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財經新聞 -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從哪些方面列出了紀律的“負面清單”?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從哪些方面列出了紀律的“負面清單”?

《中國* *紀律處分條例》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大類紀律處分列出了紀律“負面清單”。新條例將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的嚴明政治紀律和規矩的要求和實踐成果轉化為法律規定,增加了“拉幫結派”等“負面清單”,有利於解決黨員對組織忠誠這個根本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壹些黨委紀委領導因“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受到處分,顯示了中央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此次條例修訂,將上述做法轉化為制度性規定,增加了“負面清單”,對管黨治黨失職的紀律行為作出了懲戒性規定。

擴展數據:

《中國* * *紀律處分條例》第四條黨的紀律工作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壹)堅持黨要全面從嚴治黨。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面,註重抓早抓小,防止貽誤時機。

(2)黨紀面前人人平等。違反黨的紀律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受到嚴肅公正的紀律處分,在黨內不存在不受紀律處分的黨組織和黨員。

(3)實事求是。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行為,要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認定違紀性質,區分不同情況,妥善處理。

(4)民主集中制。實施紀律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由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

(5)吸取教訓,挽救生命。對違反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要把懲罰與教育結合起來,做到寬嚴相濟。

* * *新聞聯播-從典型案例看紀律處分條例中的新“負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