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取得的應稅所得征收的壹種稅。其征收反映了壹個主權國家與其管轄範圍內的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的關系。個人所得稅是世界各國普遍采用的壹種稅收制度。壹般來說,對個人所得稅概念的理解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把握:
1,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取得各項應稅所得的個人,即取得各項應稅所得的自然人納稅。根據國際慣例,國家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行使居民管轄權和收入來源管轄權。居民納稅人應就境內和境外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承擔無限納稅義務;非居民納稅人的納稅義務有限,只對來自國內的收入納稅。
2.個人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對納稅人的應稅所得征稅。也就是說,納稅人的全部收入不壹定都是應納稅所得額,應稅對象只是按照稅法規定的應納稅所得額範圍、計算標準和計算方法計算作為計稅依據的那部分收入。
(二)個人所得稅的功能
1,調節收入分配,體現社會公平。
在追求經濟增長和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中國家,社會收入分配差距在壹定時期內擴大是不可避免的。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壹些人已經達到了較高的收入水平。因此,有必要對個人收入進行適當的稅收調整。在保證人們基本生活支出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本著高收入者多納稅、中等收入者少納稅、低收入者不納稅的原則,征收個人所得稅可以緩解社會收入分配不公的矛盾,有利於在不損害效率的情況下體現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
2.增強納稅意識,樹立義務觀念。
由於歷史原因和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中國公民的納稅意識壹直比較薄弱。義務的概念相對缺乏。通過宣傳個人所得稅法,建立個人所得稅臨時納稅和源頭扣繳制度,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和對違反稅法行為的處罰,可以逐步培養和普及全民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觀念,有利於提高全體人民的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3.拓展聚財渠道,增加財政收入。
個人所得稅是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個人所得稅收入隨著壹個國家經濟的市場化、工業化、城市化和人均GDP水平的提高而增加。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中國經濟的進壹步發展,中國居民的收入水平將逐步提高,個人所得稅的來源將不斷擴大,個人所得稅在國家稅收總收入中的比重將逐年增加,最終將發展成為最具活力的主體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