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的十五項措施是什麽?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對於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安全生產的十五項措施是什麽?
安全生產的十五項措施是什麽?1記者從應急管理部獲悉,日前,國務院安委會制定了進壹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項措施,部署各方面力量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具體內容有:壹是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二是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三是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四是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督責任;五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壹責任人的責任;六是深入紮實開展全國安全大檢查;
第七,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八是嚴厲查處違法分包和掛靠資質行為;九是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十是重拳出擊,開展“打非”;第十壹,堅決糾正執法檢查不嚴、軟的問題;十二是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十三是獎勵和鼓勵舉報安全生產隱患;十四是嚴肅查處瞞報、緩報、漏報事故的行為;五是統籌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
在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安全管理方面,國務院安委會指出,生產經營單位要將接受其工作指令的勞務派遣和靈活用工納入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統壹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
危險崗位應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對勞務派遣工和靈活用工人數較多的行業,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安全監管,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的,責令企業全體員工限期整改。
值得註意的是,國務院安委會還指出,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要帶頭減少危險作業靈活就業人員,但不能以安全生產為名辭退農民工,而應提高勞動者安全素質,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針對安全生產執法隊伍“素質弱、人數少”的實際,國務院安委會提出,要著力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各地要根據不同安全風險等級企業數量,配齊配強強劍市縣監管執法隊伍,確保有足夠的力量承擔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任務,不得層層轉嫁執法責任。
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強化領導班子,充實專業幹部,培訓執法骨幹,強化專業執法裝備,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盡快提高執法專業能力和保障水平。
安全生產的十五項措施是什麽?前兩天,國務院安委會發布十五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五條措施”),進壹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保障職工生命安全,提升企業安全水平。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安全生產中提煉出的15條“硬措施”,直擊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短板,對於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主要有五個突出特點:壹是突出責任落實;二是突出督察檢查;三是突出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管理;四是突出源頭治理;五是突出嚴格執法。
針對近期交通運輸、建築施工、采礦等領域事故頻發的違法分包、資質掛靠等違法行為,以及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安全管理存在的漏洞,十五條措施要求嚴格資質管理,堅持“誰資質誰負責、誰品牌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追究資質方發生事故的責任,遏制資質出借和無序擴張。
針對貴州“1.3”建築滑坡事故暴露出重大項目“邊審批、邊設計、邊施工”等問題,十五條措施明確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評估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高風險項目不得以集中審批為名降低安全門檻。對違反規定達不到地方政府核定標準,強行上馬項目的,將終身追究責任。
勞務派遣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安全管理、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也是十五條措施的重點。
《辦法》第十五條指出,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接受其操作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統壹管理,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其中,危險崗位要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工數量,未通過安全知識培訓的不得上崗。對於勞務派遣工和靈活用工人數較多的行業,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加強安全監管。
特別要註意的是,央企和地方國企要帶頭減少危險作業的靈活用工,但不能以安全生產的名義辭退農民工,而應該提高勞動者的安全素質,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水平。
提高安全生產水平需要強大的安全監管執法隊伍的支撐。《辦法》第十五條要求,各地要根據不同安全風險等級企業數量,配備強有力的市縣兩級監管執法隊伍,加強執法隊伍專業化建設,強化領導班子,充實專業幹部,培訓執法骨幹,強化專業執法裝備,完善經費保障機制,盡快提高執法專業能力和保障水平。
安全生產是關系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也是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的重要標誌。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當前,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安全生產三項工作都是“國之重器”,是壹個整體,絕不能割裂開來,“單打獨鬥”。要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壹位,“彈好琴”,統籌規劃,積極營造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疫情防控的安全環境。
在實際工作中,壹些地方要麽重發展輕安全,特別是發展壓力大的時候,往往放松安全監管,放棄安全底線;我們要麽重安全輕發展,把有問題的企業關停,甚至壹出事就把企業關了。十五條措施還對準確做好安全監管工作提出了特殊要求。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監管部門要提高監管執法的準確性和有效性,處理好“紅燈”、“綠燈”、“黃燈”的關系,使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引導形成良好的市場預期。決不能搞壹個地區、壹個領域停產這樣的“簡單化”、“壹刀切”,決不能只亮“紅燈”,不開“綠燈”
安全生產的十五項措施是什麽?3記者從應急管理部獲悉,近日,國務院安委會針對新形勢,梳理了相關法律法規的現有規定、過去沿用的辦法和近年來采取的有效措施,制定了進壹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條措施,部署各方面力量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安全生產責任。地方各級黨委要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始終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壹位。
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壹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綜合運用檢查、考核、獎懲等措施,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對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有關領導幹部考核、對相關人選考察的重要內容。
嚴格落實地方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地方各級政府要組織制定政府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把安全生產工作貫穿於業務工作全過程。各級安委會要創造條件實質性運作,定期組織重大安全風險研判,滾動排查重大安全風險,積極協調加強民航、鐵路、電力、商業漁船碰撞等跨地區、跨部門安全工作。
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抓緊編制安全生產權責清單。對於新業態出現的職能交叉和新風險,要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牽頭誰負責、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及時明確監管責任,各相關部門要主動承擔責任,不得推諉扯皮。
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和監管責任。對不認真履行職責,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的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特別是重大事故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的責任。
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嚴格履行第壹責任人的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實際負責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生產第壹責任人的責任,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對重大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並明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單位主要負責人。
深入紮實地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國務院安委會立即組織了壹次全國範圍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徹底排查重大風險隱患。對排查整改不認真、不列入清單、發現重大隱患的,要按事故處理,對造成事故的要從嚴從重追究責任。
牢牢守住項目審批的安全紅線。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建立健全安全風險評估和論證機制,嚴把項目審批安全關。對不符合地方政府批準的標準,違規強行上馬項目,造成事故的,要終身追究責任。
嚴厲查處違法分包和資質掛靠行為。嚴肅查處建築、采礦、化工等高風險行業違法分包行為。嚴格資質管理,堅持“誰資質誰負責,誰品牌誰負責”,嚴格追究有資質方的生產安全事故責任。
切實加強勞務派遣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統壹管理,履行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危險崗位應嚴格控制勞務派遣工數量,未經安全知識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嚴打“打非治違”針對壹些地方和行業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的突出問題,我們立即組織開展了“嚴打”專項行動。對礦山非法開采、油氣管道亂挖亂鉆、危險化學品非法生產運輸經營、建築無資質層層轉包、客車、客船、漁船非法營運等典型違法行為,將依法精準采取執法措施。
堅決糾正執法檢查不嚴、軟的問題。加強精準執法,按照省市縣執法管理權限確定各級管轄企業名單,明確重點檢查企業和重點執法事項,以此類推加強執法檢查。
重點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各地要根據不同安全風險等級企業數量,配齊配強強劍市縣監管執法隊伍,確保有足夠的力量承擔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任務,不得層層轉嫁執法責任。
獎勵和鼓勵對安全生產隱患的舉報。鼓勵公眾通過政府熱線、舉報電話和網站、信訪等方式舉報安全生產重大風險、事故隱患和違法行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舉報,並依法保護舉報人;根據風險程度,實行舉報獎勵,對舉報重大安全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或舉報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有功人員給予重獎。
對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的事故,嚴肅查處。嚴格執行事故直報制度。對生產安全事故瞞報、謊報、緩報的,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管理領導責任人的責任。
統籌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各級監管部門要註意從實際出發,使各項工作協調有序,引導形成良好的市場預期。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握好政策基調,堅持穩中求進,高質量統籌各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