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錄取及專業安排按分數和誌願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即同壹批次投檔考生如果投檔數超過計劃數,分考生類別按考生成績高低排隊,確定分數最低控制線,再按誌願優先的原則錄取;如果投檔數小於計劃數,則按誌願優先的原則錄取。對於專業誌願不能滿足的考生,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到未錄滿計劃數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
3.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誌願的考生。填報有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誌願,同時又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該省份所有錄取專業範圍內進行調劑;
4.外語語種要求:要求入學後主修英語;
5.男女生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6.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和有關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7.對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幹部、參加全國單科競賽獲獎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8.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當地招考辦組織的英語口語測試,且成績合格,不組織口語測試的地區,在同等條件下,英語筆試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涉外類專業英語成績優秀者優先錄取;
9.藝術類錄取按雲南財經大學2009年藝術類招生章程和招生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
10.我校招收網球和籃球高水平運動員,錄取原則參見雲南財經大學2009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