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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權身邊的案例

學同學小林,女孩,24歲,大學畢業剛工作不久,杭州人。

父親在當地做建材生意,不算巨富,也有近千萬身家。杭州市區有壹套近兩百平的公寓,郊區還有壹棟別墅。

小林姐妹兩人,還有壹個比她大壹歲的姐姐。小林的父親50多歲,自己是個獨子,結婚之後就壹直非常想要兒子,只生了兩個女兒是他“最大遺憾”(他自己沒事就念叨)。

小林的父親最近五六年生意越來越順,想兒子的心思又冒了起來。2003年,他在外面養了壹個二奶,2004年這個二奶還真給他生了個兒子。

有了這個兒子之後,二奶立即從地下走到了地上,小林的父親也提出了離婚。小林的母親本來身體就有病,去年就去世了。

妻子壹死,小林的父親就開始操辦和給他生了兒子的二奶的婚禮。不過天有不測風雲,就在準備結婚前壹個月,小林的父親突發腦溢血去世。

那時候,小林也剛剛大學畢業回杭州,和姐姐壹起生活。可是這時二奶提出來,自己的兒子應該繼承家產,要把小林和姐姐趕出去。

本來這件事協商不成就法律解決好了。可是讓小林和姐姐沒辦法接受的是,自己的幾個姑姑,還有80多歲的爺爺,都站在了二奶這壹邊。提出由小林同父異母的弟弟,那個才兩歲多的私生子繼承全部財產。給小林和姐姐每人30萬做嫁妝。

原本小林和姐姐堅決不同意,可是幾個月的消耗下來,她們已經堅持不住了。甚至小林給我打電話時已經流露出對自己的懷疑,她已經快要被幾個姑姑說服了,女兒就是沒資格繼承家產,她打算放棄自己的繼承權。 財產繼承權的相關案例分析

[日期:2007-08-24] 來源: 作者: [字體:大 中 小]

甲方:無行為能力人A,代表人B(A的姐姐)

乙方:A的侄子C(對A進了贍養義務)

甲乙雙方簽定了壹份協議:

C投入資金蓋了13間房子.其中6間的產權歸C,7間歸A,並協議在A有生之年產權不得變動.

1、b處理a的房產肯定是不可以的,因為監護人不得任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且協議中有規定,在A有生之年房產不得變動,如果b擅自處分,即構成違約,c可以勝訴。不過,若房產被他人善意取得, 則無法取回房產了

2、若a先於b去世,如果沒有其他繼承人,則房產由b繼承,因為她是第二順序的繼承人,侄子不管是否盡贍養義務,均不能作為繼承人。

3、c確實處於不利境地,最好的辦法就是在協議中規定,若a去世,則c取回房產,將該協議規定為付解除條件的贈與合同,此種方法最保險。也可以做壹個公證遺囑,規定該房產由c繼承

1930年前後,正是中國傳統法律和西方法律交融的特殊時刻,中國女子幾千年來都不敢奢望的財產繼承權在這壹場轟轟烈烈的法律變革中得到了尊重和許可。在上海這樣壹個最早開埠、對全國有著影響力的城市,法律在壹個個鮮活的案例中顯示出了實際的生命力。筆者試圖通過闡述法律的變化和案例的發生,客觀地再現中國女子財產繼承權取得之初的狀況以及影響。 本文由導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正文部分主要分為四章: 第壹章從中國女子爭取繼承權第壹案――盛愛頤爭產案出發,闡述這壹具有歷史意義的案件及對於中國女子取得財產繼承權的影響。其中最為直接的影響是對盛氏家族女子的鼓勵,因為在女子繼承法律的不斷完善過程中盛氏不同身份的女子提起了壹系列爭取繼承權的訴訟。盛氏案例以動態的事實展現了民國時期女子財產繼承權的漸進發展。 第二章通過對史料的挖掘,闡述了中國女子財產繼承權取得的背景及曲折的經過。迫於政治目的和社會運動、法律發展的現實要求,女子財產繼承權的相關法律經由《婦女運動決議案》、《已嫁女子追溯繼承財產權施行細則》的發展,直至《民法》之“繼承編”頒布才算正式確立,其中還間雜著最高法院因與國民黨政府目的不同而導致的多...

大學同學小林,女孩,24歲,大學畢業剛工作不久,杭州人。

父親在當地做建材生意,不算巨富,也有近千萬身家。杭州市區有壹套近兩百平的公寓,郊區還有壹棟別墅。

小林姐妹兩人,還有壹個比她大壹歲的姐姐。小林的父親50多歲,自己是個獨子,結婚之後就壹直非常想要兒子,只生了兩個女兒是他“最大遺憾”(他自己沒事就念叨)。

小林的父親最近五六年生意越來越順,想兒子的心思又冒了起來。2003年,他在外面養了壹個二奶,2004年這個二奶還真給他生了個兒子。

有了這個兒子之後,二奶立即從地下走到了地上,小林的父親也提出了離婚。小林的母親本來身體就有病,去年就去世了。

妻子壹死,小林的父親就開始操辦和給他生了兒子的二奶的婚禮。不過天有不測風雲,就在準備結婚前壹個月,小林的父親突發腦溢血去世。

那時候,小林也剛剛大學畢業回杭州,和姐姐壹起生活。可是這時二奶提出來,自己的兒子應該繼承家產,要把小林和姐姐趕出去。

本來這件事協商不成就法律解決好了。可是讓小林和姐姐沒辦法接受的是,自己的幾個姑姑,還有80多歲的爺爺,都站在了二奶這壹邊。提出由小林同父異母的弟弟,那個才兩歲多的私生子繼承全部財產。給小林和姐姐每人30萬做嫁妝。

原本小林和姐姐堅決不同意,可是幾個月的消耗下來,她們已經堅持不住了。甚至小林給我打電話時已經流露出對自己的懷疑,她已經快要被幾個姑姑說服了,女兒就是沒資格繼承家產,她打算放棄自己的繼承權。

她該怎麽辦,我該怎麽勸她堅持自己的權力?女兒真的沒資格繼承家產嗎?

她該怎麽辦,我該怎麽勸她堅持自己的權力?女兒真的沒資格繼承家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