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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呂不韋的壹生?——《史記》

姓名:呂不韋生卒:?-公元前235年描述:中國歷史上著名的行政管理思想家籍貫:中國(戰國)呂不韋,中國戰國時代衛國著名商人,戰國後期著名政治家,後位極秦相。衛國濮陽(今河南濮陽南)人。呂不韋-職業生涯 呂不韋原為陽翟大商人,因“販賤賣貴”而“家累千金”。在趙國邯鄲經商時,結識了在趙作人質的秦公子異人(後改名子楚),認為得到此人是“奇貨可居”,決定幫助贏異人返回秦國,又將妻子趙姬夏蓮送給贏異人,資助子楚千金,將贏異人接返秦國。以五百金購珍寶獻與華陽夫人,華陽夫人勸安國君立子楚為嫡嗣。這樣就開始了他的政治投機生涯。 相關影視作品呂不韋壹方面用金錢幫助異人,為異人安排好生活,另壹方面又到秦國遊說,為異人爭取得到繼承王位的資格。當時,秦國在位的是秦孝文王,他的寵妻華陽夫人無子, 呂不韋通過華陽夫人的弟弟陽泉君,買通華陽夫人,立異人為太子。秦孝文王死後,異人得立,於公元前249年繼位,稱秦莊襄王。呂不韋政治投機成功了,異人感恩戴德,任呂不韋為相國(丞相),封為文信候。莊襄王死後,秦王政年幼繼位(公元前246年),仍任呂為相國,稱“仲父”,食邑有藍田(今陜西藍天縣西)十二縣,河南洛陽十萬戶,門下賓客三千, 家僮萬人。在秦莊襄王時期和秦王政的前幾年,呂不韋抱著“欲以並天下”的心願,為秦的統壹事業做出了貢獻,但是隨著秦王政年齡的增長,即將親政,呂不韋意識到要發生相權和王權的矛盾,便從多方面做了應付的準備,終於在公元前238年(秦王政9年)秦王政舉行加冠禮時,發生了武裝叛亂。秦王政在追查這壹事件的過程中,發現與呂不韋有牽連,罷免了呂的相國職務,下令將其遷往蜀地。呂不韋看到大勢已去,自殺身亡。呂不韋-個人影響 戰國時期,我國的社會經濟已發生了很大變化,學術思想得到解放,呈現出“百家爭鳴”的局面。儒墨先起,黃老繼之,進而有名、法、嶽、農各家,各執壹端,爭論不休。呂不韋生活在戰國末期,卻有著要求思想統壹的傾向。所以呂不韋要門下客人,個個著其所聞,綜合百家九流之說,暢論天地萬物古今之事,最後匯編成書,名曰《呂氏春秋》。全書有八覽、六論、十二紀等三個總題目,***壹百六十篇,二十六卷,二十余萬字。於公元前239年(秦王政8年)完成。這部書特別註重吸取儒道兩家的學說,對法墨兩家的觀點往往采取批判的態度。《呂氏春秋》是中國古代雜家的代表作,說它是“雜家”,因為它是“諸子之位兼有之”,沒有形成自己的體系,調和了儒、道、法的思想觀點。呂不韋主編《呂氏春秋》的目的,是為秦朝統壹天下進行理論論證的。這是在韓非之前進行的壹種統壹思想的試驗,結果失敗了。但是,作為《呂氏春秋》的歷史任務, 並不是結束於先秦,而在於啟開兩漢。呂不韋生前“招致天下遊士”,有食客三千人。使其門客編撰《呂氏春秋》,寫成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萬言。書成之後,呂不韋曾把它公布於鹹陽城門,如果有人能提出壹個錯字,賞金壹千兩。呂不韋-相關內容 呂不韋和秦始王的關系 《呂氏春秋》《史記》中記載秦國丞相呂不韋本為河南濮陽的巨富,是遠近聞名的大商人。但他不滿足這種擁有萬貫家私的地位和生活,野心勃勃,對王權垂涎三尺。 於是,呂不韋打點行裝,到了趙國的國都邯鄲,精心策劃壹個大陰謀,將正在趙國當人質的秦王的孫子異人,想法過繼給正受寵幸的華陽夫人,轉瞬之間,異人被立為嫡嗣,更名為子楚。 不久,國事生變。秦昭王、孝文王相繼去世,子楚堂而皇之地登上王位,呂不韋被封為丞相。之後,呂不韋將自己的愛姬趙姬獻給子楚,生下嬴政,被封為皇後,不料子楚僅在位三年就死掉了,於是他的兒子嬴政就順理成章地繼承了王位,這就是後來的秦始皇。 