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並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⑤如果是外語專業本科(如:英語、日語專業)考生,必須使用所學專業的外語撰寫畢業論文。 中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後,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申請辦理畢業證書。自學考試申請學士學位條件 申報學位程序 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於發畢業證的同時(壹般3月初)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表壹式2 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壹張。 2 、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後,於3 月底報省考試院。 3 、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土學位名冊於每年4 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4 、6月底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自學考試申請轉考程序 考生因工作調動、畢業分配、戶口遷移等原因,需要到省外或省內其他市參加考試的,必須辦理轉考手續。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和有關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到市自考辦辦理轉手續,填寫《考生轉考申請表》。
畢業證是什麽樣的?學位證怎麽獲得? 答:畢業證書屬於教育部統壹自考文憑。由主考院校所在地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和主考院校聯合頒發本科畢業證書。 學位證的獲得按照國家規定,三門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單科不低於65分),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或英語四級。 自考學生取得學位申請學士學位條件 1、學習並通過考試計劃規定的政治理論課程,能夠掌握馬克思主義的基本理論,並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認識問題的初步能力。 2、通過自學考試,取得了本科全部課程的合格證書,完成了畢業論文並通過論文答辯,經審核準予畢業,表明考生確已較好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並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所學專業的主幹課程平均成績必須達到主考院校要求,並通過學位英語考試。 申請學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審批條件, 於發畢業證的同時向當地教育考試院或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學士學位評定表壹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壹張。 2、市考試院或自考辦對申請人檔案材料(包括本科畢業生鑒定表、畢業論文原件及論文成績單)和畢業生填寫的學士學位評定表進行審定,無誤後,於3月底報省考試院。 3、省考試院整理匯總各市地申報的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考生檔案材料與學士學位名冊於每年4月推薦給有授予權的主考學校。 4、主考學校學士學位主管部門和學術委員會按要求對申請學位者逐個評審,評審合格,授予學士學位,未通過者不再補授。 不授予對象 高教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能授予學士學位: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或受學校及工作單位紀律、行政處分者; 2、考試期間,有違紀、舞弊行為受到處理者; 授予學位程序 1、參加學位外國語考試的考生在各主考學校報名。 2、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擬申請學位者,須持本科畢業證書和外國語考試合格證,到主考學校學位辦申請並填寫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經工作單位或有關學校審核,省自考辦審核成績後,交主考學校成教院(自考中心),報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核。 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位者應向主考學校學位主管部門交納考務、評審等費用,具體標準按有關文件精神執行。同時向主考學校繳納壹科次的報名費。 4、主考學校學位辦將評審結果等相關材料報送省學位辦備案,同時送省自考辦壹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