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工資普遍低於公務員,差距主要體現在車補、年終綜合績效考核獎勵、物業、通訊等福利補貼上。以當地為例。事業編的工資基本在7000元左右,而公務員的工資可以達到8000元。對於年終績效,公務員的領導可以拿到四五萬元,而事業編最多三萬多元。兩者相差壹萬多元。各種收入差異加起來。其實事業編的年收入和公務員副職差不多。當然,如果妳在壹年級或二年級,工資基本上可以與公務員持平,甚至略高於後者。
如果是高校、科研院所等差額分配事業單位的專職專業人員,工資會高很多。例如,壹級教授和二級教授的工資高於副廳,壹些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等各種特殊補貼,他們的工資超過了正廳。例如,當地壹位知名教授享受國家、省、市人才特殊津貼,加上各種改革補貼收入,每月應發工資接近2萬,而當地副廳應發工資只有1.3萬左右,可見其收入之高。類似的收入水平在壹些科研院所也很常見。壹方面是基本工資高,另壹方面是單位有各種補貼,有的還有其他績效收入。加上其他個人收入,壹個技術先進人員的收入遠高於普通公務員。例如,做壹個項目,高正職稱有相關的資金渠道;每年以評委身份參與職稱評選;如果技術高,涉及項目,還可以參與項目評審等工作,邀請方、業主單位或項目方會給予壹定的報酬。此外,妳可以自己創業,經營公司,利用專業技術優勢做項目,包括帶學生等。,所有這些都有賺錢的手段。而這些幾乎都被限制在行政機關。換句話說,對於壹個擁有高級職稱的官員來說,尤其是壹個具有專業知識的知識分子來說,獲得收入並不困難。他們年收入的大部分主要來自外部工作,但他們並不特別關註自己的日常工資收入。將這些人的收入與公務員的收入進行比較並說出真相也是不公平的。
壹般來說,轉正工資與公務員大致相同。是高還是低要看個人所在的單位,不能壹概而論。
眾說紛紜,大多是因為外人。我從壹個熟悉的大學的角度來回答壹下。
學術職稱(13級別)和行政職務有壹定的平行度,大致為:
壹級教授(院士)、副省級;
正廳二教授;
三級教授,副廳;
四級教授,在中間。
收入方面,基本工資相差不大,但實際教授的收入彈性很大(主要是科研收入),行政崗位的收入彈性很小。對於985/211大學的理工科教授來說,他們的收入將大於或遠遠大於他們所參考的行政職位。
以我自己為例。20多年前我是正教授(當時沒有明確的分類),曾經在中紀委擔任行政職務,因為中紀委的工資比較低(這叫孰高孰低),所以我還是拿正教授的工資;而且我周圍還沒有晉升為副廳級高級同事,所以我將按照副廳級支付工資。(這不包括上述靈活收入)
非科教機構(如大型國有企業及其研究所)往往將普通高級工程師的高級技術職稱等同於教授(稱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但壹般不會進壹步分類(如三級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的說法很少見),因此無法準確定性這壹問題。
高級別分為高等院校、中小學和政府全額機構,而主任級別分為高等院校、政府全額機構(管理五級)和公務員。至於高級職稱和處級工資待遇,因為單位類型不同,編制性質不同,工資待遇肯定是不壹樣的。誰高誰低真的沒有定論。
壹、高年級的工資和待遇①中小學高年級。以我所在的市區為例,四級高正的月收入為6700元,加上年終績效,全年總收入約為11萬元。高正三年級比高正四年級高,每月約300元。
(2)政府全類機構先進。每月打卡工資與中小學教師基本持平,但年終績效略高於中小學教師。
(3)高校先進。分為壹級教授、二級教授、三級教授、四級教授。對應的行政級別:副部級、正廳級、副廳級、正廳級。即四級教授(主任級)的工資比中小學或正科級政府機構的工資高得多。如果加上科研績效和科研成果分紅,妳的工資長期會更高。
第二,壹級院校的工資和待遇是正處級。各大高校的負責人、招生辦主任等。屬於主任級別,工資普遍低於高校專職四級教授。如果算上研究獎金,那就更低了。
(2)政府全類事業單位正處級(管理五級)。市政府直屬機構不多,有公路事務中心、市農科院、市中心醫院(其他重點醫院)、市科協、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每月打卡工資約6900元,加上年終績效,年薪約11.5萬元。
3公務員正處級。市直單位的主任,每月打卡工資約為7400元,加上年終績效,全年約為13萬元。
綜上所述,高校工資最高,其次是正處級公務員,其次是事業單位正處級、中小學正處級和大學正處級。
我不了解政府機構和企業的情況。就我工作的省直事業單位來說,肯定是高薪。不然為什麽我們的院長(主任級)要考高級職稱?
