陳碩罡自行達成和解協議並已履行完畢,準許劉芳平撤訴。另外多份文書顯示,萍鄉市湘東區人民法院已已解除多名被告賬戶及股權的凍結。
壹位陳姓律師在解讀“品今系”相關案件時認為,就目前情況來說,財產保全能凍結到股權而不是現金,與去年年中起訴做保全的案件相比,作用大打折扣。且中國裁判文書網陸續有調解信息公布,現在需要認真審視網上越來越多的調解信息。
對於立案的地點,陳律師表示,起訴品今系公司的案由基本都是“民間借貸”,從法律上說,既可以在原告所在地,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起訴,這似乎給了戶口在北京市朝陽以外地區的投資者在朝陽以外起訴的機會,但實際上,涉及品今的案子在北京市朝陽區、海澱區能正常立案,而且北京市朝陽區立案非常迅速,最短的立案時間是提交申請後的1個小時,在北京市海澱區審批時間壹般在2天。在北京市通州區、石景山區也能立案,但需要同立案庭的法官溝通。北京市房山區、東城區立案較難。
對於立案對象,陳律師認為,在品今系公司的訴訟中,有實際訴訟意義的被告是品今(北京)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品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品今控股有限公司。
本文源自中國網財經
相關問答:請問品今還能還款嗎品今當然還是需要償還客戶款項的,因為這個是不能夠進行托付的,如果出現這種整個企業的信譽,還有整個企業的名聲都會受到影響,包括也會產生巨大的利息品今控股近日在各部門監督下發布了壹則公告,積極執行清退結算業務,針對近期在互聯網上出現的信息做了披露,文中再次強調了清退結算內容,重點對網絡上壹些不良信息做了官方解釋,請廣大投資者積極關註官方公告,做到不信謠不傳謠,壹切以品今控股官方發布的信息為主。同時,品今控股建立了縱向溝通有力、橫向協同高效,立體聯動的清退機制,加強了清算清退考核辦法;積極響應督導檢查,持續推動清算進度,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清退信念,為最後壹步完善清退工作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