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方法有:
1、講授法
講授法是教師通過簡明、生動的口頭語言向學生系統地傳授知識、發展學生智力的方法。從教師教的角度看,它是壹種傳授的方法;從學生學的角度看,它是壹種接受性的學習方法。在實際的教學過程中,講授法又可以表現為講述、講解、講讀、講演等不同的形式。
2、談話法
傳授知識的談話:即教師根據壹定的教學要求和學生實際,有目的、有計劃地提出問題,引導學生將已有的知識和經驗與新的事物、新的問題聯系起來,經過積極思考得出結論,並作出正確回答,從而獲得新知識。
鞏固知識的談話:即根據學生學過的內容,教師提出問題,要求學生經過回憶把所學的知識再次表達出來,以達到鞏固知識或檢查知識的目的。
3、討論法
討論法的優點在於,由於全體學生都參加活動,可以培養合作精神,集思廣益、互相啟發、取長補短,加深對學習內容的理解,還可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提高學習情緒,培養學生鉆研問題的能力,提高學生的獨立性。
4、讀書指導法
讀書指導法是教師通過指導學生閱讀教科書、參考書和課外讀物以培養學生自學能力的壹種方法。它也是貫穿於中小學教學全過程的壹種基本方法,各年級、各學科均要運用,但要求不盡相同。
教學方法論由教學方法指導思想、基本方法、具體方法、教學方式四個層面組成。教學方法包括教師教的方法(教授法)和學生學的方法(學習方法)兩大方面,是教授方法與學習方法的統壹。
教授法必須依據學習法,否則便會因缺乏針對性和可行性而不能有效地達到預期的目的。但由於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處於主導地位,所以在教法與學法中,教法處於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