我們是省直事業單位,幾個院長、副院長都是辦公室管理幹部,其中院長是主任級,副院長是副主任級。這些人都不走管理崗位,都走專業技術崗位。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分為十個等級,分別為十級、九級、八級、七級、六級、五級、四級、三級、二級、壹級,依次對應公務員的科員、辦事員、副科、正科、副科、正科、正科、副科、正科、正科、正科、副科、正科、正科、正科。
專業技術崗位分為13等級,包括高級崗位、中級崗位和初級崗位。其中1~4年級為正高級,5~7年級為次高級,8~10年級為中級,11~13年級為初級。
從上面兩張表中我們可以看出,高級別中最低級別為四級,其崗位工資為3530元。對應管理五級,崗位工資2780元。高正的四級工資比高正的四級工資高3530-2780 = 750元。連崗位工資比副處級(管理崗四級)高3530-3360=170(元)!
副高七級崗位工資2500元,副職(管理崗六級)崗位工資2360元。副高七級比副職高2500-2360=140元。
高正的崗位工資至少比高正多750元,績效工資和津貼也比高正多。在同等條件下,高正的月薪比高正高1000多元。
以吉林省的取暖補貼為例。根據吉職房改【2000】2號文規定的黨政機關公務員、社會團體和事業單位住宅面積(建築面積)標準,正廳級為150平方米,副廳級為140平方米,副廳級為165438,科級(含副廳級)為65438。各類人員按其技術職稱與行政人員職級相對應,高級、次高級、初級職稱人員分別參照副廳、處級、科級住房標準。可以看出住房標準高與副廳相比,當然取暖補貼也比中間高。今年我院每月取暖費補貼高正為245元,高正(副高)為192.5元。前者比後者多245-192.5=52.5元。
如果不考慮其他福利,事業單位的正式工資比正式工資高。
妳好,事業單位高三有四個等級。壹級崗位和二級崗位的福利待遇遠高於正處級公務員,四級崗位的福利待遇與正處級公務員差別不大。
目前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分為四個等級,13級:高級崗位為1至4級;副高級職務為5至7級;中級崗位為8至10;初級崗位為11至13。
在同樣的高級職位上,四個級別也是天壤之別。
以壹部分收入為例,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工資為6010,二級崗位為4650,三級崗位為4110,四級崗位為3530,而正處級公務員的崗位工資只有2100,差距明顯。
當然,崗位工資和崗位工資只是收入的壹部分,在薪級(級別)、補貼和獎金方面也有不小的差異。
然而,在高級和總監級別,收入不是關鍵,但隱形的福利待遇更重要,這是兩者之間最顯著的區別。
壹級崗位是國家設立的特殊崗位,其崗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即兩院院士);
2.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和社會科學領域取得系統性、創造性成就和重大貢獻的專家學者;
3.其他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享有較高聲譽並得到業界認可的壹流人才。
此外,其雇用程序也非常復雜。首先,事業單位應根據行政隸屬關系逐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報告,經省政府或主管部委審核後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報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才能聘用。
也就是說,壹級基本和院士是平等的,都是學科帶頭人,福利待遇自然遠超正處級公務員。
