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時間
2011年高考報名時間:2010年12月1日—10日考生進行網上預報名,12月11日—15日考生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二、報名信息確認地點
我縣報名確認點安排:
1. 平和壹中、平和二中、平和五中、平和職校、正興學校設報名確認點。確認點負責學籍在本校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的網上報名、信息核對及確認工作。
2.社會考生(含往屆生、同等學力考生及戶口在我縣但學籍在我縣以外地區就讀的應屆生)報名確認由平和壹中確認點、正興學校確認點負責社會考生報名確認工作;高職單招考生統壹在平和職校報名確認。
三、報名對象與報名條件
報名對象為擬參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和高職單招考試的考生[含統考生、單考生(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小語種考生、盲聾啞特教考生、職教師資班考生、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生等)、自主招生考生、保送生、推薦免試生、少年班考生等]。
普通高考報名條件:(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和教育部有關法規;(2)遵守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簡章和省招委會、省高招辦、省監察部門頒布實施的其他有關招生考試管理規定;(3)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含2011年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4)身體健康;
高職單招報考對象為具有福建省戶籍的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指與所學專業相關、社會或行業認可的某項專業技術或技能證書,不含通用的計算機等級證書、外語等級證書)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和往屆畢業生(不含同等學力)。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符合報考少年班條件者或省招委會、省教育廳另有規定者除外);(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考試,下同)的2011年應屆畢業生;(4)在上壹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報名辦法和報名手續
考生報名均應進行網上預報名及現場確認兩個步驟。若考生只進行網上填寫報名信息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確認點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則其報名視為無效。
網上報名時,考生登錄福建招考在線網站(網址),進入高考報名管理系統,首先進行用戶註冊。註冊用戶要求用本人身份證號碼(確保帳號的唯壹性),密碼由考生本人設置。考生要記住註冊時填寫的用戶、密碼及密碼提示信息。考生註冊成功之後就可以填寫預報名信息。
現場確認須考生本人持相關材料到各確認點完成確認工作。
1.普通高考考生的現場確認工作按以下兩種類型進行:
(1)戶口、學籍均在我縣的應屆畢業生在學籍所在學校現場確認。考生應將戶口本、二代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要求戶口本及身份證復印在同壹張A4紙上)上交學校,由學校考務人員進行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由信息確認員用身份證閱讀機采集考生相片。在縣招辦統壹生成考生號後,各校應將打印報名表交考生核對、簽字確認,並填寫思想品德鑒定結論。考生報名費、體檢費等相關費用按縣招辦通知的時間統壹繳交。
(2)其他考生,主要包括往屆考生、以同等學力報名的考生等。這類考生確認時須持網報的相關信息(如報名流水號、帳號等),戶口本、二代身份證、高中畢業證書(應屆生持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註明學籍號的應屆畢業生證明,以同等學力報名的考生持就讀學校出具的同等學力證明或相關證件)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確認點,經校驗基本信息、審核、繳費之後,當場用身份證閱讀機采集照片。打印的考生報名表還應由考生所在單位(無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戶口所在鄉鎮街道辦事處)填寫思想品德鑒定結論並蓋章,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報名表和本人紙質檔案材料至報名確認點。相關材料須上交縣招辦復審。
藝術類考生如在外地參加專業學習的,網上預報名後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確認點進行報名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2.高職單招考生的現場確認工作按以下兩種類型進行:
(1)平和職校考生在學校報名確認,非平和職校應屆考生由學校組織報名,確認由平和職校統壹確認。具體參照普通高考報名確認的辦法執行。學校應認真審核考生的戶口本、二代身份證和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證書,不含計算機等級證書、外語等級證書),並將戶口本、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證明(由學校統壹出具,證明應註明考生學籍號)上交縣招辦復審。
(2)往屆的中職畢業生應到平和職校社會考生確認點確認。確認時須持中職畢業證書(應屆生持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要註明學籍號、就讀專業等信息)、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證書,不含計算機等級證書、外語等級證書)、戶口本、二代身份證等材料。並將戶口本、身份證、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上交縣招辦復審。
根據省招委會規定,除省人民政府另有規定外,戶口新遷入(2009年8月1日及以後遷入)我省的考生,還必須提交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籍,且已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習壹學年以上的學校證明。
五、報考科類設置和考試科目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考科類分為文史類、文科藝術類、文科體育類和理工類、理科藝術類、理科體育類。所有文科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四門,所有理科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和理科綜合四門。其中外語考試科目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等六個語種。
在填報升學誌願時,文科藝術類和文科體育類可以兼報文史類院校(專業),理科藝術類和理科體育類可以兼報理工類院校(專業),其余類別之間不能兼報或跨報。
報考藝術類〔除音樂學(南音方向)專業外〕和體育類的考生必須參加省高招辦統壹組織的專業考試。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在報名時還應確定本人擬參加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壹考試類別(具體類別由省高招辦另行公布);只有參加了藝術類專業省級統壹考試並且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高職單招報考類別設文化教育類、財經類、旅遊類、藝術設計傳媒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土建類、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和交通運輸類***11個類別。高職單招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報考高職單招藝術設計傳媒類、制造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和土建類的考生,文考總分成績達到該類別的專業技能水平測試線後,還必須參加我省統壹組織的高職單招專業技能水平測試,否則不能參加錄取。
六、報名收費
高考報名費按閩價[2002]費179號文件規定每生收取105元;考生體檢代辦費每生收取40元。
為做好招生宣傳和社會化服務工作,有效指導考生報考和填報誌願,省高招辦將編輯、出版壹系列招生資訊,考生可自選征訂,主要有:
1.《2011年福建招生資訊(計劃本)》。該書提供2011年全國各高校向我省招生計劃的人數以及專業,詳細說明有關政策,刊登部份院校介紹。文史類每本訂價15元;理工類每本定價20元;體育、藝術類綜合為壹本,每本定價10元;高職單招類每本定價5元。
2.《2011年福建招生資訊(誌願填報指南)》。該書主要刊登平行誌願政策規定、2009—2010年度各高校在我省錄取的文理科各專業最高分、最低分及位次。該書分文、理科兩種,文科每本20元,理科每本20元。
考生報考系列用書代辦費按考生自願征訂情況收取。
2011年高考大綱和考試說明的征訂工作待上級有關通知下發後,再組織征訂。
七、其他要求與說明
1.考生要保管好自己的帳號和密碼,該帳號及密碼將用於2011年高考報名、報名信息確認、個人體檢信息錄入、網上填報誌願和進行成績查詢、錄取信息查詢等,若因帳號和密碼泄露而被盜用導致考生信息被篡改,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2.考生要對本人填寫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填寫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因此,要求考生要認真填寫及核對本人信息,特別是姓名、身份證號碼、報考科類、語種、地址、聯系電話等關鍵信息,信息核對無誤,考生本人簽名確認。考生所在單位應填寫政審結論並加蓋公章。
3.以同等學力資格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在填寫報名信息時,“畢業中學”應選擇“其他”,不得選擇就讀(旁聽)的學校。
4.個別考生若在“畢業中學”或“就讀中學”欄目中找不到相對應的學校的,可選擇填寫“其他”。
5.考生應按照縣招辦規定的時間組織本人的報考紙質檔案材料,按規定時間參加統壹組織的高考體檢,按時領取準考證和熟悉考場。
6.考生照顧錄取證明辦理時間及辦法另行通知。
7.考生報名後因各種原因自動放棄體檢、放棄參加高考的,應向區招辦寫書面報告,且報名考試費壹律不予退還。因患傳染性疾病體檢不合格者,不予發放準考證,也不予退還報名考試費。
平和縣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