呂不韋認為嬴政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讓嬴政喊自己為“仲父”,自己則掌管全國政事,成為壹人之下、萬人之上、權傾朝野、壹手遮天的大人物,呂不韋在邯鄲的秘計實現了。 認定呂不韋和秦始皇有父子關系的說法,其原因是: 其壹,這樣可以說明秦始皇不是秦王室的嫡傳,反對秦始皇的人就找到了很好的造反理由。 其二,是呂不韋采取的壹種戰勝長信侯的政治鬥爭的策略,企圖以父子親情,取得秦始皇的支持,增強自己的鬥爭力量。 其三,解秦滅六國之恨。“六國”之人呂不韋不動壹兵壹卒,運用計謀,將自己的兒子推上秦國的王位,奪其江山,因此,滅國之憤就可消除。 其四,漢代以後的資料多認為嬴政是呂不韋之子,這為漢取代秦尋求歷史依據,他們的邏輯是,秦王內宮如此汙穢,如何治理好壹個國家,因此秦亡甚速是很自然的。 後世人也有認為上述傳說並不能成立的。 其壹,從子楚方面看,既使有呂不韋的陰謀,但其實現的可能性也很渺茫。因為秦昭王在位時,未必壹定將王位傳於子楚,更不能設想到子楚未來的兒子身上。 其二,從秦始皇的出生日期考慮,假若趙姬在進宮前已經懷孕,秦始皇壹定會不及期而生,子楚對此不會不知道。可見,秦始皇的生父應該是子楚,而非呂不韋。 其三,從趙姬的出身看,也大有文章。《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秦滅趙之後,秦王親臨邯鄲,把同秦王母家有仇怨的,盡行坑殺。既然趙姬出身豪門,她怎麽能先做呂不韋之姬妾,再被獻做異人之妻呢?這樣,就不會存在趙姬肚子裏懷上呂不韋的孩子再嫁到異人那裏的故事了。 身世之謎也只有留於後人去推測了,而“奇貨可居”這個成語卻由此流傳於世。呂不韋-生意路程 相關書籍猗頓靠經營畜牧業、鹽業致富,郭縱、卓氏靠經營冶鐵業發家,這都有史可稽。而呂不韋靠經營什麽而致巨富的呢?史家卻語焉不詳。《史記》說他“往來販賤賣貴,家累千金”;《戰國策》只是籠統地說他“賈於邯鄲”,也未明說他做的是什麽生意。不過,《戰國策》記載的呂不韋與其父親的對話,泄露了天機。呂不韋問其父:“珠玉之贏幾倍?”其父回答:“百倍。”由此可以推測,呂不韋很可能做的是珠寶生意。其實他具體做什麽生意並不重要,壹句“販賤賣貴”,也就道出了商賈致富的要訣。“販賤賣貴”,通俗講來,就是“買賤賣貴”。“販”,照《詞源》的解釋,就是“賤買而貴賣”。用現在的話說,大概就是“投機倒把”吧。說“販賤賣貴”,人們可以接受。但“投機倒把”這個詞,卻令人談之色變。因為這個詞是與奸商聯系在壹起的。1949年以後,“投機倒把”便成了奸商的代名詞。1970年2月5日,中***中央發出的《關於反對貪汙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重申了五條:1.除了國營商業、合作商業和有證商販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壹律不準從事商業活動。2.集市管理必須加強,壹切按照規定不許上市的商品,壹律不準上市。3.除了經過當地主管部門許可以外,任何單位,壹律不準到集市和農村社隊自行采購物品。不準以協作為名,以物易物。不準走“後門”。4.壹切地下工廠、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隊、地下運輸隊、地下俱樂部,必須堅決取締。5.壹切單位的經營管理和群眾監督必須加強,建立與健全規章制度,嚴格財經紀律,堵塞漏洞。可見,照人們在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思想觀念來看,呂不韋是個不折不扣的奸商、貨真價實的投機倒把分子。呂不韋“販賤賣貴”,百分之百會“套購緊俏商品,就地加價倒賣”,而且他偏偏經營金銀珠寶。在經營過程中,也難免會“壟斷貨源、欺行霸市、哄擡物價,擾亂市場”。否則,他怎麽會“家累千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