二級崗位是省定的專職崗位,主要設置在高校、重點科研機構和重點醫療機構。省人社廳實行總量控制、統壹審批和用工管理。
二級職位屬於學科帶頭人,壹般不超過所有高級職位總數的10%,主要針對以下群體:
1,入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傑出技術人才、國家和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2.省級以上重點學科、研究室、實驗室的學術和技術帶頭人;
3.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社會科學等領域或行業的省級以上學術技術帶頭人;
4.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並得到省內同行業認可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
可見,二級崗位也是省內的瑰寶,是省內最具影響力和號召力的頂尖人才,其待遇自然遠超正處級公務員。
目前二、三、四級崗位比例為1:3:6,三級崗位壹般不超過全部高級崗位總數的30%,屬於省市骨幹人才和優秀人才。
總的來說,三級崗位的福利待遇略高於正處級公務員,四級崗位的福利待遇與正處級公務員相差不大。
當然,作為壹個高級機構的優勢主要在於其學術地位高,受人尊敬,並且有更多的科研資金和項目。
正處級公務員的好處是權威大,對壹個地區、壹個部門的事務影響大。
歡迎關註@京京京京京京京京再來說說體制內的小知識。
高正的工資很高,所以我在壹家事業單位工作。高正在我們單位的職稱工資高於局級幹部。我來說說我們單位的具體情況。
我單位屬於事業單位,我們單位員工比較多,壹共三四十人。但是,由於高正獎的評選要求較高,我們整個單位只有兩個高正獎。
負責我的領導恰好是我們單位壹位職稱很高的領導。因為我所在的地區屬於中部地區,所以整個事業單位的薪資水平比較低。所以我們單位的職稱工資和其他省份相比還是比較低的。
我曾經在發工資的時候看到過我們單位員工的工資單。目前,我們單位高級職稱領導每月工資約8700元,他已經工作了30年。
我們單位是處級單位,規格還是比較高的。因此,我們單位的榜首位置很有吸引力。壹般每年都有很多公務員非常想來我們單位。
我們單位的領導壹直是公務員領導。畢竟,正處級領導的職位仍然很受歡迎,吸引了許多公務員競爭報名。
今年我們單位調了壹個新領導,原來是我市某區副區長。然後在他的軍銜屬於副處級之前,他被調到我們單位並晉升了壹級。目前,他屬於處級幹部。
後來,壹次偶然的機會,我了解到我們單位主管的工資。目前他的月薪是7000多元,所以他和我們單位高職稱領導的月薪差近65438+萬元。
有壹次我們單位開小型會議,正處級領導無意中提出了這樣壹句話。他說雖然我現在是公務員,是單位的正處級領導,但是工資沒有妳高。
可以看出他對自己的工資不是很滿意。他覺得自己作為公務員,是單位的壹把手,工資還不如下面的事業編高。
我們部門的主任將在四年後退休。他調到我們單位後已經提升了壹級。由於他年齡較大,可以說他很難繼續晉升。
最近聽說我們單位的正處級領導在搞壹件事,他居然想把自己的正處級幹部身份變成高幹。也就是說,他想把他的公務員身份變成他的事業身份。因為壹旦他成為官員,他的月薪將增加近1000元。
聽到這個我很震驚。那是我第壹次聽說公務員想成為事業編。壹般來說,很多事業編每年都想參加公務員考試,因為公務員有車補,各種福利也比較高。
但是,壹旦事業編制人員被評為副高或正高,如果他們獲得高級職稱,那麽同級事業編制人員的工資就高於公務員,所以這也是事業編制人員的壹個優勢。
按照公務員的職級標準,職級層次的公務員壹般只有兩個職級,壹個是壹級調研員,屬於大職級,壹個是二級調研員,屬於小職級。
但是,根據事業單位崗位標準,高正職稱主要分為四級(副廳)、三級(正廳)、二級(副部)和四級(正部)。
因此,高正的最低職稱屬於四教授級別,工資與副巡視員相似。因此,高正的工資肯定高於正處級幹部。
