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根據審計人員簽署的收付憑證,審查並辦理付款。對於重大支出項目,必須經會計主管、總會計師或單位領導審核簽字後才能辦理。收付款項後,應在收付憑證上簽名並加蓋“已收”和“已付”印章。
2.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
嚴格控制空白支票的簽署。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未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的,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人姓名、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和報銷期限,並由收款人在專用登記簿上簽名。過期的空白支票應交給發行人。填寫錯誤的支票必須加蓋“無效”印章,並與存根保存在壹起。當支票丟失時,妳應該立即向銀行掛失。銀行賬戶不準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用於結算。
3.認真寫日記,確保每日結算。
根據填好的收付憑證,逐筆登記現金和存款日記賬,並作出余額。現金賬面余額應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月末應編制銀行對賬表,以使賬面余額與對賬單上的余額調整相符。對於決算,有必要及時查詢。
4.手頭留有現金和證券。
對於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有必要確保其安全和完整。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不得用“白條”抵扣現金,不得隨意挪用現金。如果庫存現金短缺或過剩,應找出原因並根據情況分別處理。
5.保管好相關印章,登記支票的作廢。
出納管理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是,簽發支票的各種印章不得由壹人保管。
6.核對收入憑證並處理銷售結算。
認真審核銷售業務的相關單據,嚴格按照銷售合同和銀行結算制度及時辦理銷售款項的結算,收取銷售貨款。當發生銷售糾紛而拒絕貸款時,應通知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出納工作的特點
1.社會性。出納工作負責壹個單位貨幣資金的收付和存款活動,暴露在社會經濟活動的整體環境中,關系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只要這個單位有經濟活動,就必然要求出納與之發生經濟關系。例如,出納應了解國家相關會計政策和法規並參加這方面的學習和培訓,出納應經常去銀行。因此,出納工作具有廣泛的社會性。
2.專業精神。出納作為會計工作中的重要崗位,有著特殊的操作技巧和工作規律。如何填寫憑證,如何記錄出納賬目都是很有學問的,甚至保險箱的使用和管理都很有講究。因此,要做好出納工作,壹方面需要壹定的職業教育,另壹方面也需要在實踐中積累經驗,掌握其工作要領,熟練運用現代化辦公工具,做壹名合格的出納。
3.政策。出納工作是壹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其工作的每壹個環節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現金收付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的,銀行結算業務按照國家銀行結算辦法辦理。《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法律法規已將出納工作納入會計工作,並對出納工作提出了具體規定和要求。收銀員不掌握這些政策法規就做不好收銀工作;不按照這些政策和條例行事違反了財務紀律。
4.時效性。出納的工作對時間要求很高。什麽時候發員工工資,什麽時候查銀行對賬單等等,都有嚴格的時間要求,壹天都不能耽誤。因此,收銀員心中應該有壹個時間表,以便及時處理所有工作,以確保收銀員的工作質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七條會計機構應當建立審計制度。出納員不得兼任審計員、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