壹般來說,高級職稱的工資高於正處級幹部。然而,高正的職稱屬於事業編制,主要從事技術和研究工作,而正處級幹部擁有更大的權力和相對較高的社會地位。
關於級別,其實有兩種。壹種是國家機關,也就是公務員。還有壹種是事業單位,也叫級別。比如大學裏,不僅有系級,還有學部級。
另壹方面,這種待遇在級別上是不同的。公務員比事業單位高。
如果要比較,必須在壹個單位或壹類單位中進行比較。比如大學,大學裏的主任,合法收入肯定比高級職稱的人少。也就是說,教授比右教授高。
在許多地方,組織和人事部門將高級和高級職稱歸類為局級幹部進行管理。在政治待遇、醫療等方面,相當於局級。這也說明它高於水平。
妳還需要問嗎?任何有職稱的人肯定比工資高得多。
根據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公務員有兩個級別,即壹級調研員和二級調研員,壹級調研員被認為是大官級別,二級調研員被認為是小官級別。
按照事業編崗位的職級序列,將高級管理崗位分為四級,即管理崗位四級(教授四級為副廳)、管理崗位三級(教授三級為正廳)、管理崗位二級(教授二級為副部)和管理崗位壹級1(教授壹級為正部)。
相比之下,高級技術職稱至少是四級教授,工資與副巡視員相當。所以工資比總監級別的高。
我怎麽能比較這個?我在1964參加上海崇明縣“四清”工作時,在(城東公社)工作。公社黨委書記13級老革命,工資112元。然而,大學教授的工資是分等級的,教授的最低工資高於正處級幹部。在上海紡織局的工廠裏,
如果使用全國統壹的薪級表,顯然工資仍然很高。
比如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分為1~13崗,管理崗分為壹至十崗。
根據2018年國家調整公布的事業單位基本工資表,管理崗第五級崗位為主任科級崗位,對應崗位工資為2780元。
高級崗位對應專業技術崗位1~4,壹級崗位基本工資為6010元,四級崗位基本工資也能達到3530元。即使是五級崗位的基本工資與級別相比也高達3070元。中小學教師基本工資標準較高,增幅為10%。
因此,僅從崗位工資來看,正處級職務僅相當於專業技術副高的五級職務。高級四級崗位的崗位工資甚至超過了副處級的3360元。
但是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就是這樣,不代表其他待遇都壹樣。除了基本工資外,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還獲得補貼、績效工資、改革補貼和其他獎勵。
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壹般是壹些大學的專家教授。除了基本工資外,他們還可以從學校獲得班費、獎金和福利。最重要的是,壹些教師也有相應的研究經費,並且其中壹些經費真正用於提高教師的待遇。
此外,壹些教師還會自己創辦壹些專業技術企業。例如,我們單位曾經測量過辦公室地板的承載力。在聯系了壹位大學教授後,我們派了兩三名學生過來。現場測量後,我們回去做了檢測報告。就這樣,花了2萬元。
如果僅僅依靠工資收入,壹些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待遇並不低。例如,廣東省深圳市的壹名特級教師的月薪超過1,000元,另有2800元的住房補貼,另有3800元的兩個職位,以及5200元的雙邊公積金。年底他的績效工資和其他獎金都在9萬元以上,壹年至少35.6萬元,而且相當穩定,逐步提高。
在許多艱苦邊遠地區,處級崗位很難拿到這麽高的工資。艱苦邊遠地區雖然有相應的補貼,但實際上相應的績效、獎金和獎勵還遠遠不夠完善。
壹般來說,除了基本工資外,其他收入主要在於地區或考核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
(壹)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